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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阿诚(均化名)多年前到中国打拼,想透过婚介找个伴,没想到却掉进一个恐怖陷阱,没想到他付了2万人民币后,护照和台胞证就被没收,人身自由也跟着没了。 他被婚介用暴力威逼,在短短2个月内,接连被迫与小美、小甜、小青、小英等4位中国女子办理结婚登记,像演一出“快闪结婚”戏码。 这些纸上婚约通过公证程序,完整地汇入了台湾的官方系统,埋下日后的震撼弹。
黑心婚仲集团如何逼婚?
4段逼婚记录反使真正元配受害
这些在胁迫下完成的结婚程序,都在当地取得了公证书,随后这些详尽的“婚记资料”也被公证员协会直接送交到海基会,完整地进入了台湾的官方户政系统。 事发不久后,阿诚在同年又与另一位陆籍女子小莹结婚,并顺利在台湾完成法定登记。 两人婚后相伴多年,共同生活,两人的孩子如今也已经成年。 谁知,当小莹向移民署申请在台定居时,这段陈年旧案竟被翻出。 移民署发函点明阿诚名下仍挂着与前4名女子未解除的婚姻纪录,形成“纸上重婚”状态,并警告若不补齐离婚证明,将影响他与小莹婚姻的效力认定。
由于阿诚无法提供与前4位女子已离婚的相关证明文件,他的现任妻子小莹最终竟被判定驱逐出境,导致这个辛苦经营多年的家庭在一夕之间面临破碎。 这桩多重婚约闹上法庭,阿诚极力主张所有婚姻都是在被强迫下缔结,根本缺乏真实的结婚意愿,应该全部作废。

申请婚姻无效被驳回法官出手帮忙
然而,法官审理后认为,尽管阿诚声称受到婚仲暴力恐吓,但因证人未亲眼目击事发过程,且第一位妻子小美也无法到庭说明,证据不足以证明两人“没有结为夫妻的本意”,因此驳回了阿诚主张与小美婚姻无效的请求。 不过,针对离婚的部分,法官则有不同看法,于阿诚与小美长达20年来互不联系、没有同居,无实质婚姻生活,显示双方早已无心维系这段关系,婚姻实质上已“徒具虚名”,构成《民法》上的“重大事由”,因此裁定准许阿诚与小美离婚。 后续与小玲、小芬、小如三人的婚姻效力,法院则认定,既然第一段婚姻被视为有效,那么之后的三段关系自然构成“重婚”,依法宣告这三段婚姻“从一开始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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