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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林郑月娥1日举行记者会,宣布港府将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由她担任主席,北京将委派国安顾问,港警已成立国家安全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则表示,特首指定法官审理,有利于提高效率,这些指定法官经验、素质较高。
她说,相关案件的侦查由警务处执行,检控在于律政司,审讯由独立的司法机关执行,律政司检控时不受干预。
林郑表示,指派法官审理国安案件,只是将各级法院适合的法官放入名单,最终由司法机构决定审讯的法官,强调只有极少数的特定情形,北京才会处理案件。
同时出席记者会的律政司长郑若骅称,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工作涉及不少国家安全事务,属于“中央事务”,因此相关决策不可以提请司法复核,但执法时都要经过相关司法程序,检控时会注意人权的保障。
港府保安局长李家超说,不论涉及什么行为,只要警员合理相信,就能按“港区国安法”拘捕、调查及蒐证,有足够证据就检控。
7月1日是香港主权移交23周年,港府升旗礼上午在金紫荆广场举行,林郑月娥和一众港府官员、北京驻港机构代表及外国驻港使节等约百人出席;升旗礼现场特别放置一幅“港区国安法”背景板,金紫荆广场外围一带保安加强,设有重重水马,防暴警察在会场外围巡逻,邻近道路都遭封路。
回归酒会上,林郑月娥指责外国及本地组织和人士,对“港区国安法”诋毁及恶意攻击,过去一年是她40年公务生涯最严峻考验,个人遭受前所未有攻击,亦对香港前景忧虑,感谢北京对她信任、家人及好友爱护及同事坚定不移支持,令她相信艰难日子一定可以过去。
港区国安法下的“指定法官”,如何保证香港法院未来能独立审判违反国安案件?沈春耀表示,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应独立行使法律审判权和司法权,香港基本法亦有明确规定。审理有关违害国家安全案例的法官,港区国安法规定由香港特首指定裁判官、高等法院法官、自上诉法庭的法官、终止法院的法官,负责审理违害国家安全案件。
他说,按港区国安法44条明文规定,“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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