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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女主播”的人大代表被判徒刑11年

www.creaders.net | 2014-04-15 11:11:53  中新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女记者网上出示记者证实名举报。

  中新社哈尔滨4月15日电 (记者解培华、王舒) 记者15日经双城市法院得到证实,黑龙江双城电视台女主播网络曝出被性侵事件涉案人——双城市原人大代表、双城市工业总公司原经理孙德江,被双城市法院以贪污罪、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12年底,一自称是双城电视台主持人王德春的微博用户“王流浪2012”发帖称,自己遭该市人大代表孙德江胁迫,长期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甚至在怀胎7个月时还被逼与其发生性关系。同时,微博中还举报孙德江利用职务之便办理假退休以收取好处费、变相转卖公家资产、为家人和他人违法违纪办事等情节。

  随后,哈尔滨市相关部门成立专案组,辗转多省市调查取证,并于2012年12月31日给予孙德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鉴于孙德江的行为涉嫌犯罪,双城市纪委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交司法机关。2013年1月21日,双城市检察院依法对孙德江批捕。

  记者15日从双城市法院了解到,该院经审理查明,孙德江于2002年为不符合办理退休条件的啤酒厂职工办理退休领取工资,同时查明孙德江于2009年至2010年,先后采取由单位报销个人医药费及家人驾校学费、假发票入账等方式贪污。目前,双城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孙德江因贪污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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