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台北地检署)侦办台湾智慧电能股份有限公司前总经理、也是前绿推中心副执行长“小英男孩”郑亦麟涉贪案,今(2025)年12月26日依贪污治罪条例、财产来源不明罪、洗钱等罪起诉; 郑亦麟因被检方认定涉贪且不法所得有799万4961元,检方因其犯后态度不佳,向法院求刑共14年。
北检指出,被告郑亦麟担任经济部綠推中心副执行长高位,负责推动国家綠能之重要能源政策,本应恪遵电业法之法定“公平”、“公开”、“安全”原则,竟不顾电力之开发、供应及电业之经营,系攸关公共福祉之事务。
北检表示,本件案发时台电公司在松湖地区调配电力已为蹇难,郑亦麟竟利用其职务对台电公司之实质影响力,操控台电公司人员如线偶,视台电公司电力如私产,排除同时期松湖地区其他业者之新设或增设用电申请,使东炜公司得到台电公司准予核供用电申请,对电力申请之公平竞争及台电公司合理经营破坏甚钜。
北检进一步补充,郑亦麟于侦查中虽称承认收贿犯罪,却又辩称198万元与其介入安康数据中心之用电申请无涉,空有认罪之名,毫无自白之实,“与否认犯罪无异”。北检认定,郑亦麟因犯后态度不佳而无悔意,建请就其所犯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嫌,判处有期徒刑12年以上之刑期,与其所犯财产来源不明罪及洗钱罪,合并定应执行刑有期徒刑14年以上之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