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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肯尼亚)破获国际电信诈欺,逮捕嫌犯中有数十名台湾籍,却被中国大陆引渡,触动台湾敏感的“主权”神经,引起台方抗议。马来西亚也破获类似犯罪集团,台方极力争取,马国同意20名嫌犯押交台方,不料飞抵台湾,却因缺乏犯罪事证,致全部嫌犯马上获释。在民粹操弄和两岸特殊氛围下,台湾朝野吵成一团,争到了主权、管辖权,却无奈须纵放嫌犯,变成国际电信诈欺“犯罪天堂”和庇护乐园,快成了国际笑话。
大陆国台办已表态,认为纵放国际诈骗疑犯,是对(大陆)众多受害者权益的漠视和再度伤害,损害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合作,希望台湾方面纠正错误,严肃追究和惩处嫌犯。这些话,难免再被绿营解读成“干涉内政”。全案始末到底是陆方有意布局,想给台方上套;或根本是台方无能,一捉一放之间让罪犯逍遥法外,对台湾的法治尊严有伤害,对两岸关系更造成破坏。
但这些民粹情绪无形中却把骗徒当成无辜受害者,用政治眼光看社会犯罪问题也不恰当,仿佛危害大陆治安、欺骗大陆无辜民众钱财不算犯罪,其说法滥情、失去是非正义标准,反而伤害了台湾文明形象。
除了民粹,还出现“法盲”现象。跨国犯罪管治不一定涉及主权,法学出身的前副总统吕秀莲都公开说过类似的话。而许多法律专家表示,国际犯罪的司法管辖原则,第一是属地主义,在哪个国家犯罪就由该国管辖;第二是被害国管辖主义,受到犯罪危害的国家具第二优先管辖权;第三才是属人主义,即罪犯国籍的政府也有管辖权。换言之,肯尼亚、中国大陆原先处理不算错;台湾管辖权排第三。
只是依过去两岸合作打击犯罪和司法互助协议,罪犯本可分流,台籍罪犯交台湾。这次反其道而行,无论是北京借力使力,或透过外交运作想政治运用,逼蔡英文在“九二共识”(一个中国、各自表述)上屈服,北京却触碰台湾民意或民粹的红线。马来西亚政府同意嫌犯改移交台湾,与北京态度转变有很大关系,陆方避免“得罪”台湾2300万人,维持起码善意,或是北京迟疑退让的原因。
反观台湾处理却荒腔走板。罪犯也有人权,无证据即不得羁押,符合人权保障和法律规定。但马、中两国合作逮捕的嫌犯,返台即轻易纵放,如何让对岸政府心服,或让大陆民间相信台湾司法有是非、讲公道?马英九政府有无主动求助北京提供犯罪证据以羁押嫌犯?是陆方消极回避,拒绝合作;或台方昧于形势,迎合民粹?外界看来像罗生门,却便宜了这帮嚣张的诈欺犯。
台湾为此还演变成新纷争,绿委质疑“法务部不同调,站在中国那一边”;法务部长罗莹雪深夜反击点名绿委“操弄民粹,害惨台湾”。大陆压力和两岸纷争即将排山倒海而来,台湾永远是内斗优先。有民进党立委甚至暗示,应禁止民众赴大陆旅游,以“制裁”中国。恍如天方夜谭的现象,构成荒谬的“台湾特色”。
观察家比喻,两岸关系眼下正面临“破窗理论”情境。即一栋房屋的窗户如被打破一扇,不赶快修补,马上会引来所有窗户都被砸烂。北京与冈比亚建交、国际诈欺嫌犯遣返中国,就是一扇扇不同的窗。台湾被民粹气氛搅动起来,北京看来尚维持耐性,想检证5月20日蔡英文就职演说,透露什么答案再说。如果不符北京预期,或许不惜让窗户一扇扇破,台湾社会的集体激愤,北京如在所不惜,结局就是摊牌,向民进党政府反施压。
今后类似台籍诈欺犯,陆方即使同意遣返台湾,困难仍在。譬如台方如要追究刑责,大陆是否愿配合举证,台湾法律如何认定和定义大陆?蔡英文政府将认定大陆与台湾的关系是“一国”或“外国”?如属前者,两岸又是什么关系?如属“外国”,司法互助就免谈,两岸全面摊牌;如因此而纵放罪犯,将置台湾的法治文明国家形象于何地?台湾争到了司法管辖权或主权,但这扇窗已破,台湾还有无数扇窗,蔡英文要靠什么保护它们不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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