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位于美国华盛顿的智库在周三发表最新报告称,越南和中国船只在具有争议的南中国海海域,围绕一块油气田已经发生了持续数周的对峙。事发地点被指位于越南二百海里专属经济区。
中国军队在南沙群岛巡逻资料图片
中国对面积为350万平方公里的南中国海内,以九段线为划界的主权宣言的面积囊括210万平方公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中,南中国海里有条由9条断续线组成的U形线,通常称为九段线,中方称,中国自古以来就对那里拥有主权。但在中方宣布主权的部分海域中,则与越南和菲律宾等国的二百海里专属经济区有所重叠。而根据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通过的海洋法公约,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属于国家管辖范围。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享有三项自由:飞越自由、水上航行自由、海底铺设电缆管道自由。但行使这三项自由不是不加限制的,而是有条件的,不能影响沿海国的国家安全。
就中越两国在南海的主权争议问题最新发展,根据这两家智库发表的报告显示,隶属中国地质调查局的勘探船"海洋地质8号",在本周一完成了为其12天的勘测工作,其活动范围靠近争议岛屿南沙群岛(Spratly Islands,国际上亦称斯普拉特利群岛)。而"海洋地质8号"所勘测的一处油田的开采权,则已被越南政府授予西班牙国家石油公司(Repsol)。报告指出,2017年和2018年,该公司曾先后两次因为中方压力而停止在这一越南专属经济区内的开采工作。
这份由美国高等防务研究中心(C4ADS)发表的报告中并提到,在"海洋地质8号"对该片海域进行勘探期间,有9艘越南船只对它进行紧密跟踪。而3艘中国海警船则给该勘探船提供了护航护卫。此外,来自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 )的报告称,在同一时期,中国“35111号”海警船曾以“威胁性的方式”冲向在那片海域的一些越南船只,那些船只当时正在给日本拥有的一个由俄罗斯石油公司租用的“Hakuryu-5”钻井平台供货。CSIS在其报告中写道,“7月2日,当越方船只正在离开Hakuryu-5钻井平台时,‘35111号’海警船高速行驶在每艘船100米范围内,且距离钻井平台不到半海里。”有报道称,尚不知晓是否仍有中国船只在靠近事发钻井平台。
另就两国最近的有关表态,7月1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曾强调,“中国坚决捍卫南海主权和海洋权,同时坚持通过谈判协商控制与相关国家的争议。”他没有就此提供详细说明。越南外交部则在周二发表了一篇针对南海未点名“近期发展”的声明称,“未经越方允许,所有外国船只在越南海域的行为均不具法律效应,并构成对越南海域的侵犯和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耿爽则在周三的记者会上回应称,“我们希望越南方面能够切实尊重中方对有关海域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不要采取可能导致局势复杂化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