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时报发表文章指出,中国研制的2019冠状病毒疫苗中,有的连第1阶段动物实验的数据都没公布,就进入人体临床试验。若对外输出,恐有外交、政治及经济风险。
据中央社今天报道称,英媒指中国部分新冠肺炎疫苗临床实验程序并不完备。据英国金融时报17日发文指出,中国研制的2019冠状病毒疫苗中,有的连第1阶段动物实验的数据都没公布,就进入人体临床试验。
这篇由中国南方报业集团出身、现任察哈尔学会国际舆情研究中心秘书长曹辛撰写,题为“中国疫苗走向世界需解决的问题”的文章指出,中国疫苗走出国门,首先面临的是疫苗品质合格的程序问题。据文章指出,依国际公认的研发疫苗程序,新疫苗应进行动物和人体的临床试验,并证明合格,才可使用在人体。首先是用动物做实验,并向大众公布试验数据和资料后,才可进入第3期的人体临床试验阶段。
文章引述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日前视察北京市相关单位时,曾针对现阶段中国疫苗的研发进程表示,要继续科学严谨推进疫苗第3期临床试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际认可的技术标准”做好审评审批工作,确保疫苗安全有效,经得起各方面检验。据这篇文章直指,孙春兰上述谈话,说明中国疫苗没有走完国际公认的全部研发流程,与欧美的疫苗研发情况不同。
据金融时报引述作者曹辛表示,据他了解,中国研制的这些疫苗中,有的疫苗连第1阶段动物实验的数据都没有公布,就进入人体临床试验了。因此,当前没有一款中国疫苗获得了国家药监局的批文。也就是说,这些疫苗在法律上是有问题的。相形之下,目前在英、美开始使用的疫苗,都有合法批文。
至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日前反而先批准中国疫苗使用,文章指出,这看似合法,但若未来出现危及健康的问题,鉴于中国敏感的国际环境,在国外注册并不能摆脱外交、政治、法律和经济责任。据文章提到,如果中国疫苗出现问题,世界会对中国的科技水平、产品品质及综合国力产生非常负面的印象。在国际舆论上,媒体必会掀起一场集中批评中国的报导浪潮,加上连北朝鲜考虑使用的也是俄罗斯而非中国疫苗,都将提供国际舆论批评的依据,酿成外交和政治风波。而同样在中国敏感的国际环境下,如果疫苗出现问题,个人、团体乃至国家之间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诉讼,发生的可能性很高,届时事情会更加复杂。
据该报道,文章提到,针对中国擅长的灭活疫苗,由于中国疾控中心主任高福曾表示,待解决的抗体依赖增强作用(ADE)问题暂时无法解决,使这类疫苗获得药监局批准的机会尚待观察,因为这在国内外都存在着法律责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