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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红霞案今日宣判 坚决否认“雷赵恋”

www.creaders.net | 2013-06-27 11:07:21  人民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据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信息显示,雷政富涉嫌受贿罪一案将于28日11时在该院第六法庭一审宣判。另据许社卿的辩护律师李春富称,肖烨、赵红霞、许社卿等6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将于28日下午14时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三法庭公开宣判。赵红霞的律师张智勇告诉记者,相信法院会有公正的判决,谈到对法院判决的预期,张智勇表示,希望赵红霞早日回家。

  此前的6月1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雷政富受贿案。6月20日至21日,肖烨、赵红霞等6名重庆不雅视频案的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涉及个人隐私,未公开审理。

  雷政富庭上称与赵红霞属恋爱

  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案19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雷政富被指控涉嫌受贿金额总计316万余元。庭审时间持续近7小时,辩方两名证人出庭作证。

  公诉机关指控:一、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雷政富利用职务之便,为重庆某公司董事长明某提供帮助。2008年2月,肖烨等人以不雅视频相要挟,以借款为名向雷政富索要人民币300万元。雷政富要求明某借给肖烨人民币300万元。其后,明某将肖烨拒绝归还借款一事告知雷政富,雷政富表示由其本人归还,明某提出不用归还,雷政富予以认可。二、2011年3月,雷政富利用职务之便,为重庆市某发展有限公司争取扶持资金提供帮助。同年6月,雷政富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印某给予的美元1万元。三、2012年,雷政富利用职务之便,为时任重庆某医院骨科主任的范某在职务升迁上提供帮助,收受范某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据法制日报消息,庭审中,控辩双方就300万元是企业间借款还是受贿款、印某给予雷政富的1万美元是否属于受贿款、范某送雷政富妻子的10万元是否归还、证据是否成立充分等四大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据新京报报道,19日上午9时32分,雷政富被两名法警带上法庭。他没有表情,嘟着嘴,也没有到处张望,径直走到被告席前,一名记者形容他并非“神情落寞”,看上去气色还不错。55岁的雷政富还保持着原有的发型,身穿带有细条纹的白色衬衣,黑裤子,黑布鞋。衬衣不像以前那样收在裤子里,因此显得衣服略微有点大,背部还皱巴巴的。刚走出来时,雷政富戴着手铐,双手放在身前,手里攥着个毛巾,毛巾里包着一沓纸张,是他的陈述材料。他走起路有些慢,法警让他迅速走到被告人席上。他下意识要坐下,被审判长制止。最初,雷政富说话音调很低,有些句子说到一半就没声了,说到家庭住址时,说门牌号码记不得了。审判长遂照一张纸上的念,是不是某某单元某某号,雷政富说:“对”。

  赵红霞案一审开庭:庭审持续十余小时

  赵红霞律师否认庭审时赵称与雷政富“最初有感情”

  “赵红霞没有说过和雷政富有感情!”今天早上,记者与“重庆不雅视频敲诈案”被告人赵红霞的辩护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张智勇主任进行了连线,他否认了“赵与雷”有感情的说法。

  重庆市渝北区法院20日开庭审理肖烨等6人利用不雅视频敲诈勒索案。据指控,肖烨与许社卿商议,利用妇女群发短信色诱官员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密拍性爱过程和设圈套实施“捉奸”,以此来勒索官员财物或迫使官员为其公司谋取利益。其中,2008年2月,肖烨以“借款”之名勒索雷政富300万元;2009年9月,肖烨以需资金周转,假借“借款”之名勒索周某20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肖烨、许社卿、严鹏、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组织、策划、实施敲诈勒索,非法获利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肖烨、许社卿为主犯,严鹏、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为从犯。

  针对今晨有关媒体的“赵红霞受审哭求雷政富作证”并称俩人“最初有感情”的说法,张智勇律师进行了否认。“第一,赵红霞没有当庭申请雷政富出庭。是我作为她的辩护律师申请雷出庭作证,而且是十天前进行的申请。第二,赵红霞不可能与雷政富有感情,这很荒唐。”张律师说,案发时,赵红霞自认为与主犯肖烨是“恋人关系”。她与雷政富发生关系,是为肖烨做出牺牲,希望帮助他事业成功。“赵红霞怎么可能在为爱情牺牲的同时,与另一位50多岁的男子产生感情呢?”

  张律师回忆,法庭上,一名律师询问赵红霞,是否与雷政富发生了“亲密关系”?赵红霞因发生了性关系就当然地认为确实有亲密关系。也许这个细节后来被谬传为“有感情”。

  法庭上,肖烨、许社卿、赵红霞的辩护律师均为他们作无罪辩护。

  肖烨的辩护律师认为,肖烨被指控敲诈的500万元,均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因此不构成犯罪。

  许社卿的辩护律师认为,在指控的这些事实中,许社卿参与的非常少,也没有不当得利,因此不构成犯罪。

  赵红霞的辩护律师张智勇认为,赵红霞与该案的主犯自始至终没有“共谋”。“肖烨认为300万是借款,而赵红霞连300万的事情都不知道。无论是借款还是敲诈,赵红霞都没有共谋,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张律师说,赵红霞被羁押的前四个月都不知道该案涉嫌的数额是300万。

  张律师也表示,虽然否认指控,但是赵红霞在法庭上也表现出深深的后悔。“在陈述阶段,她提到给自己的家庭带来的伤害,和自己7个月没有见过面的幼子,曾一度哽咽。但是她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没有哭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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