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针对100名外逃贪官,向全球发出了红色通缉令,其中至少有6名贪官相信潜逃至新加坡。但中国未与新加坡签署引渡法,因此希望透过国际刑警组织的力量,能够将这些外逃人员逮捕归案。
翻开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其中至少有6名贪官,相信潜逃至新加坡。但新加坡与中国在过去并没有签订引渡条约,意味着新加坡政府也就没有合法权利去逮捕中国的外逃人员,因此要将这些贪官逮捕归案,可说是难上加难。
新加坡德尊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庆健律师:“我认为有两个关键问题,一个是相互利益,第二个可能比较复杂,那就是法律制度以及刑事法律是否在两国都是一样的。但是我觉得新加坡自翊为一名负责任的全球公民,打击腐败犯罪,所以我会想像友好的国家例如新加坡和中国将会持续约定以及对话,以能够最好实现相互的刑事法律援助。”
红色通报不是国际通缉令,而是给成员国执法单位的一个警惕或通知。中国政府这次透过国际刑警组织追捕外逃人员,相信是希望可以透过这个单位助一臂之力,好让同样也是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的新加坡协助追捕。但国际刑警组织不会派员到当地逮捕任何人,所有的调查和逮捕都是按照当地国家的法律以及警察来执行。
和中国一样,新加坡曾签订了联合国的反腐败公约。这项公约奠定了各国就打击腐败犯罪开展国际合作的多边法律基础,当然也包括引渡上的合作。而这次新加坡当局将如何和中国政府合作,值得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