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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苦日子还长 最快2019年出狱

www.creaders.net | 2013-02-23 09:07:32  世界日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前总统陈水扁及妻子吴淑珍因向元大马家收贿2亿及龙潭购地案、买官案遭判刑定谳,各应执行20年有期徒刑,台湾高等法院昨天裁定合并刑,宣告扁、珍应执行有期徒期最高20年,并科罚金分别为新台币2亿5000万元及2亿元。

  法界人士表示,陈水扁与吴淑珍尚在审理中的案件,犯罪时间都在2005年刑法51条修正案公布前,因此依照旧刑法51条规定,除非被判无期徒刑,否则合并执行后,最长就是20年。

  由于扁在侦讯期间,曾被羁押734天,依法可抵两年多的刑期,扣除目前已服刑两年,未来扁再服刑约六年,即2019年,刑期就可过半,达到报请假释的标准。

  陈水扁因龙潭购地案、陈敏薰买官案、二次金改向元大马家收贿等案,陆续被判刑定谳,高院裁定应执行20年徒刑,并科罚金2亿5000万元。至于吴淑珍部分,则因龙潭购地收贿及洗钱案、陈敏薰买官案、及南港展览馆图利案、国务费案教唆伪证案、二次金改等案,高院合议庭裁定应执行20年徒刑,并科罚金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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