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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前副市长艾宝俊遭判刑17年

www.creaders.net | 2017-04-30 10:07:24  中时电子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据大陆澎湃新闻报导,原上海市常委兼副市长艾宝俊,因涉嫌收受贿赂和贪污两项罪名,遭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10年、收受贿赂则判处15年,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没收其个人财产共580万人民币(约2,526.6万台币),其中其贪污所得,将依法缴回原单位上海市政府与宝钢集团。艾宝俊涉嫌于2000至2014年期间,利用自己的宝山钢铁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副市长和上海自贸区主任职务,收受高达4,320万人民币(约1.88亿台币)的贿赂,并私吞751.2万人民币(约3,272万台币)公共财物,因此才遭到调查。

  现年57岁的艾宝俊,辽宁省辽阳人,毕业于东北大学,拥有高级会计师执照。原留校担任教师和行政人员,1994年转任上海宝山钢铁集团财务部,历任副部长、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最后当上党委常委兼宝山钢铁董事长。2007年调任上海市副市长,并于2013年兼任自贸区管委会主任一职,但在2年后,被大陆中纪委调查,并很快地因涉嫌贪污收贿,被上海市政府免去职务。

  当年被中央调查后,成为大陆媒体口中"四虎"之一,和吕锡文、杨栋梁、龚清概并列。主审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因艾宝俊主动认罪且愿意缴回赃款和贿赂,依法可从轻发落,才会将原两罪共25年的刑期,合并以17年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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