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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难题 有利新领导
从政治局的「公报」来看,中共公布薄熙来的罪状,至少包括了滥用职权、收受贿赂、行为不检、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等5大罪状,而且这些罪状是从在「担任大连市、辽宁省、商务部领导职务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期间」所犯下的罪行。因此,看起来中央对薄熙来并不会因为他的家世和地位而从轻发落。
而且中共中央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处理薄案,符合了温家宝在记者会所说的「在我任职的最后一年,我们政府将做几件困难的事情,一定要做,努力做好,而不留给后人。」因为习、薄两人都是中共革命元老干部的第二代,一般都知道薄、习两家并不和,所以如果在习上台后再处理薄案的话,重则被认为报复,轻则怯懦;如今「胡、温」先作了政治决定,剩下则是司法问题,相对简单,有利于习的领导。
然而「公报」的内容,至少有二件事令外界不明白:第一、薄熙来是1993年任大连市长,其后一路升迁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期间一路违纪犯罪,却一路拔升,这样的政治制度,至少在两方面有问题,必须反省,一是用人的审查机制,中共现今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公告众议,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等各方面制度,理论应该十分周延,何以依然防止不了薄熙来式的人物?「公报」并没有唿吁作制度面的反思。
其次是中共现行对权力的监督机制,显然既无用也无效,领导阶层的腐化贪污对中共政权而言,是关乎亡党亡国的大事,中共中央为此也颁布了「作风规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但是比照近几年所揭发的贪腐案件来看,显然是效果极为有限,而且以薄案来看,对高层领导干部更是具文。因此未来不论薄熙来的刑期有多重,都不是以警惕薄熙来们,这种只治标,无法治本的「公报」不能服众。
政治问题 公报没说明
第二、温家宝总理在今年3月「全国人大」的记者会上,批评薄熙来时曾说「现任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必须反思」,什么是「必须反思」的事呢?温指办「党的十一届叁中全会,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党的基本路线,并且做出了改革开放这一决定中国命运和前途的重大抉择。」按此,薄熙来在政治路线上也犯有严重的过失,而今的「公报」中却没有提及,特别是薄熙来主政重庆时,现任中央九个政治局常委中有六人去过重庆,当时对薄熙来的作法都是赞誉有加,这和温家宝所说「现任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必须反思」并不一致。
温家宝在记者会中承诺:「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严格依法办理。调查和处理的结果一定会给人民以回答,并且经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果真如此,就必须严肃地回答外界主要的疑问,特别是政治问题的疑问,「公报」面对此一问题,才是事实求是的态度,不但涉及日后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安排,也涉及日后「政改」的决心。是以「公报」不能对此政治问题避不作答。如果能够以务实的态度,将薄所触及的政治问题在「公报」清楚说明,必能更有利新一届的领导班子,在未来的政治改革道路上主动积极而不致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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