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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法院周五(6月12日)裁定,联华电子(UMC)的3名现任和前任工程师窃取了美国芯片制造商美光科技公司(Micron Technology Inc.)的商业机密,并将其分享给由中共政府支持的福建晋华公司,罪名成立。3人被分别判刑和罚款。
此案曾一度加剧北京和华盛顿之间的紧张关系。川普政府一直在指控中共盗窃美国的知识产权。
联华电子表示,将对裁定提出上诉,并表示,公司拥有保护客户知识产权的机制,并且未违反商业秘密法。
美光则在一份声明中说,对此裁决表示欢迎,正义得以伸张。
美光表示,“盗用商业秘密,并将其转移到台湾以外地区不利于台湾的整个半导体产业,并威胁未来的竞争力。该判决进一步加强了台湾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表明刑事盗用问题将得到适当解决。”
美政府指控联电与晋华合伙帮中共获取美国技术
美光于2017年在美国首次对联华电子及其中国合作伙伴福建晋华公司,就盗窃商业秘密提出起诉。2018年11月1日,美国时任司法部长塞申斯(Jeff Sessions)宣布,控告福建晋华和联华电子与3名个人,共谋窃取美光公司商业机密。美光被盗取的商业机密估计价值达87.5亿美元。
起诉书显示,中共刻意取得其没有的动态随机存取记忆体(DRAM)技术,而美光是美国唯一制造DRAM的业者。塞申斯说,联华电子与福建晋华合伙,好让中共能够从美国盗取这种技术,用来和美国竞争,“这是厚颜无耻的阴谋”。
3名被判刑的工程师分别为何建廷、王永铭和戎乐天。何建廷、王永铭曾在美光任职,后转到联华电子任职。
中央社报导,美光公司清查发现,王永铭在离职前,曾登入美光公司电脑服务器,下载大量机密档案,再前往联华电子任职。美光因此向检方提告,台中地检署指挥调查局,前往联华电子与相关人员办公处所搜索侦办。
检方另查出,何建廷在从美光公司离职前,不仅未将有营业秘密的文件销毁,还带至联华电子,违反与美光签订的“保密及智慧财产”合约。联华电子的戎乐天要求王永铭参考相关资料研发,让联华电子在2个月内完成DRAM设计,降低所需耗费的成本。
彭博社所看到的法庭文件显示,何建廷与王永铭将从美光盗窃来的技术用于其在联华电子的工作,包括与福建晋华的合作项目。
检查人员搜索前,戎乐天还要求何建廷与王永铭,删除或藏匿来自美光公司的机密资料,中检侦办后,依违反营业秘密法将联电公司与戎乐天等3人起诉。
法院:证据显示被盗技术想在中国使用
彭博社称,根据联华电子一名发言人的消息,王永铭已经不在该公司工作。
在周五作出判决时,法院援引了证据,包括何建廷同时领取联华电子和福建晋华公司的工资,“很明显,他打算(把盗窃的美光技术)在中国使用”。
台中地方法院历经2年多审理后,周五判处戎乐天6年6月徒刑、并罚金新台币600万元;何建廷5年6月、罚金500万元;王永铭4年6月、罚金400万元,3人犯罪所得没收,联电公司则判罚金1亿元(新台币),全案可上诉。
福建晋华是中共政府重点扶植的记忆体制造商。2018年10月29日,美国商务部将晋华列入出口管制清单。未来,由美国出口给福建晋华的产品、科技与软件,以及技术支持,都需要取得商务部的出口许可后,才能出口。而美国商务部明确表示,原则上不会出具许可,等于直接切断福建晋华的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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