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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拿谷开来比江青 邓小平曾想取江青项上人头

www.creaders.net | 2012-08-27 10:11:15  德国之声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再拿薄谷比江青

  舆论多拿谷开来比江青。当年邓小平愣把"文化大革命的旗手"判成"反革命";今天谷开来故意杀人案,人人都觉得也掉进中国政治的酱缸里了。

  中共的一党专政制度,已经成为为世界生产新闻的风暴眼,三十几年,在接连不断的政治突发事件当中,目不暇接地为世界上演了两出"红颜祸水"的大剧目。前者江青,毛始祖的正宫娘娘,尊为"红都女皇",1980年11月26日开始,被押上最高人民法院的特别法庭。后者薄谷开来,是当今有"平西王"之称的前政治局委员、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的大福晋,一品诰命夫人,身为律师,却毒杀了英国人海伍德,2012年8月9日,在中国史上"包青天"的故里合肥,被开庭问罪。

  两个女人案的可比与不可比

  江青与薄谷开来都是中国传统理念的恶女人、坏女人。相似之处不少,一个皇室,一个贵胄,两个人的法定名字都不是本名,江青名字普通,户籍在北京市东城区的薄谷开来的名字古怪,一样显示权力之跋扈。文革中,空政文工团舞蹈队一小女兵,与江青同名,为区别,人称"小江青"。一次江青到总政排练场审查节目,队友唤小江青,江青回头看了一眼,小江青被吓坏了,文工团领导第二天就让她改了名字。因人废名,以后中国人无人愿意再取这两个名字了。

  但是若比案情,两个女人则大相径庭。江青充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旗手",遵毛泽东的旨意,搞了十年动乱,也亲自迫害了一大批人,都是通过群众批斗,专案组,牛棚、监狱实现的。与谷开来从自家官邸开出两辆汽车,带着勤务员,到四星级酒店,亲自下手往人嘴里灌毒药,毕竟不一样。

  两案的共同点只在判决,都领了中国免死的最高刑,死缓。


    江青为何敢咆哮公堂?因为定罪荒唐。

  江青是两案中第一个提出要聘请律师的。1980年11月13日,她在秦城会见了"两案指导委员会"指定的两名律师,张思之和朱华荣。她对律师说:"党内复杂。""我和叶(剑英)、邓(小平)是什么关系?我们是对立的,否则我也不会到这里来。"她要求律师成为她的代言人,按照她的立场观点辩护,遭到张思之的拒绝。后来换了傅志仁,同样没谈妥,只能作罢。

  1967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简称"公安六条",其中第二条特别规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革命标语,喊反革命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副主席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在实际执行中,这一条又被扩展到适用于江青、陈伯达、康生等"无产阶级司令部"(中央文革小组)的人。

  1979年2月17日,中共中央宣布撤销《公安六条》。"反革命罪"本身就属于文革的罪行,对江青为主犯的"四人帮"和"林彪集团"成员,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严重反革命罪"提起公诉,定罪是错误的。

  公诉人揭露江青犯罪事实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篡党夺权、推翻无产阶级专政",有"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等等",法理之荒唐,无以复加。世上还有比江青更革命,更维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吗?指责她篡党夺权,除非她反对毛泽东。以她的身份,怎么能不咆哮公堂?

  江青与审判长发生"谁怕谁"之战

  六次公开审理的法庭调查结束之后,自12月24日进入法庭辩论,江青自辩:"我每一件事都是按照中央决议做的,都是遵照毛泽东主席的指示做的。"她要求法庭出示"十六条",出示九大、十大决议,她屡屡点名勐批"邓小平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宣读了"项公舞剑,意在沛公"的《我的一点意见》,大有毛泽东的遗风。庭辩变成路线斗争的大论战。

  1980年12月29日上午,法庭进行第二次辩论,辩论最激烈的时候,副庭长兼审判长曾汉周多次按铃制止无效,不得不敲桌子,高声说:"江青,我告诉你,你是反革命,你应当怕我们!"江青马上用手郭起一只耳窝,侧耳反问:"什么?我怕你?"她用手指着审判长: "你怕我!"曾汉周:"你怕我!"江青:"你怕我!"几个回合下来,江青忽然仰天哈哈大笑,对曾汉周说:你问问坐在你身边的江华(最高法院院长,特别法庭庭长),我怕过谁?"据张思之律师回忆,这句话仿佛打动了曾审判长,曾立刻鸣金收兵,宣布"法庭辩论结束,等候宣判。"

  邓小平曾经想取江青项上人头

  前中组部常务副部长、中顾委委员李锐着文披露,1989年4月5日下午两点半,胡耀邦在他与世长辞的前十天,约李锐到会计司胡同家中长谈7个半小时,在这次最后的长谈中,胡耀邦谈到处理"四人帮"的问题:"大家一致赞成公审,最初邓小平主张江青、张春桥应处死刑,立即执行。叶帅(剑英)和我、赵紫阳等都反对,徐帅(向前)坚决反对,陈云说,如只我一票反对,也要记录在案。主张杀头的邓小平最后也同意大家的意见了。"

  1981年1月25日上午9时,对"两案"进行宣判,江青作为主犯第一个被押上法庭,第一个被宣判,江华宣判有意放慢语速:"判处被告人江青死刑"之后,有一个停顿,江青就立即高唿起革命口号:"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万岁!""坚决不承认反革命法庭的判决!""打倒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邓小平、叶剑英!"江华下边的宣读,她有可能没有听见。当时被称为"反革命分子江青大闹法庭"。

  江青身边两名人高马大,受过专门训练从天津调来的女法警,动手制服江青,强行把她的双手拧到背后,强行按江青的头,让她低头,但是仍旧给江青戴不上手铐,后边两个男法警马上上来,才完成"背拷"。江华无法进行下边宣判,命令把江青押下去,男武警就拽着江青的胳膊,把狂吼的江青拖下法庭。在"人人曰诛之"的时代,审判江青为首的"四人帮",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胜利,永驻中共历史。

  张思之难能的回忆

  多少年后,"两案律师辩护组"组长张思之接受采访,认为"老娘"江青确实需要律师。记者问:如果你被指定担任江青律师,会做什么?张思之回答:会努力为她扒拉下两桩罪名。张思之作为李作鹏的辩护律师,就做到了本来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为李作鹏去掉两种罪。辩护组曾经建议应该给王洪文指定律师,被否定,上级认为王本人不提出,就无必要。所以"两案"被告10名,只有5人用了律师。

  当年"两案"辩护律师,一定要把当事人看成对立面,处于防范,甚至内部讨论"握手怎么办?"结论是"回避。"司法部为"两案律师辩护组"制定了基本原则:一,犯罪事实不能碰。已经经过几年反复审查,确凿无疑。二,反革命性质不能动。不能碰罪名。张思之说,这两条根本限制了律师的作用。

  时隔三十年。中国的司法环境确实发生了变化,法庭、谷开来、律师之间的关系,与"两案"时期已经不同。合肥的审判,谷开来依旧是主人,法庭、律师就像勤务员张晓军一样,变成权贵的奴仆。

  江青案是当年中共高层一场明火执仗的路线斗争,其政治意义远远超出司法意义。判决江青,就是否定文化大革命,就是鲍彤说的审了个水落石出,中国因此才能走进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单从司法角度看,当年“两案“也并非一无是处,是中国律师制度恢复的开始,当时的公开审理,程序已不逊于大清同治年间的四大奇案之一《杨乃武与小白菜》,“黑压压的证人站满一堂”。

  合肥中院审判席上坐的都是看客

  反观30年后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不仅政治意义殆失,司法意义同样荡然无存。一个惊世大案,草草7个小时便了结了。除了一名鉴定人出庭作证,薄熙来、薄瓜瓜、王立军、四名另案审理的高级警官、海伍德妻子、还有从柬埔寨费尽周折找来的法国建筑师德维莱尔,这些必不可少的证人,法庭竟然不敢传唤一个出庭。法庭到底怕什么?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西方审案电影多了去了,哪一部不是环环相扣,真相揭露如同剥茧抽丝,法庭交锋如同战场。

  传说谷开来案,经过不止一次排练,提审问答,都经过策划,审判官虽然有“当代包公”之称,但是在此案中,也只是个活道具,甚至不是这出“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的要角,整个审判是由被告谷开来左右的。

  谷开来因何赞美法庭之一,刑律为她而废。

  8月20日的宣判结果,为什么与舆论猜测高度一致,就是因为人们的估计是从当今权力私有的现实出发的,保护权贵薄熙来,保护下一代薄瓜瓜,不仅符合谷开来的个人利益,也符合中南海和西山元老、新贵们的共同利益。

  当西装革履的谷开来以“神闲气定,款语揖让”的做派出现在法庭,穿白衬衫的张晓军紧随其后,令人感到主子还是主子,奴才还是奴才,量刑结果基本就猜出来了。

  中国目前法律的硬性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故意犯罪中性质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一种犯罪,犯罪嫌疑人从刑事拘留,接受公安侦查开始,就要配戴脚镣、手铐。法庭判决免死的,下监服刑才能解除刑具。看来不但谷开来破了这条刑律,就连张晓军也跟着沾光。这难道是展示今天中国法庭的人性化吗?当年江青都未能免掉的手铐,故意杀人犯谷开来却免了。三年前,被多名城管群殴暴打,被迫自卫杀人的沈阳小贩夏俊峰,不就是脚镣手铐剃了光头出现在法庭上吗?他被判了死刑,引起舆论狂潮,目前正带着刑具在看守所等待上诉结果。可以说中国的故意杀人犯,除了谷开来。无人能幸免刑具伺候。

  谷开来故意杀人罪的定性准确无误。这是法庭天平准星唯一居中之处,所有人都能感觉到有一个看不见的砝码,这就是排除不掉的美英因素。如果没有这个砝码,谷开来能否被押上合肥中院第一法庭,还另当别论。很有可能她此时正在中南海里选宅子呢。

  为了给十八大新常委盖楼,从09年开始,北京最大的拆迁工程开始,南长街路西保留了李瑞环府邸,府右街路西保留了统战部,另外还有两所学校,其余全部拆迁成平地。南长街路西直接扩进中南海。府右街路西筑起灰墙,有地下通道相连,府右街派出所原来的辖区,全部归了中南海了。

  谷开来因何赞美法庭之二,自供自证满堂谎言。

  4月10日,新华社《授权发布:公安机关对尼尔·伍德死亡案依法进行复查》,“经济利益问题产生矛盾并不断激化”被中国公安机关作为复查海伍德死于他杀的作案原因。

  8月9日合肥法庭进行的法庭调查中,经济纠纷,只有谷开来供认的重庆江北区一个房地产大项目,此项目如果如期完成,尼尔可从中获得1.4亿英镑的收益。由于受政治因素干预,此项目未能开工。尼尔于是向薄瓜瓜通过邮件,索要预期收益十分之一的赔偿,即1400万英镑,引发纠纷。以下的情节如同天方夜谭,住在北京的海伍德把在哈佛肯尼迪学院读硕士的薄瓜瓜绑架到英国住所,薄瓜瓜用电话报告母亲自己被软禁,谷开来担心绑架撕票。11月10日负责与薄瓜瓜的联系和保护薄瓜瓜的安全的勤务员张晓军报告谷开来,海伍德发给薄瓜瓜一封邮件,威胁要“毁掉”。据说“国际大律师”谷开来,本人从不使用邮箱。

  公诉人法庭出示谷开来的供词:“在我看来这已经不仅仅是威胁了,而是正在发生的事实,我必须拼死制止尼尔·伍德的疯狂。”谷开来的辩护人认为,“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负有一定的责任。”谷开来的法庭陈述:“去年11月的那几天,当我确知儿子危在旦夕的时候,我的精神的确是崩溃了。一个悲剧因为我而发生,。”以上三方,因为海伍德已死,如果没有第三方可靠的旁征,只以谷开来供词和她本人提供的海伍德与薄瓜瓜的邮件为物证,“护子心切”的故意杀人动机就涉嫌捏造,是虚假,不可靠的。

  8月20日,根据新华社通稿,合肥中院不仅认可谷开来自供的作案动机,还以“鉴于本案被害人尼尔·伍德对薄谷开来之子薄某某使用威胁言辞,使双方矛盾激化”,作为对谷开来轻判的理由之一,引起舆论大哗,包括海伍德的朋友们的质疑,都是不奇怪的。奇怪的是薄瓜瓜开庭前夕通过CNN曝光,提交给其母辩护律师一份证词。这份证词已被律师交给了法庭,但是没有被法庭认可。

  8月20日《华盛顿邮报》报道谷开来家人的一名朋友首次向《华盛顿邮报》透露:“在证词中,薄瓜瓜断定他在近年中没有见到海伍德,并且跟海伍德没有任何瓜葛。”这无疑推翻了谷开来供词中交代的1400万英镑的经济纠纷和海伍德绑架软禁、用邮件威胁薄瓜瓜人身安全的供述,从而证明谷开来“护子心切“的杀人动机确实是虚假不实的,法庭判案的认定也是错误的。

  法庭对薄瓜瓜证词不予认可的原因,只能是怕搅局。

  谷开来因何赞美法庭之三,部分犯罪事实被隐藏

  谷开来辩护人辩护词:“被告人检举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也被法院认可,判决书将“薄谷开来在归案后向有关部门提供他人违纪违法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处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作为轻判的理由之一。因为判决书没有公布,业内人士与媒体普遍认为是对另案审判的重庆警方四名高官的检举。

  判决书称:“被告人郭维国、李阳、王鹏飞、王智在办理尼尔·伍德死亡案件过程中,明知薄谷开来有重大作案嫌疑,为使薄谷开来不受追诉,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引导死者亲属作出不解剖尸体的决定,均已构成徇私枉法罪。郭维国等四人徇私枉法,使薄谷开来的杀人行为得以掩盖,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其中不符合事实,有错判嫌疑的是王鹏飞。据博讯报道,王立军逃馆发生后,对郭维国、李阳、王智、王鹏飞胁迫就范的,正是谷开来本人,要他们在海伍德死因鉴定书上签字,认定海伍德是吸食冰毒和饮酒过量致死。只有王鹏飞宁死不从。为防止谷开来杀人灭口,王鹏飞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保留的海伍德死后的血液样本,辗转藏到北京西山。同时写好遗书,含泪交给密友,叮嘱其一旦自己遭遇杀害,要立即向全世界公开。随后,重庆市纪委根据谷开来亲笔写的一封举报控告信,将王鹏飞双规,秘密关押。谷开来信中举报控告王鹏飞诬告陷害自己杀害海伍德,要求组织上立即对王鹏飞采取措施,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对其进行严惩。

  王鹏飞在被谷开来秘密关押了43天后,于2012年3月15日薄熙来倒台当日获得短暂自由。4月10日之后,正是因为王鹏飞坚持海伍德是被谋杀,正是他冒着生命危险保留的海伍德死后的血液样本,正是这份辗转藏在北京西山某重要人物家中冰箱里的血液样本,成为公安部海伍德案复查组给谷开来、张晓军定罪的重要证据。2012年6月1日,王鹏飞被中纪委带走……7月中旬,家属接到合肥市检察院的起诉通知书,2012年8月10日,王鹏飞将作为徇私枉法的犯罪嫌疑人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8月20日,王鹏飞竟然同样以徇私枉法罪与其他三人一同被判决。王鹏飞唯一向权力屈服的表现是当庭表示不上诉。

  律师陈有西认为,谷开来“杀人案从杀人预谋、杀人毒药的获得、运送、设计杀人方案、被害人从北京骗到重庆杀人现场、实施杀人行为、杀人后用警察权设计假情节、假笔录、假勘验进行掩盖,都是运用国家公权、将国家权力家丁化而进行的,整个国家机器成了她的家奴。”

  但是法律只有限地惩罚了她个人的杀人罪,对她裹胁国家公职人员的继续犯罪,不但不惩罚,反而将“功”折罪。谷开来故意杀人案,将为历史提供一个国家权力徇私枉法的真实案例。

  薄谷与二王是肉和瘤的区别

  对于决定如何处理重庆事件的中南海诸公,谷开来与王鹏飞绝对不是一样的人,谷开来仍旧是党身上的一块肉,哪怕流脓流血,刮毒疗伤之后,还要保留。而王鹏飞和王立军一样,乃是党身上的瘤,必须割掉。

  在重庆对王立军搞“休假式治疗”的时候,胡锦涛就十分反感,两会参加甘肃团审议,胡锦涛就指责王立军逃馆是“叛国”行为。依他看,王立军是维稳时代潜伏于党内的最不稳定因素,破坏了西南的大好形势,破坏了国家的形象,给十八大造成意想不到的危机,破环性超过任何敌对势力,一定要严惩。

  薄熙来3月9日在重庆开放日,回答记者提问,说“锦涛总书记一定会到重庆来。”绝非心血来潮,也非施展什么政治权谋,而是有底牌,有承诺的表达。消息人士透露,支持重庆“唱红打黑”,不仅有6常委,也有总书记胡锦涛。“平西王”每次来京,都要和胡锦涛密谈数个小时。

  肉与瘤的区别,很快将在薄熙来与王立军两案的处理上再次体现。薄熙来就是接受刑事判决,也主要承担王立军逃馆的渎职罪责,而不是对谷开来的包庇罪,后者甚至可以免除。王立军几乎难有将功抵罪的可能,会以数罪并罚被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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