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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政法委书记:不许上访者到外国使馆告洋状

www.creaders.net | 2009-08-12 06:31:34  星岛环球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河南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12日15:30分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建立“两查一访一满意”工作机制,认真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为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李新民在答网民提问时说,有问题可以到信访部门去,但是不允许告洋状。

主持人提问:我们再看一位网友的问题,这位网友是XY2050,他说特别想问李书记,在信访中截访是否合法?他有法律依据吗?

李新民回答说:截访是不允许的,中央多次强调不允许截访。群众上访不仅是允许的,而且渠道应该是畅通的。就是我们信访部门也好,我们的政法机关也好,包括我们的政府都应该认真接待群众的上访。有没有这个现象?个别地方有这个现象,他就是不让这个群众到上级的机关去反映问题,怕给这个地方造成不好的影响。

首先在一个地方你要想减少群众上访,那就要把各项工作做好,让群众满意,这个上访自然就会下来。其次如果发生了上访,你应该是听听群众的诉求是什么,他需要解决什么问题,我们能解决多少,他上访里面有多少合理的成分应该解决,哪一些有过高的要求,这个要讲清楚,就是要给他讲道理,做思想工作,不能截访。

这里面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这里面有一些到北京来,就是群众所说的告洋状,到大使馆的地方聚众这个是不允许的,这个是给党和政府施加压力。有问题可以到信访部门去,但是不允许告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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