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侦组调查扁家涉嫌收受企业贿款,查出前中信金副董辜仲谅,自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五年间,曾经七次以行李箱等方式将现金送至“总统府”、官邸,金额总计为二亿九千万。其中陈水扁在“总统府”收了两次,共六千五百万;吴淑珍则收了五次。
检调查出,扁珍自二零零二年起多次利用辜仲谅进出“总统府”或官邸机会,以选举或为“国家”外交利益等因素,希望辜仲谅支持,再由吴淑珍当面向辜仲谅索取金钱。
检调指出,陈水扁于二零零四年下半年,透过马永成找辜仲谅在“总统府”餐叙时,扁亲面告诉辜仲谅勿再交款吴淑珍,因为进入珍的口袋就“有进无出”。辜仲谅揣摩陈意思后,不久就亲自带着大行李箱装着五千万现金,至“总统府”交给扁。
二零零五年,陈水扁以民进党选举要钱,再开口向辜要钱。辜随后再以行李箱装一千五百万,送至“总统府”。 但据办案人员私下了解,当年县市长选举期间,民进党中央党部资金并不宽裕,因此目前检调正进一步了解这一千五百万,实际上有多少款项是提供给民进党作为选举。
检调发现,辜仲谅送钱至官邸给吴淑珍的五次,金额分别是二千万、五千万、一亿、五千万、五百万。前四次现金是以大型旅行用行李箱搬运,最后一次的五百万,由于数额较小,可能是以水果箱运进官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