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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反腐现民粹主义苗头 应重在制度

www.creaders.net | 2012-12-23 19:04:38  多维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自中共将对于党内腐败的认识提升到“亡党亡国”的高度后,中共现任与继任多位领导人如胡锦涛、习近平、王岐山等均在多种场合表达腐败危机与治腐决心。十八大后,中国网络上不断爆出各地大量官员腐败、违法、乱纪行为。一时之间,出现了一场中共高层与民间共同反腐的狂欢。但是这些腐败个案对于整个中国官场来说,仍然只是冰山一角。敏感的观察人士担忧,在这场反腐狂欢之中,隐隐出现了类似文革中的民粹主义的苗头。对于反腐来说,最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合理有效的制约、监督以及反腐机制。这不仅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达到“整党保洁”目标的必备条件。

  网络举报腐败官员频落马

  中共十八大后,中国官场与民间同时兴起一场反腐运动。11月20日,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曝光网络后63小时被免职;11月23日,黑龙江人大代表孙德江被女主持人举报性侵,第二天被立案调查;11月30日,山东一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手写的“离婚承诺书”被曝光后不久亦被调查。12月2日,网络再次流传出不雅照。11月4日,经重庆官方调查确认,照片中男子确实为涪陵区综合执法局文化执法支队干部吴红,并已对其立案调查。12月6日,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据坊间传闻,李春城落马亦是由于成都党政系统干部向北京举报。

  观察中共各地纪委对于近期网络曝光的腐败乱纪事件的反应,有两个特点:一是迅速回应,确认曝光事件与问题官员;二是确认腐败乱纪行为后,立即予以免职处分。近日,以王岐山挂帅的中纪委印发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通知中强调,“要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于最近网络曝出的腐败乱纪事件,各地纪委也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要求。

  网络监督能够取得如此突出的效果,与当下的政治环境不无关系。中共急于遏制愈演愈烈的腐败现象,也开始与民间合作,并鼓励网络监督与反腐。据称,11月30日王岐山在主持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座谈会上指出,“网上的舆论,包括骂声我们都要听,更何况大家提的各种意见?”这被认为是中共官方认可网络监督,与民间反腐力量合作、共同反腐的信号。

  随后,中国网络又相继暴光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山东省济宁市中区委书记张辉、河北省邢台市长刘大群的违法、乱纪,及腐败行为。虽然在习近平、王岐山高调反腐后,中国民间反腐助其旗开得胜,但是其具体效果仍然有待观察。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已经出现了一些乱象。

  反腐需谨防运动式

  相比传统的社会监督模式,网上举报因为其低成本、低风险、速度快、影响大的技术优势,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对于腐败行为具有较大的杀伤力。不过,网络监督的局限性也很明显。

  网络举报的泛滥的信息不一定完全准确。比如网帖所曝“拥有24套房产”的“房婶”,经纪委查实,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工程师,而其6套房产也都是合法所得。还有近日被微博曝光的某县委书记有9名情妇的“丑闻”,也很快被官方查证“严重失实”。另一方面,网络监督中很容易触及个人的隐私。人民群众高涨的反腐热情,在很多情况下会成为没有限制的人肉行为。

  包括当事人个人及其家人的隐私都会被公布在网上。而且,网络监督的效果并没有达到人们的预期。

  据中国官媒《中国青年报》于12月10日发表文章为网络反腐熄火称,网民多采用“无官不贪”的“有罪推定”,微博成了虚拟空间的断头台,罗伯斯庇尔式的革命狂欢;民意审判,法律退后,以微博“大V”和媒体人为后援的爆料,被告在微博上无“还嘴”之力,权利救济缺乏;爆料者身份的模煳,还容易被官场恶斗所利用;像安徽庐江官员“艳照门”中的大尺度曝光,有损公序良俗;全民“扒粪”时代,伤害社会信任体系。

  人民网在12月19日亦发表文章《网络反腐:“爆料者狂欢”需制度保障》表示,网络反腐如果没有完善的体制,可能变成网络“黑打”。一些炒作式反腐也沦为了部分官员恶斗的工具,造成官员们人人自危,既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对政府的公信力也损伤极大,而不负责任的爆料者风险很小。

  实际上,普通网民的监督已经越来越难以发挥作用。早期网络监督中,普通网民可以轻易搜集到官员的香烟、豪车、名表、腰带、皮包等照片。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现在官员们已普遍不再将这些外在的东西暴露在镜头前。最近的网络举报方式,多为腐败见证人或参与人员主动爆料。这说明腐败行为已经越来越隐蔽,越来越难以被网络捕捉和监督。分析人士称,由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违法违纪行为也趋于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这些都对反腐败斗争构成巨大挑战。

  部分对文革记忆犹新的观察人士认为,中共高层借民间的运动式反腐,与文革期间红卫兵造反有许多相似之处。如果依此态势发展下去,或许会造成局面失控。这对于整个中国社会来说都将是无法承受。。

  防治腐败最需法律制度

  其实,中共也已经意识到,要遏制和减少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也就是达到习近平 “整党保洁”的目标,最重要和根本的举措是进行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更为合理、更为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体制。

  中共十八大报告中表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中纪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最突出的问题有三个:一是领导职务高的案件多;二是案件涉及金额数量大;三是查处案件中的“一把手”多。这三个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权力还没有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因此,反腐败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

  中共内部从来就不缺乏具有真知灼见之人,然而腐败仍然发展到这如今燎原般的局势,多是因为已知有效的方法没有得到使用,才使得这些腐败行为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对于如何建设和完善能够对权力形成制约和监督的政治制度,中共领导层应当也都了解,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实施方案与时机。

  《瞭望》周刊早在2009年发文:只有让民间反腐有个制度化出口,才能把民间反腐力量更好地纳入到整个反腐资源配置的序列之中,从而使其成为一种可再生资源。中国的反腐任务不应该依靠“运动式反腐”来实现,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协同发力,制度反腐仍需要发挥主力作用,包括规范公权力运作程序,以预防腐败。

  相关的法律建设也刻不容缓。法律需要厘清官员和网民的权利边界:官员由于掌握社会资源配置权,因此需让渡哪些权利给公众的知情权和媒体的监督权,而另外哪些权利则是他人应该尊重和保护的;网民失实爆料与恶意诽谤的界限在哪里,失实爆料应承担哪些法律和道义责任。

  目前,胡锦涛仍然是名义上中国最高领导人。未来10年中共及中国领导人习近平将在明年3月正式接任,相信届时会有更有力的治腐变化。而在地方,历来开风气之先的广东已经率先启动反腐体制改革,如人民群众普通关注但久未施行或效果不明显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都已经进入了试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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