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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弊案下午4时宣判 陈水扁拒绝前往聆判

www.creaders.net | 2009-09-10 19:16:32  中国时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扁家弊案世纪审判,台北地方法院将在今(11)日下午4时宣判,台湾的前总统陈水扁是否会被判处检方求处的“最严厉的制裁”,深受岛内外关注。宣判前夕,陈水扁亲自在“不愿到庭聆听判决”陈报状上签名,向合议庭明确表达不愿到庭聆判。

  《中国时报》报道,扁案宣判前夕,扁办对国际媒体发表一份英文版的庭外答辩书,强调就算扁因为没有及时管束家人是有罪的,但无论是国务费案、龙潭案还是洗钱案,扁一律只触犯“社会文化罪”,司法上完全毫无瑕疵。

  陈水扁是台湾首位卸任总统涉及贪渎弊案,特侦组去年12月12日侦结时,检察官曾具体请求,处以“最严厉的制裁”,即扁所涉罪名最重的无期徒刑。结果今日下午4时就可得知,陈水扁能否交保,亦将一并揭晓。

  扁家弊案包括“四案六犯罪事实”,分别为国务机要费、龙潭购地、海外洗钱、南港展览馆弊案,以及“乔”金融机构人事、募集政治献金为名,分向陈敏薰、辜仲谅收受一千万、三亿元。

  检方两波侦结犯罪事实,共起诉扁家人: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吴景茂、陈俊英;扁家亲信:蔡美利、蔡铭哲、蔡铭杰、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以及前竹科管理局局长李界木、力麒建设负责人郭铨庆等合计十四位被告。

  合议庭从2006年12月15日,首次开庭传讯吴淑珍,历经珍十七次称病请假不到,直到今年2月10日,终于出庭应讯,才开启合议庭密集审理。而历经两年八个多月的审理,除蔡美利因重病暂停审,其余所有被告都将在今日下午四时宣判。

  陈水扁早在两天前,就透过扁办表示不会到庭聆判。由于合议庭早就开出提票,除非扁明确具状签名陈报,或当庭表明放弃到庭聆判,合议庭仍依原定程序,提扁出庭。扁知悉后,经和公设辩护人讨论后,昨日委请公辩代撰“不愿到庭聆听判决”陈报状,亲自在状纸上签名后,由看守所人员送达北院,最速件转呈合议庭。

  合议庭收状后,至迟在今日中午前做决定即可。一般诉讼实务,基于当事人已明确表达不到庭听判的真意,合议庭原则上都会尊重。但若有其它考量或诉讼程序事项要处理,仍可强制提扁出庭。

  届时合议庭评议后若依扁意,今日下午的宣判,将没有“主角”在场,由审判长在第七法庭内宣示扁案判决结果。

  昨日上午前故宫院长林曼丽及扁大学室友叶忠佑连袂探扁,叶随后转知扁办秘书江志铭扁意。江指出,扁对一审势必遭重判,已做好心理准备,扁除表示要“放乎去、随便他”,并转告公设辩护人代为拟状向合议庭告知,在宣判后立即委任律师研议上诉。

  前立委李明宪下午面会后转述说,扁的心情非常开朗,强调他已对法院审理释怀。扁还直言,现在的贪污罪没有判死刑,他一定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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