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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至今,时隔一年,周永康案终于落地。在海内外舆论场纷纷猜测,中共是否会效仿薄熙来案对其进行公开审判之时。中共官方6月11日发布重磅消息称,周永康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三宗罪名分别为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有律师表示,周永康受贿近1.3亿元,法理上足以判死。
对于“三宗罪”之一,官方通告显示,周永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29772113亿元。有不具名律师表示,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受贿数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当年的薄熙来案中,薄熙来受贿数额达人民币2,044万余元,当时通告显示,一审法院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已经充分考虑了其犯罪的具体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量刑适当。与薄熙来相比,周永康受贿数额巨大,理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足以判死。
上述律师同时表示,对于滥用职权罪,有关法律规定,这一罪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周永康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判处七年。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此前争议最大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这篇1,500字左右的通告中写道:通过出示、宣读泄密文件等物证、曹永正证言、搜查笔录等,证实周永康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其办公室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不应知悉上述文件内容的曹永正。但故意泄 露国家秘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未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
此前,港媒披露周永康与薄熙来结盟企图政变一事时透露,周永康了解并掌握大量中共党和国家最高核心机密,其中包括人事机密和经济机密。其所涉“泄密”细节,可能包括周永康未经组织批准将中共十八大人事机密告知亲信,并据此另行布局自己的人事安排以及向身边人泄露经济机密以谋取巨额利益。
彼时,港媒事无巨细的报道,被认为中央对外放风意味明显。3月18日,最高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首开先河地提出,周永康、薄熙来等人践踏法治、破坏党的团结、搞非组织政治活动。综上所述,“泄密”或与“政变”一事有所关联,但如通报所述,虽然“犯罪情节严重”,但“并未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
媒体此前曾表示,单从刑法三百九十八条规定来看,被外界普遍认为死缓或死刑最大决定项的泄密,罪并不致死。至于贪污、受贿、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危害国家安全等刑事罪责,虽然罪可致死,但是就现实政治来说,死刑的概率在综合考量后也变得微乎其微。那么,是否 意味着周永康就可以逃过一死了呢?我们认为,即便从法理上周永康不会被判死,但是抛开法理,周永康被判死一百次、一千次也不为过。首先,作为中国公检法司 以及内卫工作的最高领导者,周永康知法犯法,带头违法,理应罪加一等。其次,周永康执掌政法系统期间,被当代中国知识分子诟病为“法治最坏的十年”。其 中,强力维稳、运动治警、司法停滞等“罪证”历历在目。诸如此类的“罪证”,让判死周永康变得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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