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岩:广州为何出动大量警力攻占太石村?
【万维读者网】万维读者冼岩来稿:
就在广州市番禺区鱼窝头镇政府正式贴出公告,宣布太石村民罢免动议获得通过的第二
天,9月12日上午9时左右,番禺区政府出动63辆警车、近千名防暴警察警察与治安队
员,以闪电速度插入太石村村部。防暴警察首先封住了所有通往村部的道路,而后使用
消防车的高压水喉对守护财会室的数十名高龄女村民不断喷射。当场有数十人被水龙头
击倒在地,有二至三人晕死过去。警察立即上前,将她们抬到事先准备好的救护车上,
然后继续向前强力推进。一位坚决守护合法集体财产的女村民遭暴烈殴打,她和其余在
场坚决不退却的几十位村民全部被警察抓走;事后村民初步统计,被抓或失踪的村民有
48人。在强力排除一切障碍后,警方用大钳剪断村民上好的铁锁,冲入村部,随后一些
没有出示任何身份的人士与可以辨认的镇政府干部跟进而入。村民看到他们将村财会室
的保险柜抬出,搬到车上;有一批人在村部就地翻阅帐目。在强大武力的支持下,番禺
区政府已夺得对太石村财务帐的彻底控制权。
番禺区政府在对村民合法政治要求作出妥协的同时,却对属于村民合法财产的财务帐突
下辣手,这种反常现象一方面令关注此事的海内外人士疑窦丛生,另一方面也使局外人
能够窥得此一事件更多的幕后玄机。事出反常即为妖、即有妖,虽然资讯还不充分,细
节还无法详知,但依据番禺区政府的反常举措,人们不难推断事件大致的来龙去脉。
一,从番禺区政府对太石村财务帐的紧张关注程度,甚至不惜在事件已成为海内外媒体
与网络关注焦点的敏感时刻动用武力强行解决,不难推断其中必有猫腻--太石村财务帐
中必定存有某些大人物腐败行为的证据。笔者曾经质疑:为什么番禺区民政局在国内网
络与海外媒体已广泛介入、事态已引起政府高层关注的背景下仍然态度强横地拒不接受
村民的罢免动议?现在答案已昭然若揭:番禺区民政局这样做并非有什么可使自己免责
的高明借口,而是由于事涉某大人物的罪证,不管事后能否免责,它当时都必须将盖子
捂紧,令罢免一事进行不下去。
二,利害格局决定着人们的动机、行为,在太石村财务帐中留下破绽的一方所面对的利
害格局是:在舆论关注下,虽然蛮横阻止村民罢免、动用武力控制财会室等滥权行为必
然遭抨击,甚至可能被上级追究,但如果听任事态发展,自己腐败的罪证将暴露于光天
化日之下。阻止村民罢免、动用武力控制财会室可借“维持稳定”之名开脱,在现行干
部管理体制下,即使被追究责任也有限;一般不过是行政处分,最多免职,甚至有可能
不被追究。但如果腐败罪证暴光,不但政治生命就此彻底终结,很可能还要被追究刑事
责任。所以,使太石村财务帐处于“自己人”控制下或销毁罪证是当事人在此利害格局
下的第一需要;媒体越关注,罪证暴光的后果越严重,越有必要不惜一切代价掌握财务
帐、销毁罪证。
三,上述当事人的第一选择是使罢免进行不下去,村主任仍然由“自己人”担任,财务
帐仍然控制在“自己人”事中,可以从容修改。这样做的另一好处是可以使舆论的关注
点滞留在罢免一事上,避免让财务帐及其背后猫腻成为舆论焦点。
如此就不难理解此前番禺区民政局拒不接受太石村民罢免动议的强硬态度。由于村民们
百折不挠、不惜以绝食静坐相抗争的韧性坚持,由于海内外舆论的强大介入,由于“某
一级领导作了指示”,不接受罢免动议显然已不现实,于是上述当事人采取了第二方案
:一方面同意村民罢免动议“获得通过”,另一方面赶在罢免程序实施前动用强大武力
以迅雷不及掩耳速度突袭村民自发守护的财会室,抢走关键证据。
四,人们不知道上述当事人是何方神圣,但不难推断他有能力让原太石村主任进行暗箱
操作、出卖集体利益,有能力让鱼窝头镇政府官员带人冲击太石村财会室,让番禺区公
安分局出动数百名警察到太石村绑架、殴打参与罢免的村民;有能力让番禺区民政局违
法拒绝村民的罢免动议。最后,他有能力让番禺区政府出动63辆警车、近千名防暴警察
警察和治安队员强行占领财会室,销毁相关证据;随后让番禺电视台与番禺日报将太
石村事件定性为“非法集会活动,严重影响村工作开展,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不知情
村民”。
这样的人神通广大,它更可能是一个网络、一个“腐败共同体”。在事件中表现积极的
各位,都是网络成员。可以合理推想,此网络的覆盖范围绝不仅止于番禺区,否则不可
能在海内外舆论强烈关注下操作如此极端的动作。在第一线操作者们的上方,一定还存
在保护网;甚至很可能在上者才是真正被太石村财务帐指证的人,因此下属的番禺区一
级才表现如此强硬坚决、有恃无恐。
五,这样的腐败寄生体不会放过任何猎物,它必然要将触角伸向力所能及的任一角落。
它既能够在太石村导演暗箱操作,也会在相邻村落进行类似操作。所以也有一种说法,
番禺区及鱼窝头镇政府之所以不批准太石村民的罢免请求,是担心“将有上百个村庄效
仿,都起来查帐,将牵连到多少领导干部?”
在腐败共同体的网络笼罩下,以权牟私、权钱交易可以大行其道,在此基础上孕育出新
的潜规则即寻租方式与分肥规则,被“圈内人”普遍遵行。这种网络是当前中国社会各
种利益分配的真正主宰,他们的利益同盟很难从外部攻破,俗称“针插不进、水泼不进
”。即使被民众或媒体捕捉到破绽,他们也能调动强大的网络资源予以弥补,将损失减
少到最小,就象这次太石村事件一样;只有发自内部的权力或利益斗争,才能使网络功
能部分瘫痪,伤筋动骨。
六,在上述腐败共同体已经发育成熟的背景下,如果腐败已经发生,即使社会舆论高度
介入、即使政府高层有严惩穷究的决心,也很难攻破腐败共同体的网络防线,但可以增
加其腐败成本。以太石村事件为例,即使番禺区政府做出了动用武力攻占太石村财会室
的惊人之举、即使舆论高度关注、中央政府力主穷究,最多也不过将相关人员免职而
已。中央政府要做的事很多,与地方的关系也千头万绪,在这方面的高强度压力只可能
是暂时的,不可能持之以恒;社会舆论也一样。一旦中央及舆论放松关注,在关系网高
层的运作下,因此事被免职、为共同体作出牺牲的人士很快就能移地换职为官,甚至还
能得到升迁奖励或其它利益补偿。相对于中央高层与民众,腐败共同体所掌握的并不仅
仅只有不对称的信息优势。
但如果事涉权力斗争,事情的发展轨迹与结果可能完全不同。权力斗争的另一方不会遵
循正常程序,他们会直奔重点:抢先控制财会室,掌握证据,扳倒对手。
七,可见,利益博弈发生在前、中、后每一个环节,前一环节的落后,将使后一环节陷
入被动。当腐败已经发生,再追究就相对困难,即使集中民众、媒体与中央高层的力量
,也难有满意效果。最好的治腐方式是将腐败扼杀在萌芽阶段,这就要求被腐败所侵害
的民众具有足够的自治能力与自保意识。
由于农村村级选举及村民自治已经普及,中国在这方面已有制度基础。太石村一事的发
生,村民本身也有责任。在此之前,村民并未从保护自我利益出发对村官进行必要监督
,也未要求财务公开,甚至在今年四月还已多数票支持了原村主任的连任,使集体利益
的损失木已成舟,增加了事后纠正的难度。
由此可见,在中国社会治理完善的过程中,不但权力需要制衡,民间社会本身也需要成
长。只有当每个人、每一群体都拥有自我保护的能力与意识时,腐败共同体的横行肆虐
才能得到根本遏制,社会运转才可能步入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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