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恆大日前因发布的公告中,将许家印之妻丁玉梅定义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联人士的第3方”,而非如以往被列为许家印的配偶,引发外界怀疑许家印可能与丁玉梅已离婚。
综合媒体报道,中国恆大8月14日公告披露,恆大汽车与公司、鑫鑫、许家印、好邦及丁玉梅订立股份认购协议及抵销协议,公司及其它方向恆大汽车提供的若干贷款,拟转换为恆大汽车新股。
根据公告,作为独立于中国恆大及其关联人士的第3方,丁玉梅将认购约4.17亿股恆大汽车的股票。而丁玉梅全资拥有的好邦有限公司将认购约1.56亿股恆大汽车的股票。2者相加约为5.73亿股恆大汽车的股票。若以恆大汽车8月15日收盘价1.73港元粗略计算,该笔股权的市值约可达9.91亿港元。
而上述公告对丁玉梅的称呼,引发外界关注。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人士”的定义包含“上市发行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以及其“联繫人”。而《上市规则》所述的“关联人士”的“联繫人”定义中又包括“其配偶”。
若按照规则,由于许家印当前为中国恆大的控股股东及执行董事,所以其应为“关联人士”,若丁玉梅现在仍为许家印配偶的话,那麽她也应该以“联繫人”的身分被认定为“关联人士”,而不应该像中国恆大公告中所说的那样被定义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联人士的第3方”,引发外界怀疑许家印可能与丁玉梅已离婚。
随著离婚传闻满天飞,有网友质疑此举可能是丁玉梅规避债务风险的“技术性离婚”。但有法律人士指出,依中国法律规定,在婚内产生的共同债务依然需要共同偿还,因此认为丁玉梅即便离婚,也无法把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分开。
对于许家印与丁玉梅离婚传闻,中国恆大回应表示“不清楚,没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