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媒体人彭文正因质疑前总统蔡英文博士学位造假被依加重诽谤罪起诉,他因滞留美国未到庭,民国110年遭通缉至今,他提刑事自诉主张,蔡英文没未取得伦敦政经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却将相关资料存入国家图书馆之博硕士论文系统中制造假象,涉犯伪造文书罪,最高法院认为他不是该论文之撰写者、名义人或其他可主张权利者,且检方起诉他也没有以此当证据,驳回他的上诉、不受理确定。
彭文正提自诉主张,蔡英文未依伦敦政经学院规定,出席博士论文口试审查、完成并缴交博士论文,未取得伦敦政经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却因他从民国108年5月1日起,在制作之政论节目中,报道蔡英文学历诈欺,蔡对他提告。
彭说,蔡英文将她伦敦政经学院修业期间提出之研究计划、研究纲要、课堂报告及对外发表之文章装订后,附上电子档授权书,同年9月26日向国家图书馆送件,存入国家图书馆之博硕士论文系统中,供人下载、阅览,造成她确有伦敦政经学院博士论文之假象,致他于诉讼上、诉讼外遭受严重之负面影响,蔡英文涉犯刑法第213条之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罪。
一二审都认为,就算彭文正自诉意旨所载事实属实,因蔡英文的行为直接受侵害者,是国家图书馆对于博硕士论文系统管理之正确性,他既非该论文之撰写者、名义人或其他可主张权利者,实难认他的法益有因蔡英文行为直接受到损害。

历审指出,彭文正所称蔡英文送件的博士论文,未经检察官采为起诉他涉犯加重诽谤、公然侮辱等罪嫌之证据,他经检察官起诉后,于审理时是否到庭、未到庭是否遭法院通缉,属他个人诉讼行为之决定及法院个案判断有无通缉必要职权之行使,他未遵期到庭而遭法院通缉,与自诉意旨所指之犯罪事实无关,判决不受理,他提上诉,最高法院不受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