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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要活捉大陆官员陈云林!

www.creaders.net | 2008-10-30 03:22:17  联合早报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香港文汇报报道,陈水扁29日来到新竹“取暖”,对于大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将在11月3日来台访问,陈水扁不仅呼吁支持者把陈云林抓起来,还把矛头指向马英九、搬出刑法104条表示:“有人建议应该去控告马英九,因为他意图改变台湾主权,依刑法104条,应该判处死刑。”

  陈水扁说,1945年大陆派陈仪接收台湾,发生“228事件”,有超过半世纪的戒严与白色恐怖,这次大陆派陈云林到台湾当“钦差大臣”,叫台湾人民接受一个中国原则,把台湾变成第二个香港,台湾人民绝对无法接受。他指陈云林不该来,硬要来就要抓起来。

  陈水扁还将矛头指向马英九,他引用刑法第104条表示,这是“通谋外国或其派遣之人”,马英九根本就是通谋外人,意图来占领领土,因此扁呼吁应该将马英九和陈云林提起告诉,并判处死刑。不过,越说越生气的陈水扁,竟然一度口误,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误称为正在全力侦办扁家弊案的特侦组主任检察官陈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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