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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抓捕作者案:一次没有真正受害者的犯罪

www.creaders.net | 2025-07-01 14:46:44  水瓶纪元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2025年上半年,上百名在海棠文学城、一个亚文化空间“圈地自萌”的写作者,遭到了兰州警方的跨省传唤和抓捕。部分作者随后被以“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6月初,海棠案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质疑。在律师看来,海棠案所依据的法律条文,早已滞后于互联网内容形态与社会观念的演变。不仅如此,它还关乎着言论边界、性别处境,以及个人自由的限度与保障。

网文作者楚韵从未想过,人生第一次坐飞机不是去旅行,而是去兰州公安局接受警方调查。“我以为能通过写作摆脱既定命运轨迹的枷锁,也以为笔下写的是我的未来,但没想到这个未来指向的是牢狱。”5月底,她在社交媒体上写道。

她写作的平台之一是海棠文学城(下称“海棠”),一个隶属于台湾龙马文化出版社的网络文学平台。与晋江文学城等限制题材和性描写的主流平台不同,“海棠”审查宽松。楚韵在上面创作了多部包含性描写的耽美小说。“耽美”一词源自日本,而今普遍用于形容男子之间的爱情故事或情色故事。这也是海棠最主流的创作类型。

自2015年创立至今,“海棠”一直是楚韵等耽美爱好者交流的亚文化空间,网站入口相对隐蔽,首页明确标注“未成年人禁止入内”,长期处于“圈地自萌”状态。

然而,警方的介入改变了一切。2025年上半年,甘肃兰州警方发动了大规模跨省抓捕,在全国20多个城市传唤海棠作者和读者,仅涉案作者人数已逾百。

5月下旬,部分海棠作者收到了兰州市相关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被正式告知“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但令她们不解的是,警方的入罪标准并非“牟利”金额而是作品点击量。仅赚取几百元稿费甚至从未提现的海棠作者,也进入了警方视野。

这是警方第二次抓捕“海棠”作者。2024年6月,安徽绩溪警方曾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由,跨省抓捕了50余名海棠作者。据水瓶纪元了解,涉案者中头部作者“云间”获刑较重,她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84.58万元。

两次抓捕事件引发了持续的公众讨论。有人质疑“男作家进作协,女作者进大牢”,有人愤怒“写黄文比强奸判得还重”;还有一系列问题被提出:写成人色情小说是否应入罪?谁来界定文学价值与社会危害?成年人是否拥有创作和消费成人内容的自由?在公众眼里,两次抓捕事件指向的远不止“网络色情”的合法性,更关乎言论边界、性别处境,以及个人自由的限度和保障。

海棠作者的遭遇并非孤例。过去十年,警方以“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为名多次开展行动,目标从耽美作者,到独立绘师、二次元成人手办卖家,再到买家和平台运营者,执法范围不断扩张,但“淫秽”的界定标准始终模糊。

多位律师和学者指出,这些抓捕行动往往带有示范性与趋利性执法的特征。而在兰州案中,案件的管辖权、淫秽作品鉴定流程和标准等方面都存在争议。警方办案依据的司法解释最早发布于20年前,显然已远远落后于互联网内容形态与社会观念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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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文学城(图:网站截图/香港01)

被传唤的读者

3月底,读者宁静接到兰州市某县城公安局电话,对方告知在调查海棠文学城,查到她在淘宝的充值记录,怀疑其传播淫秽色情,要求配合调查。

据宁静回忆,到达该公安局后,一名男警察让她上交手机,然后查看了手机浏览器记录、微信聊天与收藏、文件管理、图库、淘宝购物记录等。她的隐私信息都被翻了出来,最后还是她自己找出了两笔给海棠的充值记录,一共10元左右。

这名男警察接着又登录她的海棠账号,查看了书架与收藏,发现宁静没有发布过作品,只保存了几本书。他边查看边询问,耽美是什么?百合是什么?宁静回答:耽美是男性与男性的爱情故事,百合则是女性和女性的爱情故事。

“为什么要看这些东西?”男警察追问。随之而来的问题又涉及宁静的个人生活,有没有结婚?有没有男朋友?

“我就喜欢看不行吗?”宁静当时如是回答。她说,隐私被“侵犯”令她不快,她甚至想反问“你们男的难道不看_(成人内容)_吗”,但忍住了没有说出口。

整个询问过程,宁静没看到警方出示传唤证,也没看到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她注意到,执法记录仪在笔录签字环节才被打开,而警方对笔录进行了“润色”——耽美被描述为“男男之间性行为的淫秽色情故事”,百合成了“女女之间的淫秽色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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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文学城上的文章节选(图:田畅/风传媒)

宁静还看到了警方厚厚一叠“传唤”名单,上面写着她和其他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名字、电话号码和住址。地址栏里有众多本地大学的名字。

读者小欧今年3月曾通过淘宝给“海棠”充值,4月初就接到兰州警方的传唤电话。在派出所里,一位身着制服、上面标有“FJ”字样的男性疑似辅警告诉她,只是让她作为证人配合回答问题。

对小欧的询问持续了约半小时。随后,这名工作人员打印出笔录,要求小欧签字。但小欧发现,两页半笔录中的大量内容都与自己的描述不符——没有回答的问题被写成“全都、都是色情内容”;在回答“海棠是如何收费”时,小欧说是看字数,笔录却是“作者规定收费”。

小欧提出笔录有误,需要修改。她用黑笔划掉“海棠网站上的耽美、百合都是色情内容”,改成“我不知道色情小说的定义是什么”。她还写道:“进网站有年龄分级,确认年龄18岁,不只是有成人向的内容,也有清水内容,读者可以自主选择。”

小欧回忆,这名工作人员看完后情绪突变,拍桌子喊道,“什么叫不全是成人向内容?”他要求小欧在网上查色情小说的定义,然后念出来。小欧照做后说道,“肯定是需要判断标准,我不能在笔录上说那么绝对的话。”

小欧说,随后,另外两名身着同样制服的疑似辅警也进了办公室,对她轮流施压。她至今记得一些提问:“你目的是什么?作者有你认识的人吗?是你亲戚吗?你想跟她们一样吗?”“你是不是党员,是不是团员,在评_(党员)_吗?”

警方的态度让小欧意识到,他们似乎想通过笔录把海棠作者的作品定性为“淫秽色情”,以此定罪。最初她坚持不签字。

警方于是换了一种“说服”方式。一名疑似辅警当场打了一个电话,“马上给我联系一下XX大学的学院领导。系主任、本科辅导员也叫来,到派出所来领他们的好学生。”然后他回头告诉小欧,“我让你的老师来教一教你什么是色情小说好吧?”“我明天就去网警那里调你的上网记录,好好查一下你在网上看什么,这样行不行?”

另一名疑似辅警同样语带威胁。一个多小时后,小欧情绪彻底崩溃,决定妥协。她在警方重新打印、未经修改的笔录上签了字。“我只想结束这个痛苦的情景,想从这个环境中离开,我没有力气了。”她回忆道。

离开派出所后,小欧在社交媒体上讲述了整个询问过程。许多恐惧的读者私信问她:会不会留案底?家人和学校会不会知道这个事?

小欧整夜未眠。

无差别的抓捕

海棠读者被警方要求配合调查的同时,海棠作者纷纷被警方传唤。3月31日,海棠作者圈子传出消息,一个四川作者被警方抓捕,此后几乎每天都有作者失联。

4月初,作者丁香被兰州警方找上门,手机、电脑与平板都被带走搜查。丁香记得,警方在讯问时打开了一个QQ群,内有十几个以作者姓名和书名命名的word文件。她被要求打开标有她名字的文件进行核对,但发现登记的书目不是她的作品。警方还查看了她微信账户的所有流水,让其圈出与海棠网站有关的交易。

去年安徽抓捕作者后,海棠曾两次关站,很多作者注销账号或停止更新和提现,未停笔的多是低收入甚至免费更新的小作者。有人只是想给自己的故事一个结局,有人是回应读者的看文需求,谁都没想到自己可能会是下一个“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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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海棠文学城头部作者“云间”的丈夫在微博透露,“云间”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84.58万元。(图网络)

徐曼已经注销了账号,却还是被警方找上门。她在被讯问时得知,警方早在她账号注销前已经录屏固定了证据。

徐曼回忆,警方对她的讯问大多围绕“海棠”的内容:

一位男警察向她核实其写作类型为耽美还是言情。徐曼回复说,“两本是写男人和男人,另外一本是双性。”

男警察问:“双性是什么意思?”

徐曼解释:“就是同时具有男性和女性生理特征。”

男警察说“知道了”,然后在笔录上写下“猎奇”二字。

看到一部小说标题后标注了“1v1”,警察又问:“1比1是什么意思?是你们引流的手段吗?”

这些问题让徐曼意识到,警方对海棠文学城并不熟悉,没看过网站上的文章,也不懂榜单机制。统计徐曼作品的章节数时,警方不知道如何打开“海棠”网站,后来对着盗版网站确认了数据。

整个4月,恐慌在作者群体里蔓延。前作者辛夷说,每天一睁开眼睛就听到某某作者出事,或哪里有警察传唤作者,“就跟打地鼠一样,不知道他们到底派了多少人。”

停笔的作者每晚也难以入眠,担心自己或朋友是下一个。她们开始制作表格,接力统计海棠作者被传唤和失联的情况,具体到IP、出事时间、写作体量,是否注销账号。表格显示,3月底到6月初,有20多个省市的作者被传唤,连身处澳洲的作者也接到了警方电话。

多名海棠作者和读者向水瓶纪元证实,实际被传唤的作者达上百人。警方把部分作者带到了兰州关押。在辛夷看来,这是一场对海棠作者几乎无差别的抓捕行动,其中女性耽美作者数量最多,也不乏言情作者和男作者,部分还是免费写文的头部作者。

海棠作者和读者们在网上纷纷发帖,提醒作者立刻注销账号,提醒读者不要购买并解除收藏。

作者和读者圈子同时在讨论警方如何获取的信息。徐曼曾被告知警方破解了后台。一位懂计算机技术的读者则表示,海棠用的还是上世纪90年代的加密方式,所有用户账号与密码都明文保存,数据库可能已被入侵。有作者做笔录时看到,警方办公桌上放着厚厚一摞卷宗,上面是海量的账号与密码。

对海棠作者的第一次讯问大多持续6至9小时,中途没有吃饭和休息。一位作者事后回想,警方使用了很多诱导和威胁的话语——比如“你今天老实交代了,我们就让你取保候审,不然就跟着我回兰州”。警方还承诺,笔录做完后不会有后续问题,可以继续读书。她当时相信了警方的说法,在警方不清楚其小说内容的情况下交代了作品名、盈利情况与写作动机。

水瓶纪元了解到,部分涉案海棠作者的盈利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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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海棠作者收到的《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图受访者提供)

不受审查的“海棠文学”,提供性幻想的亚文化空间

打开海棠文学城网站,文字提示出现在屏幕上:“海棠实施网站分级制度,您所在的位置属于限制级作品区,全站部分作品内含限制级内容,未满十八岁禁止浏览网站内容。”网站的文章分区有耽美、言情、百合、同人(指借用原作的人物角色、故事情节或背景设定等元素进行的二次创作)等,很多文章的正文内容包含着大量性描写。

魏晓贤最开始接触海棠是2018年。在她眼中,海棠是一个自由多元的网站, “作者可以真正自由创作,读者也能找到满足需求的作品”。水瓶纪元发现,这也是众多作者最初选择海棠的主要原因。

这样的生态在大陆网文平台几乎不存在。2014年1月,中国开展“扫黄打非·净网2014”专项行动,随后,晋江、起点、长佩等主流网文平台陆续建立审查机制,晋江逐渐变成“脖子以下不能写”的网站。在作者楚韵心中,性就像日常生活中的喝水吃饭,很多耽美作者都通过性描写来推动情节发展、塑造情感关系。楚韵写“清水文“时总觉得文章缺少了东西,两个人的爱情不具备吸引力。

“可以看人牵手,可以看人晚上发短信或者写情书,为什么不可以看情感浓度很高的性?”读者小欧不能理解对于性描写的限制。她说,耽美小说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她从小缺失的性教育。

不仅是性描写,晋江还明确限制写作题材,包括多人性关系与乱伦,伪血缘或亲缘关系,民族与宗教问题,军文与高干,训诫、监禁,国家禁止的动漫题材,以及中国近现代政治及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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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文学城(图 网站截图)

一些作者无法接受这种“阉割式创作”。有作者形容,被删掉的情节像醋,保留的是饺子,“就是为了这碟醋才包的饺子,把醋端走了,还有吃饺子的必要吗?”

创作欲,和被禁止的的情欲裹挟在一起,急需出口。审查宽松的海棠文学城由此成了少数可以“自由写作”的平台。

没有空间的作者和读者来到这里,也把被压抑的欲望带到了这里。

海棠网站中有一类“纯肉文”(porn without plot),性描写为主,情节为辅,包含强制爱、多个伴侣、BDSM(一种性行为模式,包含支配和臣服、施虐和受虐、绑缚和调教)等多个大陆主流网文平台限制的内容。海外某高校的大众文化研究者江婉衡评价,“这类题材是非常重要的探索,文章想象力十足,有较高的非写实性。”

最初看“大尺度肉文”时,魏晓贤自我怀疑过,“我怎么会喜欢看这种东西,我这个人是不是有问题啊?”但阅读时她很愉快、放松,不会有看真人色情片的罪恶感。她直言,女性读者更喜欢剧情和肉结合的文,无论是情感需求还是性欲,都能得到安抚,且是“绝对安全的”。在魏晓贤看到更多关于性的公共讨论后,她逐渐接纳了自己的性癖,也经常会被作者的文笔“惊艳”到。

“中国女性的性欲向来是被压抑的,想探索自己的身体和情欲,尤其是小众情欲,在主流平台是找不到的,总得有一个出口。”江婉衡说。她认为,这类文的趣味和探讨的话题就在于性背后的权力关系。

作者徐曼一开始很抗拒接纳自己的喜好,看到“海棠”上暴力的性描写时会呕吐,同时又感觉到自己的兴奋和喜欢。而当她把自己的“性癖”通过写作呈现出来时,生理性厌恶消失了。她收获了很多认可和欣赏,读者们给徐曼写长评,夸奖她写的人设和性癖,同时分享她们的日常生活。徐曼反复阅读这些评论,发现很多女性读者在原生家庭缺少关爱。

两次抓捕前,对许多作者和读者来说,海棠不仅是一个写作平台,也是一个耽美爱好者的亚文化社群。

淫秽物品鉴定争议

第一次讯问结束时,兰州警方告诉楚韵,她盈利金额不高,问题不大。楚韵松了一口气,以为最多罚点钱。然而,到了5月下旬,海棠作者陆续收到《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被告知“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警方提醒楚韵,应该担心后续去检察院的问题,她才真正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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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作者收到的《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图受访者提供)

从5月到6月,警方陆续传唤取保候审的作者到兰州接受进一步调查。楚韵在兰州看到了自己作品的鉴定单,第三方机构将所有作品鉴定为“淫秽物品”。令楚韵不解的是,其中一部免费作品,60多章中只有十几章涉及性描写,也被鉴定为淫秽物品。

丁香被鉴定了三本书——一本肉文耽美小说、一本肉文言情小说、一本清水耽美小说。让她奇怪的是,肉文言情小说没有被鉴定为“淫秽物品”,而清水耽美小说被鉴定为“淫秽物品”。警方回复她,不清楚究竟是什么情况。

根据《刑法》第367条,“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法律背景的读者谢烨认为,与其说耽美小说是“淫秽物品”,不如说更像是“女生的性爱小玩具”,它跟明显恶劣的“偷拍”等行为不同,目的是“满足个人的性欲”,而不是“挑逗真实的人产生淫乱冲动”。

《刑法》仅对淫秽物品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但未提及何为色情物品以及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区别。大众文化研究者江婉衡观察到,在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法律区分了一般色情内容和极端淫秽且具有冒犯性的内容,色情是指旨在激发性欲的露骨性内容,而‘淫秽’则是一个更狭义的范畴,指那些缺乏任何艺术、文学、政治或科学价值,并被当代社会标准视为令人反感的内容。前者是合法的,而后者可能被禁止传播。她认为,海棠上的文章大部分都是成年人消费的一般色情文章。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陈碧曾撰文解释,“人的思想应当享有充分的自由,比如性幻想的自由。而性本身本没有害,涉性的写作和与性相关的幻想也是如此……但父权制的刑法……出于道德和秩序的追求,可能会把标准定得更高一些。”

《刑法》中同时规定,“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江婉衡认为,很多作品的鉴定是以性描写的占比和写作目的为依据,但是否具有文学艺术价值是一个复杂命题,需要法律和学术的共同判断。阅读了“海棠”作品后,她说,“哪怕它全部都在写性,哪怕它是为了激发读者性欲,也不能绝对地认定它完全缺乏艺术、政治、科学或社会价值。”此外,她认为还要考虑到主观问题,“一个人对性的态度是开放还是保守,也会造成对同段文字有不同的理解。”

除了法条本身,具体办案人员对于性、淫秽的认知和观念也影响着案件走向。涉案的海棠作者回忆,警方办案人员几乎都是男性。他们会讯问作者是不是同性恋,有没有性生活,为什么写“男男”,有没有因为写这些东西而心灵扭曲。他们甚至会从道德层面发问:你认罪吗?你羞愧吗?

一名办案警察向律师透露,他认为这些作品“变态”,不理解女作者为何写“同性恋小说”,甚至还有“爷孙关系”。他还表露出一定的耻感,“我一个男的跟你复述这些,我都说不出口。”

江婉衡分析了警方观念背后的性别问题——“男性熟悉的黄文里,通常是女性被客体化;而女性作者创造的耽美作品里,男性是客体,是被凝视的对象。传统的顺直男看到男性之间的性行为,‘受’作为一个性化的男性出现且还掺杂着暴力,天然就会很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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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自晋江文学城作者”墨香铜臭“同名小说的动画《天官赐福》。”墨香铜臭“的另一耽美作品《魔道祖师》亦被改编为热播网络剧集《陈情令》,成为“耽改剧”影视潮的代表作品。(图Netflix/地球图辑队)

而在读者魏晓贤心中,耽美小说比传统小说的迷人之处正是在于“一定程度上能逃离异性恋霸权,从刻板的情感模式、对女性的凝视里挣脱出来”。

《端传媒》援引的一篇研究中国耽美社群的论文,进一步揭示了耽美作品被视为“淫秽物品”的历史根源。这篇论文指出,耽美作品触碰了中国社会的两大禁忌:色情和同性恋。1988年中国新闻出版署在界定“淫秽出版物”时,将“同性恋和性行为”和“性变态行为”视为一类,列入“淫秽”范畴。另有研究认为,当今公众和法律对同性恋观念有很大变化,但审查上仍遵循“同性恋=异常=色情”的逻辑。

兰州警方跨省抓捕事件发生后,陈碧发文呼吁:“我们在海棠案中讨论的就是,如何在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和社会道德与秩序中间找到平衡……在一个更加法治和多元价值的社会里,对于少数群体癖好的容忍度是不是应该更高而不是更低呢?”

江婉衡提倡,要对人类趣味的多样性多一些理解,并且尊重差异。“没有谁的趣味可以天然比其他人的趣味更高贵、更权威”,她说。

不存在受害者的犯罪

综合多位海棠读者、作者和律师的采访信息,2025年的这次抓捕行动,由兰州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兰州城关分局、兰州新区分局、兰州森林分局、兰州榆中县局、兰州皋兰县局等分局具体执行。警方的办案流程均是先传唤读者,再传唤作者。

兰州警方称本案起因是兰州读者报案,但接受水瓶纪元采访的读者和网上发帖分享的读者皆以证人身份被传唤。她们都表示,自己未受到任何实际侵害。

“有没有害难道不以我们自身的感受为标准、不以是否影响日常生活为标准,而要以暴力机关的认定为标准吗?警察又看过几本海棠文?做淫秽鉴定的人看完后又受到了什么伤害吗?”读者魏晓贤对此不解且愤怒。

多位律师指出,兰州的读者不宜被当作受害者,“对于自愿付费阅读的成年读者而言,其行为本质上属于一种交易。”律师们还对案件管辖权归属提出异议:“即使存在身处兰州的付费读者,其单纯接收违法信息的行为,不能直接作为认定兰州为犯罪结果发生地的依据。此案无论是法律逻辑和实践层面均存在不合理之处。”

江婉衡也指出,海棠上的网文不会导向现实层面的危害。首先,这些作品仅在读者和作者之间传播,范围很小;其次,不同于男性向色情作品,耽美文虚拟性更强——小说中的性行为发生在男性和男性之间,作者和读者则主要以女性为主,由于存在生理壁垒,很难将耽美中的性行为转化到现实生活,“所以并不导向对现实社会中的男性实施虐待捆绑行为。”

江婉衡还强调了一个常识:并不是这些小众题材会引发社会暴力或道德败坏,恰恰相反,人在虚拟世界中得到宣泄出口,现实生活中才会比较平和。

20世纪70年代,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犯罪学教授贝尔·库钦斯基(Berl Kutchinsky)统计了丹麦、瑞典、德国在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将色情影片合法化后性暴力事件的发生率。他发现犯罪率上升和色情影片合法化之间没有相关性——事实上,在这一时期,强奸和猥亵儿童之类的性犯罪还出现了下降。

一些读者和作者回忆,审讯时有警员认为海棠的文章会“毒害”青少年。对此,她们并不认同,原因是:首先耽美圈外人很难接触到它,进入网站时有“是否年满18岁”的询问,网站页面也有“本网为限制级网站,未成年者不可阅览”的提醒;此外,“海棠”明确禁止写作涉及青少年的题材,一旦接到读者举报,海棠网站的编辑会审核并删除内容。前作者辛夷回忆,海棠曾删除涉及虐童情节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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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文学城首页针对未成年人的浏览启示(图网络)

关注本案的刑事律师李知微认为,一个孩子性观念的塑造过程是复杂的,不仅仅是影视文学、还涉及家庭和学校,以及社会整体的性别文化,她认为对未成年引导的责任应由家长承担,保护儿童免于网络性暴力的分级制度的建立应由社会各界共同完成。

“远洋捕捞”、点击量和滞后的法律

尽管此前也有网文作者因涉嫌制作淫秽物品牟利而被追诉,但此次跨省抓捕力度之大,仍出乎公众意料。网上舆论广泛质疑,这是一场“远洋捕捞”,警方存在“趋利执法”的倾向——为了地方财政“创收”、满足办案指标,或者出于“办个大案”的政绩考虑。

警方回应称,“不存在远洋捕捞,本案追诉的是自然人,不是企业,且大多数自然人的获利低,即便五倍赔偿,也没有多少钱。”

但一些细节显示出,兰州警方的办案经费并不充裕。部分海棠读者和作者向水瓶纪元证实,警方取证时打印读者充值记录、修取证硬盘的费用等都是读者和作者自己承担。据作者徐曼回忆,她曾看到审讯她的三位警察吃饭时只点了两份饭。

对此次跨省抓捕行动,兰州警方的态度并非铁板一块。一名作者回忆,负责其案件的警官在谈及案子性质时叹了一口气,沉默许久后说“这是他办过最痛心的案子”。警官还告诉她,“我们分局很好,其他局遇到这个事都直接拘留了,不允许取保候审。”

和安徽警方主要根据盈利金额抓捕头部作者不同,兰州警方此次传唤的多是盈利从几百元至数万元的“中小作者”。兰州警方对多名作者表示,会依据作品点击量和传播范围来定罪。

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劳东燕对定罪标准不一提出质疑,“安徽绩溪警方与甘肃兰州警方采取了不同的定罪标准,后者对前者认为无需作为犯罪来处理的行为都按犯罪来进行追究。这样的做法不仅会让人们无所适从,也有损执法与司法的严肃性。”

目前,多名作者被警方统计的作品点击量为几万到一百多万不等。但接受水瓶纪元采访的海棠作者并不认可点击量的统计方式。丁香称,审讯时警方把她的作品章节逐章打印,每个章节的最后显示了网站点击量,他们再将各章节数据累加作为总点击量。另有两名作者也被采用了同样的计算方法。还有一位作者获利不足万元,却因开放的免费章节多,读者阅读多,导致初步统计时阅读量较高。

多位律师认为,实际点击数统计应扣除不含淫秽内容章节的点击数、弹窗点击数、自点击数、重复计数等情况。在这方面,法院也早有判例。人民法院案例库中“彭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显示,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书籍的内容具有连贯性,应整体认定,不能将各个章节作为独立个体分别计算。于是该案将全部章节点击数1431348除以章节数103,得出实际被点击数为13897次。

在律师们看来,点击量如何认定直接关系到量刑轻重。目前,“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的核心判刑依据是2004年和2010年相继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1号与法释〔2010〕3号),其中规定点击量达1万次或牟利1万元即构成犯罪,达到规定标准5倍以上与25倍以上则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而根据《刑法》第363条,涉案者或将因此被分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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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耽美作者“天一”因”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罚款五万元,引发舆论质疑刑期过重。(图酷燃视频)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套标准与现实环境严重脱节——制定时互联网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网民数量和传播规模远不及今日。如今移动互联广泛普及,点击数轻易就可以突破法定标准。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陈碧也发文指出,“无论是从点击还是获利,一万次和一万元的入罪标准,都已经不符合刑法打击谦抑性的标准。”一名涉案者代理律师亦透露,警方在交流中也认同相关法条滞后的问题。

“偷拍、上传色情视频、强奸都有真实的受害者,我不能接受写小说的作者跟这些人是等价的。”前作者辛夷称。

陈碧认为,耽美作品基本都是在“腐女”圈内部传播交流,受众有限,文章传播导致的社会危害性也相当有限,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4条的规定,“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罪行虽然严重,但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底层作者,贫困循环

水瓶纪元发现,警方两次抓捕的作者,多为底层出身。兰州被传唤的部分作者则是大学生,不仅社会经验少,也缺乏法律知识和社会资源,在她们的自述中,贫困、边缘、原生家庭的漠视是共性。

律师李知微认为,要弄清楚她们为何去写,就应去了解背后的处境——年轻人的就业压力、原生家庭的复杂性,“在一种长期压抑的状态,才会选择这种挣钱和精神寄托的方式。”

因为亲生父母太穷,楚韵被“卖”过两次,辗转到现在的养父母手里,一直流离于几个家庭,她一直没有安全感。养父母待她很好,但“因为时代和地区原因,思想很封建”,一心想让她找个好男人嫁了。她改变不了父母的想法,也不想走他们预设的道路,“写文”成为一种掌控自己人生的方式,

在海棠写文初期,楚韵不设置收费。她每天写作6至8小时,把对世界的期待都投入到笔下角色中。她最终赚到两笔稿费,合计4000多元。对她来说,那原本是一个希望的开始,她时常幻想在攒够钱的那天坐上飞机开启人生中第一次旅行。

作者毛毛讲述自己小时候穷惯了,“高中申请过助学金,大学时申请了助学贷款,在四川生活二十多年都没去过川西。”她形容自己在现实生活中只是不起眼的小人物,但在“海棠”收获了很多读者的欣赏,“就会有一种被关注的感觉,一种成就感。”

一些作者写文之初也尝试过“晋江”,但在那儿“很难出头”。没办法成为签约作者,就意味着没有稿费。辛夷说,比起晋江,海棠没有太高的写作门槛,只要有读者就可以设置收费,海棠的曝光机制也相对公平,不会把流量都推给头部作者。

江婉衡认为,此事也反应了耽美作者圈内的阶层问题——晋江作者,尤其是头部作者,不乏一些受教育程度高、家境和工作都不错的女性,对她们来说,写作只是“锦上添花”;她们的眼界也更开阔,只写剧情文章质量就很高,不需要靠色情写作来吸引读者。相比而言,海棠作者能得到的经济文化资源、社会支持都没那么多,贫穷也导致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文笔、对法律和对世界的理解都存在局限性。

去年安徽绩溪案判决后,高额罚金让耽美作者们陷入更深的贫困循环。她们被判处罚金数十万元到一百多万元不等,很多作者为了交罚金不得不四处借钱周转,或者选择网贷,又因犯罪记录无法找到稳定的工作,资金窟窿始终无法得到填补。

“轻觉”是当时的涉案作者之一,2024年12月,她收到《刑事判决书》,获判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两年。她在微博中透露,为交罚金自己的网贷数额已达六位数,“几乎每隔五六天就要还一笔利息”,面临巨大的经济困难。

“轻觉”目前仍以无需背景调查的兼职工作为生。她曾做过一份送货的体力工作,每日收入50元左右。送货无法避免要在市镇间往返,但缓刑期间她被要求不能离开本镇,且需要按时在定位APP上报到,因此她经常收到越界短信,以及管教打来的警告电话。她最终只能放弃这份工作。

在水瓶纪元采访中,多位作者承认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愿意认罚,但希望量刑不要过重,争取不起诉。她们担心,如果留下案底,将来很难正常就业。如今连安检员、网约车司机都需要“无犯罪证明”。

律师金宏伟一向关注“轻罪前科”的问题。他曾撰文表示,“案底带一辈子”已经实质化为一种附加刑。中国40多部法律,如《公务员法》、《教仿效》等,都规定剥夺受过刑事处罚者的从业资格。而一旦有了案底,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亦无从谈起。

每个人的自由

从4月到6月,小欧一直在暴力执法造成的精神创伤中度日。她难以接受作者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更无法接受自己被当做工具,成为指控链条中的一环,“作者们将面临牢狱之灾,而我的名字可能会永久性地留在上面。”

此前,她关心公共事件,一直相信自己有能力介入其中。但当事情真正落到自己身上时,她才发现自己“面对公权力时非常弱小,没有任何反抗能力”。

一位作者发文描述取保候审后的生活: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失眠,睡着后又从噩梦中惊醒,梦中总会回到被传唤那一日——大庭广众下上车,忍着羞耻在陌生人面前脱光验身,套印有字的马甲拍照存档,坐在椅子上怕得直发抖,心脏狂跳,自己就宛若坏掉的、控制不住的水龙头,眼泪不停涌出……”

五一假期前,兰州警方释放了一批被关押的作者。辛夷观察到,作者G被释放后精神状态出现了问题,经常性地恐慌,“她原本是乐观开朗的性格,现在对自己几乎全盘否定。”

在读者小欧和魏晓贤看来,两次抓捕直接打击了网络文学创作自由。

海棠文学城公告称自6月8日到7月8日进行升级作业,网站暂停运行。一些作者在抓捕事件后不再登陆海棠,昔日的创作空间变成了一个悲伤的存在。前作者辛夷说,“这里是我和很多作者作品的埋骨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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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海棠文学城以“升级作业”为由暂停运营中,首页底部特别提供了“读者/作家账号注销”链接入口。(图网站截图)

多位被传唤的作者说,创作欲望不会消失,但“不会再碰大尺度性描写”,而是会转向更加安全、清水的创作,虽然这会带来一定的局限性。

辛夷很痛心,“(当初)大家是为了更自由的创作才在海棠写文,但是作者们现在这种不断地自我否定、不停认错、完全不敢想自由的状态,就像被打上了思想钢印一样。”她同时感慨道,“有生之年不知道能不能等到分级制度出来?在那之前,我们也许就是没有这样子的自由。”

6月初,兰州警方曾透露,“对于此类案件公安之后也会常态化打击,像电诈一样。自己下载、阅读的读者不会被追诉,读者自己下载后传播,可能会被追诉传播淫秽物品罪。”

抓捕事件后,魏晓贤一直劝说其他作者为安全考虑,避免选择有风险的创作方式。她希望那些不接受阉割的作者明白,“感谢你们还在坚持,我知道这很难受,但我们承受不起代价,别伤心,悠悠天地内,不死会相逢,只要创作欲还在,我们总会有重新创作的机会。”她也想对读者说,“不要轻易接受,不要被恐惧统治,继续阅读不被许可的文章是我们最小限度的反抗。”

(为保护受访者,文中采访对象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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