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军逃往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寻求政治庇护,最后并未成功。3个月后,中国维权律师陈光诚也躲入北京的美国驻华大使馆,虽然陈光诚表示,他并未寻求政治庇护,并在几日后由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陪同下离开使馆,到达北京市朝阳医院,但美方主动关切情况,在北京访问的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和陈光诚通了电话,保证会一直关注陈光诚。美方对待陈光诚与对待王立军的态度显然不同。
李进进对《大事件》表示,从法律上来说,美国不给王立军政治庇护是正确的决定。美国的考虑有两点,第一,在国际法惯例上,一个国家的领馆给另一个国家的人政治庇护,是非常少见的,方励之事件是罕见的例外。
第二,美国不会给与迫害者(persecutor)政治庇护,如果申请政治庇护者在担任公安局长时对他人严刑逼供,或因为别人的观点而予以逮捕,都属于persecutor。王立军显然是迫害者。
“方励之事件,实际上不是可用国际法严格说明的事件,而是临时给出的一种保护。最后中美间达成一种政治协定,让方励之出国,先到英国半年,再到美国。”李进进说。
李进进对《大事件》指出,陈光诚一事也属于例外。但从国际法中保护人权的角度来说,美国所做的符合人道主义的作法,它给与人权基本的保障。“美国虽然是一个世界警察,有时可能采取一个比较霸道的方式,但美国做事基本受到国际法规范,也有自我约束的地方。从政治上来考量,如果王立军留在美国总领馆,美国或许可以将王立军当作一张牌来打,迫使中国在一些方面做出让步,但也可能造成中美关系的紧张。相对来说,放了王立军,保持了中美关系的稳定。”
有美国官员批评,奥巴马政府对王立军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馆一事处理不当、低估了王立军的情报价值。李进进认为,从美国自身的利益来看,王立军的情报价值确实无法计量,王立军作为中国四大直辖市中省一级的公安局局长,对于官方的办事程序、中央事务、高层人脉,都有相当程度的瞭解。美国如果留下他,自然有很大的价值。但从美国的外交角度来说,它也无法完全无视国际法的规范或人权方面的考虑。
“政治都是投机行为,所以,不管是扣留王立军或放了王立军,都会有政治考量在,美国会从中找一个最佳选择。但美国在做政治决定时,有一点非常清楚,那就是背后一定有某程度的道义规范,不管这规范是国际法律规范,或人道普世价值的规范。显然在保护王立军或保护陈光诚之间,明显看到这种道义规范在其中的作用。”李进进对《大事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