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电池大厂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专利诉讼大战愈演愈烈。 中创新航于10月18日晚间指出,已向宁德时代及相关公司侵犯其专利权提起四项诉讼,要求索赔其经济损失人民币5.6亿元(下同,约新台币2,5.27亿元)及200万元(约新台币902万元)维权支出,两项金额合计10.07亿元(约新台币45.45亿元)。 而宁德时代此前已针对中创新航提起六项专利诉讼,并索赔总额超过7亿元。
据《界面新闻》报道,在中创新航向宁德时代提起的四项诉讼中,索赔额最高的一项涉及“液冷板式电池模组”专利,该诉讼针对宁德时代与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武汉)有限公司。 中创新航认为,上述两家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因此要求它们停止侵权行为,并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 中创新航同时要求宁德时代赔偿其经济损失5.6亿元及200万元维权支出。
在中创新航提起的另外三项专利诉讼中,被告方除宁德时代外,还包括宁德时代控股子公司四川时代以及汽车制造商阿维塔和极氪的汽车销售公司,所涉专利包括“电池装置及电池装置的组装方法”、“电池组及电池装置”以及“一种电池包”。 截至发稿,宁德时代和中创新航皆未就诉讼有进一步评论。
此外,报道指出,这是中创新航首次提起针对宁德时代的专利诉讼。 此前,宁德时代自2021年7月起陆续针对中创新航空提起六项专利诉讼,索赔总额超过7亿元。
与此同时,中创新航也在10月18日公告,该公司在其中一项针对动力电池封装组件的专利诉讼中败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其向宁德时代赔偿经济损失和制止侵权支出合计5,855万元。
宁德时代先前针对该诉讼提出的索赔金额约1.3亿元。 中创新航称,将对于福建高院所作出的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包括本案在内,宁德时代针对中创新航所提出的六项专利侵权诉讼中,宁德时代败诉两项、胜诉三项,另有一项诉讼尚未一审宣判。
宁德时代另两起胜诉案件针对“集流构件和电池”和“防爆装置”。 两起胜诉案件中,宁德时代共获赔4,453万元,但中创新航均表态将就败诉案件提出上诉。 这两起专利诉讼由最高法院在去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涉及“正极片及电池”及“锂离子电池”两项专利。
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同为中国动力电池产业龙头,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宁德时代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占率达45.85%,稳居第一; 中创新航市占率为6.94%,排名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