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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杰:为什么血亲复仇的张扣扣不应该死

www.creaders.net | 2019-07-20 06:41:46  博讯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7月17日,陕西汉中的张扣扣被执行死刑,年仅36岁。执行死刑前,他的父亲张福如见了他最后一面。张扣扣平静地对他说:“爸爸,没事的”。张扣扣被执行死刑后,尸体被火化,但张福如没有去取骨灰。他说:放在他们那里,这是个冤案。

  2018年2月15日农历除夕12时许,退伍军人张扣扣用刀将邻居王自新和他的长子王校军和三子王正军三人杀死。之后,张扣扣使用自制燃烧瓶点燃王校军的轿车。张扣扣逃离现场后,于同月17日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为什么张扣扣要在除夕夜将王家三人杀死呢?这事,我们还得从22年前两家的仇恨说起。

  根据法院判决书记载,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路过王自新家门前时,与王

家二儿子王富军发生争执。三子王正军闻讯赶到现场,和汪秀萍争吵厮打。汪秀萍遂拿一节扁铁在王正军的左额部及左脸部各打一下,王正军随即捡起一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棒,致汪秀萍倒地后于当晚二十二时许死亡。1996年12月5日,当时未成年的王正军被判有期徒刑七年,三年后提前出狱。王家之后共赔给张家9639.3元。判决后张家人未上诉。但张扣扣家人表示不认同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张扣扣的姐姐说:“很多人出来做的假证,你知道为什么吗?人家当官。”张家人表示,用木棒打死人的是王富军,不是王正军。由于王正军是未成年人,所以让他顶罪。后张王两家老死不相往来,张扣扣长大成人后去参军。但杀母之仇的种子却深深埋在张扣扣心里。他曾告诉律师,有三个场景深深印刻在他的脑海,令他终身难忘、时常浮现:一是王家儿子打他妈妈的那一棒;二是妈妈在他怀里断气的时候,鼻子、口里都是血,鲜血在喉咙里面“咕咕咕咕”地作响;三是妈妈的尸体在马路上被公开解剖,现场几百人围观。张扣扣亲眼看到妈妈的头皮被人割开,头骨被人锯开。

  说到这里,您应该明白了,张扣扣杀死邻居王自新和他的两个儿子是为了报22年前的杀母之仇。2019年1月8日,汉中中院判决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审判处死刑。4月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驳回张扣扣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7月17日,张扣扣被执行死刑。

  张扣扣案发生后,有人称他为“当代武二郎”,认为他是民间正义的化身,有人认为他就是一个残暴的杀人凶手。社会舆论分化为两大对立的阵营。张扣扣被执行死刑后,舆论分争再起。一方站在张扣扣的角度,认为其年少时母亲被打死,成长过程中缺少家庭关爱,最终“为母报仇”属“事出有因”,应该留其一命;另一方站在被害人立场,认为张扣扣为实施犯罪蓄谋已久,杀死并非凶手的王家父子,于情于法都不可饶恕。有网友嘲讽道,张扣扣有罪吗?有罪,因为他背负了三条人命。张扣扣该报仇吗?该报,因为他蒙受了太多的羞辱和不公。如果他早生几百年,会是一个为母报仇的英雄;如果他晚生几百年,会因为健全的法制而得到应有的评判。不巧的是,他生的不早不晚,于是,只有让他死,才是对正义的彰显。有网友则反对,认为同情张扣扣是没有意义的。张扣扣的杀人和孝义与理性沾不上边,他只是通过杀戮发泄他的家庭仇恨。不同的立场,反映了不同的正义观,我们很难简单用对错作判断。

  张扣扣的一审辩护律师邓学平的辩护词再次在网上备受关注——热捧如潮,批评亦不止。赞美者认为其言辞优美、富于正义感、极富感染力;批评者认为,辩护词一味煽情,但缺乏充分的证据证明和严密的法律论证。邓学平律师在辩护词中将张扣扣事件形容为一个血亲复仇的故事,类似于英国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法国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和中国春秋战国的《赵氏孤儿》。他旁征博引,从儒家经典《礼记・曲礼》“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到《宋刑统》和《大明律》的法律规定和案例,说明中国传统司法实践对复仇案例大多给予了从轻发落,并引用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关于复仇的观点“畏惧他人报复会减少对他人的侵犯,报复本能为人类创造了一种博弈论意义上的合作互不侵犯,从而使人类进入了“文明”。但令邓学平始料不及的是,朱教授不仅不领这个情,相反还将他怒斥了一番。朱教授在即将出版的新书《是非与曲直:个案中的法理》中指出,邓律师将张扣扣事件说成是“复仇”,是有意混淆视听,完全且故意漠视本案以及与本案有关的基本事实,用所谓的名人名言趣闻轶事代替说理,以引证代替论证,蛊惑不了解案情的公众,不谈实体法,也不谈程序法,就胡扯随意剪辑的所谓法理,捎带着打个擦边球,搞点司法政治。彻底地无视本案事实,彻底地不讨论可能相关的法律,这份辩护词根本没把审案法官当回事,只想放到网上煽情网民。这是份法庭辩护词吗?这是个赝品!但朱教授的刻薄言辞也遭来网友的讥讽,他们说:“一名最喜欢抒情、最不注重说理的法学教授,在批评一名律师太喜欢抒情、太不注重说理了。”下面,我就张扣扣案件与大家一起分析一下:

  第一,在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张扣扣必须死

  上海大成律师事务所王光明律师认为,不仅仅是因为张扣扣处心积虑杀了三人,主观恶性大;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制止以暴易暴同态复仇,不然,社会就失控了。张母之死道义上也不足以让张扣扣杀三人,至少不符合比例原则,也不符合民间认同的杀人偿命的基本逻辑。邓学平律师的辩护词很不错,在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下,也许能打动陪审团,但打动不了中国的实定法。这篇东西,更多的是从社会的角度,而不是法律的角度。其效果也是社会意义大于法律意义。我认为,在中国目前形势法律制度下,张扣扣被执行死刑可以说是意料之中的事。

  第二,张扣扣复仇有罪,但国家同样有罪

  张扣扣母亲被杀一案,尽管有诸多疑点,但该案发生在22年前,已难以考量。但为什么张家没有及时上诉?或许他们根本不知道如何上诉,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张扣扣一家三口都认为这个判决太轻了。实际上,王正军虽然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但仅仅服刑四年就被释放。可以想象,惨案发生后,对于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张扣扣来说,简直是毁灭性打击。正如邓学平律师说言,我们在苛责张扣扣的残忍和暴力的时候,却全然忘记了在之前整个社会对他的弃之不顾。没有心理疏导,没有帮扶关爱,任由一颗复仇的种子生根发芽。张扣扣长大成人后,要么做一个畏畏缩缩、逆来顺受的木偶,要么就注定会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我们可以说,张扣扣有罪,但冷漠的政府和社会也同样有罪,不杀张扣扣更合理,通过监狱改造更人道。张扣扣的另一名辩护人殷清利律师认为,对一个涉嫌故意杀人的被告人,判决其死刑固然容易,但要让他本人真心服判,让关切的民众认同裁判结果,却是一件不易之事。

  第三,国家公信力丧失是引发私力救济的重要原因

  民主人士,前安徽省检察官沈良庆先生认为,司法机关缺乏公信力,这样无论前面的案件处理是否公正都可能引起非议,在这种情况下,它会造成张扣扣用自力救济的方式强行实现正义。而在政府没有公信力的情况下,无论网友还是张扣扣本人都有可能做出误判,而走极端。沈先生不认为网络民意或者张扣扣报复杀人就一定合理,但是中国现行体制应该是造成这种问题的重要原因。有意思的是,沈良庆先生仅仅在家中翻墙上推特发表言论,就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名批捕。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公然违反法律的行为,更加剧老百姓的绝望感。还有网友将张扣扣案与原中共高官薄熙来的妻子谷开来谋害英国公民命案作了对比说,“薄谷开来杀人没有投案自首情节可以活,为什么有投案自首情节的张扣扣就不可以活?”目前,中国已经进入塔西陀陷阱,老百姓对国家的不信任将会使私力救济事件不断增加。

  我认为在当前中国刑事制度下,张扣扣被执行死刑应在意料之中,但杀张扣扣并不能制止更多的复仇事件发生。我们在斥责张扣扣的残暴时,是否思考过国家应尽的责任?中国至今仍然是世界上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之一,我们应该敬畏生命,抛弃以暴制暴的刑事政策,用现代监狱改造制度去拯救哪些迷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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