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海军前上校舰长吕荣华酒后试图性侵一名少尉女军官,不仅在房间内强行将女军官内衣裤扒开,还狂舔女军官胸部,甚至掏出生殖器想硬上,吓得女军官逃入厕所向舰上辅导长求救。 吕荣华事后遭判4年半,还要赔50万元,不服上诉,高等法院判需赔70万元,甚至比原审还多20万元,全案定谳。
判决书指出,在舰上服役的少尉女军官,2019年5月晚间部队聚餐、唱完KTV后,因喝醉被吕荣华载到基隆市的某饭店开房间侵害。 吕先是把她压在床上,强行扒开她的内衣裤,之后强吻女军官,还舔她的胸部及下体,甚至直接掏出生殖器要硬上女军官。
女军官被迫躲入房间厕所内打电话向舰上的辅导长求救,舰长却还在厕所外狂敲门,最后所幸被救出,而舰长却称记不得过程,只知道当天喝了不少酒,坦承醒来时内裤已经脱下、露出生殖器,辩“可能酒后乱性吧!”
吕辩称,因为餐叙前已在海上航行10天,精神状况不是很好,许多事没有完整印象。 不过警方在女军官的奶头、胸罩、内裤都验出舰长的DNA,女军官事后也罹患创伤压力反应,不仅萌生退意,还向好友哭诉越想越恶心、自己好糟糕。
吕荣华刑事被依犯强制性交未遂罪,处有期徒刑4年6月,台湾高等法院上月底驳回吕上诉。 民事部分,遭女军官求偿183万余元,原审法官判吕应赔偿50万元,但吕认为赔偿金过高希望减少,不过案件上诉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后,高分院法官衡量双方身分地位,认为赔偿70万元应属适当,比原本还多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