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协会今天发文严词批判前少林寺方丈释永信,指他严重违犯佛教戒律,对佛教健康传承造成障碍,“给全国佛教界抹了黑”。文章并说,出家为僧并没有改变作为国家公民的基本身分,不能因此就不履行公民义务,不受法律约束。
澎湃新闻报道,中国佛教协会这篇文章说,释永信挪用、侵占项目资金、寺院资产,涉嫌刑事犯罪,严重违犯佛教戒律,给少林寺的管理和佛教领域正常秩序制造了溷乱,对佛教健康传承造成了障碍,“给全国佛教界抹了黑”。
文章强调,佛教教职人员,特别是佛教界代表人士,应当石确实增强法治观念,时时绷紧“守法遵规”这根弦,绝不能触碰甚至逾越法律红线。
这篇文章说,守法是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在中国“没有法外之地、法外之教、法外之人”。佛教教职人员首先是“国家公民”,出家为僧并没有改变作为公民的基本身份,必须与其他公民一样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不能因为信仰佛教,取得出家僧人的宗教身分,就不履行公民义务,不受法律约束。
文章提到,“守法”是佛教信仰的内在要求。佛教戒律,尤其是“菩萨戒”明确规定受戒者“不做国贼、不谤国主、不漏国税、不犯国制”。奉行佛教教义,遵守佛教戒律,就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佛教倡导教徒“上报四重恩”,其中之一就是“报国家恩”。
这篇文章又说,在“新时代”(指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执政时代),佛教徒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序良俗,尊重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为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是“『报国家恩』的具体践行和落实”。
文章提到,守法是严持戒律的应有之义。在社会生活中,佛教徒必须“维护法律尊严”,遵守公序良俗,守护公平正义。法律中有规定而戒律中未涉及的规范和要求,佛教徒必须遵守法律。
这篇文章主张,中国佛教界应根据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本着戒律精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作为戒律的补充、延伸和辅助,在戒律和法律之间发挥衔接作用,如古代汉传佛教的“丛林清规”、当代佛教团体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文章最后说,佛教徒,尤其是肩负住持正法重任的出家僧人,“既要守戒,更要守法”,始终铭记“教徒首先是公民,国法大于教规”。佛教界代表人士,作为佛教界的中坚和骨干,更应做“守法的模范、道德的榜样、自律的表率”。

少林寺住持释永信2016年参加全国人大会议。(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