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官学院原党委书记杜敏2016年落马,中纪委日前公布其“忏悔书”显示,杜敏落马后家庭惨遭重大变故,其弟与其一起进了监狱,其母也被气死,还把儿子“牵扯进来”,独留86岁高龄老父,“我是我们杜氏家族的耻辱!”
昆明公安局原副局长杜敏已被立案侦查(图源:VCG)
杜敏生于1957,曾任云南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书记,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昆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2011年1月任云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2015年12月任云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杜敏35岁即任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在公安、政法系统“深耕”40多年。2016年3月,杜敏被证实接受组织调查,同年9月立案侦查。杜敏遭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也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中国纪检监察报》公布其忏悔书:“我接受调查后,我母亲就被气死了。我父亲86岁了,我估计等我出去也见不到他了。我弟弟我没有管好,我们一起进了监狱,我是我们杜氏家族的耻辱!由于自己的错误,还将儿子牵连了进来,差点也将他毁了。真的愧对组织,愧对所有的亲人!”
案件资料显示,杜敏曾与云南3家公司的老板赵某某、陈某、钟某进行利益交换,涉案金额上千万(1人民币约合0.145美元)。除此之外,他还“全家上阵”,妻子、兄弟、儿子都参与其中。
杜妻鄢某某和儿子2009年11月至2014年5月在昆明、上海成立3个公司,至案发从未进行相关报告。此外,鄢某某还曾“空手套白狼”,以“无钱投资”为由,要求一企业老板陈某代垫255万元作为一太阳能热水器厂投资款。
杜敏其后“礼尚往来”,将陈某介绍给时任昆明市官渡区区长刘某某,并让刘支持陈某的项目。2012年下半年,杜敏又向时任昆明市供电局领导打招呼,积极帮陈某“排忧解难”。
贪腐事迹败露后,杜敏还把办案经验用来“抹事”。担任昆明市公安局长等职务期间,杜敏利用中秋、春节等时机收受他人所送礼金共计143.44万元。中共十八大之后,杜敏继续收受礼金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