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昨日勘验李界木侦讯光碟,陈水扁当庭指责检方以胁迫利诱方式,目的只是要将他罗织成狱,白布染成黑,刻意编造故事声押他,而院方也据以羁押、续押及延押的理由,如此重大的不白之冤,我要向谁倾诉?我真的是无语问青天
台北地方法院十日勘验去年十月卅一日,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局长李界木侦讯录影光碟。陈水扁律师团引用统计上的量化数据,认为在一个半小时的侦讯中,特侦组检察官对李界木胁迫廿四次、打断讯问卅二次、胁迫诱导五次、利诱两次。律师团主张侦查讯问没有证据能力。
陈水扁则指责检方打断李的发言多达卅二次,违背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让被告有连续陈述的机会。且过程充满胁迫、利诱,若将侦讯光碟在国际记者会公开,对台湾司法形象是最大斲伤,也是台湾司法改革「倒退噜」,也是司改完全破产。
陈水扁说,李界木在九十二年底到官邸一事,他事先不知情,但主要是垂询中科开发案进度及成果,到最后李才主动谈起龙潭案。当时正逢SARS过后,盼能够大力招商,行政院也正好在推动「两兆双星计画」,发展面版产业,除了中科的友达电子、南科的奇美电子外,竹科也有友达集团盼取得龙潭用地,因而听取李相关报告。
陈水扁强调,他透过幕僚召集时任阁揆的游锡堃与相关行政部门人员到总统府报告,但因非会议形式,没有会议记录,主要是亲自了解问题关键在哪,绝无不法意图,否则私下找游锡堃交办即可。
陈水扁说,龙潭案非总统法定职权,但为了台湾的发展,加上这是三千亿元的投资案,诚如李界木在去年十月卅一日的侦讯笔录供述,该次会议先由李界木提出报告后,与会人士讨论形成共识,至于李界木为何签协议书,或是价格方面的决定,这都是行政部门的内部作业。
身为一个总统,不可能管到枝微末节的事,更没有贪污和收贿的犯意联络和行为分摊,而游锡堃的证词也证明,他从未指示行政部门如何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