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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曙光受贿一审判处死缓

www.creaders.net | 2014-10-16 21:07:30  BBC中文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五(10月17日)对中国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处张曙光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北京市第二中院判决还宣布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起诉书称,现年57岁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被控在2000年至2011年受贿4755万元。最高的一笔受贿金额,高达人民币1850万元,行贿方多是民营企业。

  中国媒体表示,对检方指控的受贿13笔、共获赃款折合人民币475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张曙光当庭表示认罪,并对整体犯罪事实不持异议。

  周五上午,北京市第二中院还对原铁道部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涉嫌受贿案宣判,一审认定其受贿2490余万元,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苏顺虎表示不上诉。

  张曙光案于2013年9月10日首次开庭。在原铁道部任副总工程师的张曙光,在落马前主要负责高铁技术引进、铁路装备购买和招投标,曾在中国高铁技术引进谈判中任首席谈判代表。

  2011年2月12日,中国当局宣布原铁道部长刘志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而遭到调查。在刘志军被免职10余天后,被视为刘志军亲信的张曙光被停职审查。

  被控受贿和滥用职权罪的刘志军已经在7月被判处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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