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死就不会死(No Zuo No
Die),这是中国网络上流传甚广的一句网络用语。刚刚因贩运222公斤毒品,被中国大连法院判处死刑的加拿大公民,成功的诠释了这个词。
加拿大籍公民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简称谢伦伯格),因犯走私毒品罪,1月14日被中国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这是此案被中国辽宁省高院发回重审后,大连市中院另组合议庭,并公开审理后的新判决。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对此迅速发声,称中国法院的判决是“武断的”。
这一判决发生在加拿大“绑架”华为孟晚舟之后,因此很多人将此案,作为中加关系走向的风向标之一。但显然,中国方面,或者说中国地方法院系统,给出了强硬回答,并没有卖加拿大政府一个面子。
这位加拿大公民的死刑判决,成功的诠释了No Zuo No Die的精华。
根据案情的披露,这位加拿大人,2014年11月抵达中国大连,按照另一毒贩的指示,分装一批在大连重达220公斤的冰毒,准备运往澳洲。中国警方在接到举报后,查获上述毒品,并在广州将准备逃往泰国的当事人拘捕。
2018年11月20日,大连市中院一审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谢伦伯格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驱逐出境。理由是,被告人系从犯,且走私毒品未遂。
如果,事件到此结束,对于这名加拿大人而言,可能坐个几年牢,然后被驱逐回国,也算圆满。
要知道,中国刑法对毒贩的死刑规定十分严厉。根据中国法律,走私冰毒超过50克,就已经是死刑的量刑。外国人因贩毒在中国被判死刑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但是,谢伦伯格不服,提出上诉。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服,提出上诉。不服,提出上诉……
这一上诉,一举扭转了他的命运。
2018年12月29日,辽宁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为从犯和犯罪未遂并从轻处罚明显不当,辽宁省高院裁定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这才有了1月14日,谢伦伯格一审被判处死刑结果。根据中国法律,他还有继续上诉的权力,但改判的机会十分渺茫。
原本应该偷着乐的判决,因为自己的上诉,最终变成了死刑判决,不知这位加大拿人有没有请一位中国的刑辩律师,还是他自诩是加拿大人就以为不应该在中国被审判。
如果没有他自己的上诉,可能也不会有辽宁高检的抗诉,也不会有案件的发回重审,也就不太可能有最后的死刑判决。
总之,这位加拿大人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给埋了。
笔者不敢断言,该案的重新判决,与孟晚舟事件有没有关系。但至少表明,中国的法院,并没有因为他加拿大人的身份而予以照顾。
当然,话说回来,即便这位加拿大人不上诉,也不意味着该案就不会被发回重审。
不知道,之前作出15年判决的大连中院的法官会不会挨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