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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外追赃第一案” 缺席开审

www.creaders.net | 2014-08-30 10:05:03  观察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贪污后潜逃新加坡并获永久居住权,江西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就算缺席也要受审——29日,江西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没收其违法所得一案。该案将择日宣判。

  这是我国新刑诉法后“海外追赃第一案”,李华波因此而成为我国首个被没收违法所得的外逃贪官。

  “小股长”鲸吞9400万元举家逃到新加坡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查明,2006年至2010年间,李华波利用江西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多次骗取鄱阳县财政局基建资金共计9400万元,并将其中的2953万余元转至新加坡,其余款项被李华波等人用于赌博、个人消费等。2011年1月29日,他逃到新加坡。

  江西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同年2月13日对李华波以涉嫌犯贪污罪立案侦查,国际刑警组织于同年2月23日对李华波发布红色通缉令。经调查得知,李华波在逃往境外前,已将家人移民新加坡。而目前新加坡因为和我国没有引渡条约,让此案变得很复杂。此外,他因在新加坡收受近百万元人民币的赃款,去年4月还被当地法院判处了15个月的监禁。

  参与案件审理的一名司法人员说,这起“海外追赃第一案”横跨两国,耗时将近1年半。虽然李华波暂时不用担心在中国犯下的罪行,但自我国新刑诉法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后,专门增设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即在逃嫌犯在国内外的赃款赃物都可向法院提起没收、冻结等,并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相关国家执行我国裁决),对他的“海外追赃”才算正式推进。上饶市检察机关逐步掌握了李华波在海外的家庭资产,并向该市中院申请没收李华波的涉案财产和违法所得。

  我国检察机关提出追缴其近3000万元赃款

  今年3月上旬,上饶市中院决定受理该案并发布公告,昨日此案开审。因为李华波未归案,其父母聘请了两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

  上饶市检察机关指出,李华波涉嫌贪污犯罪,因逃匿一年后不能到案,依法提请法院追缴其违法所得2953万元及其他涉案财产。其违法所得共18项,其中16项为新加坡方面查获的违法所得资产。李华波在国内的一辆汽车和位于鄱阳县的一套房产也被当地检察机关扣押查封。

  经新加坡警方调查发现,李华波夫妇在新加坡拥有共计价值545万余新元(观察者网注:约2680万元)的财产,除其二人用于全球投资计划150万新元外,其余均被新加坡警方查封和扣押。“国内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新加坡方将依司法协助协定,帮助中国追回潜逃官员违法所得。”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谢佑平介绍,目前中国职务犯罪嫌疑人主要潜逃目的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的法律,均认可并执行包括中国在内的外国法院没收裁决的内容。“就算目前无法将其引渡回国,只要能切断他在国外的资金链,他的日子就不会好过。”

  专家表示,李华波案件的开庭,意味着我国依法没收潜逃官员违法所得迈出实质步伐,充分体现了我国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决不允许潜逃贪官在刑罚上逃避制裁,在经济上得便宜的决心。

  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最高检统计,2008年至2013年,我国共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694名,其中2013年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2人,追缴赃款赃物计101.4亿元。今年以来,境外追逃的力度加大。上半年,共抓获潜逃境内外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320名。

  时评 打破外逃贪官“避罪天堂”

  据新华社电许多贪官贪污巨款后潜逃海外,将国外视为“避罪天堂”。今后,这一“天堂”将越来越少。

  我国自1984年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就不断加强抓捕外逃腐败嫌犯方面的国际合作,目前已与超过60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100多项各类司法协助条约,加强打击跨国洗钱犯罪活动,从根本上切断跨国腐败资金外逃渠道。

  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均吹响了境外反腐追逃的冲锋号,强调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专家表示,追逃追赃的关键是切断外逃贪官的资金链。李华波案件的开庭,意味着我国依法没收潜逃官员违法所得迈出实质步伐。加大对境外赃款追缴力度,既能对潜逃官员釜底抽薪,也能打消潜在贪官捐款外逃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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