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财政部公布了2016年我国财政收支状况。2016年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552亿元,比上年增长4.5%。在国内经济增长乏力的大背景下,财政收入仍然能够保持适度增长,这为社会经济正常运行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但是,当年度的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187841亿元,比上年增长了6.4%。这使得去年度出现了约为2.81万亿元财政赤字,比去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上通过的2.18万亿元的预算赤字目标超出了6000多亿元。
财政赤字超出预算6000亿元是什么概念?2016年北京市财政收入才首次突破5000亿元,2015年青海地方财政收入只有252亿元。超预算财政赤字比一地全年的财政收入还要多,甚至是一些地方财政收入的数倍乃至几十倍,很难不令公众感到吃惊。
政府预算中列入财政赤字,这是一种可以理解的会计手段。我国正在推进的经济转型,不可能是急转弯,而是一种渐进的改革,为了保证经济运行不出现断崖式下跌,仍然需要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两方面对经济给予适度的刺激,也就是继续实施一些有控制的投资,继续以适度的货币宽松向市场提供有控制的流动性支持。因此,适当提高财政赤字,增加政府支出,可以保证整个社会经济秩序不因政府财政减收而出现问题。
但是,财政赤字虽然有其合理性,又必须严格控制,尤其是对财政赤字大幅突破年初预算需要保持高度警惕。我国虽然已经有了《预算法》,对政府预算建立了人大的审议制度,但目前由财政部向全国人大提交的预算报告还是比较粗线条的。对财政预算,特别是财政赤字的计划,基本上还是要由财政部门自我把关。在这种情况下,财政部门出于财政资金运筹方便的本位考虑,很容易产生做大赤字的冲动。
2016年度财政赤字计划2.18万亿元,比上年提高了3%,增幅已经创下了历史最高,但即便如此,在顺利完成当年度财政收入目标的同时,财政支出的赤字预算却出现了“超额完成”的情况。而从2016年的财政支出已经可以看出,这种过高的财政赤字大部分是由政府举债来达成的,这使政府无可避免地背上了巨额债务。2016年度政府的财政支出,各项民生所需的增长比例基本上保持在10%左右,唯独债务付息支出却高达4991亿元,增长幅度达到40.6%。
根据预算法规定,“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不知道,这新增的6000亿财政赤字有没有向人大常委会提交审查和批准。
财政预算由人大审议通过,指导政府全年开支,应当具有刚性,不能够随意进行改变。《预算法》的目的就是要管住政府的钱袋子,限制政府部门任意增加开支的冲动。财政赤字超预算6000多亿,反映了财政预算仍然缺乏刚性的约束。公众也不知道,这些钱用到了哪里,是否合适。
或许,有关部门大幅增加财政赤字有其依据和道理,但是,财政赤字也是公共资金,也应该接受程序和公众的监督。财政赤字超预算6000多亿,有关部门也有必要对财政赤字如此大规模超支向人大和民众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