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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泳 资料图
澳亚卫视近日举办2015年广告推荐会,副台长、澳亚卫视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悦君出席。其实,李悦君原名李泳,是广东电视台原女播音员。2009年,她曾因原广东政协主席陈绍基案被有关部门带走“协助调查”,2011年初被重庆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陈绍基案已于2010年7月由重庆一中院一审宣判,陈绍基因受贿罪被判处死缓,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据公开资料显示,李泳是广东电视台新闻中心国家一级播音员,长期任职于《广东卫视新闻》,担任新闻中心播音组监制(正科级)。同时,她在广东电视台海外中心、节目中心、体育中心、电视剧中心均承担过大型节目主持工作。来自广东电视台的资料介绍,此前2000年,当时已经是吉林电视台新闻主播的李泳,通过参加广东电视台全国主持人招聘大赛,成为广东卫视新闻主播。此后,李泳在广东电视台很快便确立了自己的位置,既是广东卫视的新闻主播,又是各种大型综艺晚会的主持人,被业界称为少见的“双栖节目主持人”。
延伸阅读:陈绍基情妇李泳获刑3年
据新华社电 27日,重庆市第一中院对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情妇、广东卫视原主持人李泳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李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同时追缴李泳受贿所得“路虎”牌越野车一辆,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李泳与时任中共广东省省委副书记的陈绍基(已判刑)相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经陈绍基介绍,李泳与香港某公司董事长杨某认识。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陈绍基利用担任广东省政协主席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杨某请托,为其公司取得粤港两地客运直通车营运指标等事项提供了帮助。2008年上半年,李泳向陈绍基提出想购买越野车,陈绍基表示可以让杨某出资。2008年4月,李泳选定购买“路虎”牌越野车后,杨某即以广州良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并陆续为其支付购车款、车辆购置附加税、车辆保险费共计136万余元,将车交付李泳使用。2008年11月,该车从广州良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过户到李泳父亲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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