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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维读者来稿:为何磊陈丹蕾的悲剧再说几句话

www.creaders.net | 2005-09-21 14:02:07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万维读者AL来稿:本人一直在追踪网上关于何磊陈丹蕾夫妇悲剧的讨论,但又一直很忙,打字又慢,直到现在人们对此兴趣已淡时才加入讨论。

何磊的父母

看了那么多议论,大多是抨击何磊或陈丹蕾的,或为何或陈辩护的,但几乎没有人提到何磊的父母。我只看到了一两贴提到他父母,还是建议他父母原谅陈丹蕾的,却没有对他父母现在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和处境说过一句话。本人已年过四十,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我对任何有关孩子人身安全的问题都极其敏感,神经也极其脆弱,不管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孩子。每当听到别的孩子受到伤害,都会立刻想到他们的父母,也想到自己的孩子,怕他们受到同样的伤害。当了父亲之后才真正懂得了什么叫做“可怜天下父母心”。当读到何磊被枪杀碎尸的消息,立刻想到的就是他的父母,想到他父母听到噩耗的时候会是一种多么凄惨的情景,他们的儿子究竟犯了什么样的滔天大罪要得到这样悲惨的下场。即使他们的儿子死于事故或疾病,已足以让他们悲痛欲绝,更何况被人枪杀分尸。然后我又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自己的孩子。想到如果自己的孩子,不管是弱小或已成人,被人枪击头部然后尸体被用刀子,斧子,或锯子切碎,我实在不敢把这些画面贴到自己孩子身上,我没有任何勇气想下去。如果此事真的发生在我儿子身上,我会一枪把我自己的脑袋打碎,假如我身边有手枪的话;或一头撞到迎面开来的汽车上。也可能我根本没有时间做这些,已经立刻疯掉了。有人还能够冷静地说如果自己是何磊的父母就应该原谅陈丹蕾。说这话的人不知有没有孩子。如果因为年轻还没作父母,那就想一下自己的父母,想想如果自己出事自己父母的反映。我不知道何磊的父母是否会原谅陈丹蕾,在他们有时间想这个问题之前,人不变疯已经不错了。我真心祝愿何磊的父母比我坚强,能够坚强地活下去。但即使他们能够活下去,二位老人的风烛残年将会是一幕多么凄凉的晚景。天地良心,我们想过吗?

家庭暴力

网上有一些人一直在为陈丹蕾的行为辩护。他/她们在开始也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什么“杀人是不对。。。。但是。。。。” 。一个“但是”后笔锋一转就开始控诉何磊的“冷酷无情”“精神暴力”“中国男人的mental cruelty"。而陈是为了爱竭尽全力,又得不到爱,又长期忍受何磊的精神折磨,最后由爱转恨绝望杀人。好像陈丹蕾成了为了爱牺牲一切的悲剧英雄,而被枪杀碎尸的何磊倒成了罪有应得, 或至少也是令人厌恶,死不足惜的人。不知这种说法有多少事实根据。 好像都是从何磊的一句如果婚姻失败责任在妻子的话,还有如果回国会有多少女孩来追等等引伸而来,再加上人们自己的想象。退一万步讲,就算何磊长期在精神上折磨了陈丹蕾,怎么能想象她对一个长期折磨自己的人还能爱得发疯。并没有人强迫陈丹蕾非要忍受这种折磨。她完全可以离开。他们的悲剧在于,由于各种原因,他们没有或不能分手。陈可能是竭尽全力也要保住这个无爱婚姻的躯壳,这可能是她自认为唯一能得到安全感的地方。这些都可以理解。但他们又不能安安静静过日子,双方所受的折磨越来越深,无法摆脱。实际上他们的婚姻不算是特例,这样的婚姻比比皆是, 而且很多人还能凑凑合合过下去。双方之间的精神折磨是外人很难评判的,每次吵架双方气头上说出的任何刺激人的话都可以被对方认为是精神折磨或mental cruelty 。但法律管的是人的行为,管不了精神层面上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请专业的心理和婚姻咨询人员帮你们分析,找出适合你们的出路。但你能不能最后摆脱困境就看你的造化了。可是如果一方或双方使用暴力,则完全是另外一个问题了。美国法律对家庭暴力都有严格的标准 和处罚。我认识一位老中,因为老婆有外遇,一气之下打了老婆两个耳光,老婆立刻报警。警察来后立即将老公拘留, 之后放出规定不许近老婆几百yards 之内,如有违反立刻逮捕。至於老婆的外遇,那是道德和民事纠纷,而老公出手打人则触犯了刑法。因为他打人,本来在道德上理亏的老婆立刻在离婚诉讼中占据了道德和法律的高地并得以迅速离婚。在美国两个人结婚了,仍然是两个独立的人。一旦一方受到伤害,不管施暴者是你多亲近的人或自称多爱你,施暴者都要受到惩罚。法律不会把家庭暴力当成是各家的私事。陈丹蕾使用的暴力都是有目共睹的,从当众扇何耳光,到因吵架出手伤何而被警察拘留,到刀刺何的胸部而被起诉,到最后杀人碎尸,一次比一次升级。有人说你们不懂女人,女人可以为了爱疯狂,监狱里女杀人犯大都为情杀人。别人是不是也可以问, 你懂男人吗?你知道监狱里有多少男人为情杀人吗?监狱里有多少人为情杀人,不管是男是女,并不能成为我们为新的杀人案辩护的理由。不能因为陈丹蕾是一个弱小女子,就对她的暴力行为百般辩解甚至赞赏,而如果是一个男人对女人施暴,则大力谴责,这是双重标准,也是对广大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一种侮辱。大家别忘了,家庭暴力的大多数受害者是妇女和儿童。要想找理由,很多施暴者和他们的亲戚朋友们都可以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为其辩护。可笑的是很多男人对他们的妻子或女友施暴时用的是同样的理由:“我受不了她离开我,我太爱她了,。。。”“我这样做是因为我爱她爱得发疯,爱得失去了理智,。。。”“我真不是想伤害你,你知道我多爱你吗?”等等。每一个家庭暴力的案例都有其独特的背景,可能也有令人同情的地方。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嘛。但不管你出於多好的动机,也不管你自称你多爱这个人,你的行为在肉体上伤害了他/她,就要受到惩罚。为陈丹蕾找各种理由,并对其杀人碎尸表示理解,实际上也是鼓励其他人也为其他家庭暴力辩护,到头来对广大妇女受害者们造成的伤害更大。妇女毕竟是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大多数。

男女之爱

爱情是美丽崇高的,是每一个人都追求的。但不少人觉得为了爱不管作出多么疯狂的举动都可以理解,甚至追求的是一种抽象的,可以与被爱的主体分离开的爱,甚至把被爱的主体杀掉了还可以说成是为了爱。可是这些人一方面把爱情看得如此崇高和神圣,另一方面又不由自主地把爱情看成一种交易,一种要进行平等交换的交易。也就是说,我付给你多少爱,你也必须付给我多少爱。我们对爱情的误区恰恰在此。几乎什么东西都可以作交易,连婚姻都可以作交易。有多少人为了金钱,地位,利益,同情,怜悯,感恩,回报,责任,贫困,甚至友谊 而结婚,并能将婚姻维持下去。但唯独爱情无法交易,很多时候也无法平等地交换。这里的平等指的是感情付出的相等,而不是指地位,利益,或其它什么。对一个人你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很多时候一个人深爱着你,可你就是对他爱不起来,这时他的爱就无法得到平等的回报。这种事不是天天在我们身边发生吗?有多少男生疯狂地追求女生,而女生可能连正眼看都不看他一眼。如果此男生因为爱得不到回报就绝望地把女生杀掉碎尸,还 口口声声说是因为爱她,或忍受不了她的冷漠或mental cruelty才这样做,我们能对此表示理解吗?


爱情是一种最主观,最自我的感情,别人谁也控制不了,也无法强迫。即使你假装爱一个人,也只能骗骗别人,骗不了你自己。我无法强求你去爱一个你不爱的人,即使这个人多么爱你。我也无法要求你去照顾爱情上的弱者,如果你不爱他/她的话,在爱情上没有Affirmative Action。如果你觉得,“我为你付出了这么多的爱,我也希望得到你同样多的爱”,这是人之常情,每个人都会有此愿望。能不能得到同样多的爱,没有人能保证,看你的努力,看你的运气。如果你觉得,“我为你付出了这么多的爱,你也应该付给我同样多的爱”,这就是把爱情看成了交易。要知道在感情上只有“我爱你”或“我不爱你”,没有什么“我应该爱你”或“我不应该爱你”。一旦“应该”搀杂进去就不是爱情而是同情,怜悯,责任,或其它别的感情了。如果你认为,“我为你付出了这么多的爱,你也必须付给我同样多的爱”,那这是强买强卖,强人所难。在亿万人中我碰到一个我爱的人,纯属偶然。这并不是什么命中注定的事,此人也不命中注定就要爱我,他/她并不天生就该我这份感情,更不欠我一辈子。当然有些人即使不爱对方,但由于对方深爱自己而受感动而与之结合。但这是同情,不是爱情。可能有些人还会日久生情,爱上对方。God bless them。但更多的人是开始就不爱对方,即使由于各种原因与之结婚,以后也很难爱上对方。 看来何磊属於此类人。这不应该是谁的错。我们每个人都追求一种平等的爱情,即双方各方面都很般配,又都欣赏对方的一切,包括缺点,不管对方有没有回报都会爱着对方,而对方也不求回报地爱着你,你们简直就是命里注定的一对。这样的婚姻少之又少, 可遇而不可求。如果你遇到了,你是幸运的,这辈子没白活。大多数婚姻都是不完美的,或非常地不完美。美国的离婚率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即使再婚的人离婚率也很高。中国的离婚率也节节上升,直逼美国。这就是说,至少有一半人婚姻不幸福而选择了解脱。另一半人又有多少是不幸福但凑合过下去的。真正能称得上幸福的婚姻只是极少数。这就是我们的梦想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难怪不少人问:Why bother? 爱情只能随缘,既不能强求,也乞求不来。本人有一位大学女同学,当时爱上一男生,但男生对她没什么感觉,若即若离。她采取迂回战术,把男生的父母家人笼络得服服贴贴,人见人爱她,当然除了此男生。在家人的压力下,两人终於结婚。这位女同学认为,只要能和他结婚,她一定会让自己的爱感化他,让他爱上她。她也确实对丈夫百依百顺,照顾得无微不至。但几年过去,丈夫对她仍然爱不起来,日子过得像坟墓。最后她终於醒悟,不管她怎么做,她都无法使她丈夫爱上她,最后两人都只能在这无爱的婚姻里窒息。她毅然提出离婚。不久遇到了一位很爱她的男人,结婚生子,幸福无比。她很庆幸她作出了正确的决定,只是觉得应再早些。人有时退一步真的是海阔天空。


最新的消息说,陈丹蕾家里有精神病史。我到宁愿接受她是个精神病人,而不是一个杀了人后还能冷静地把所爱的人的尸体切碎,装袋,装车,方向盘不抖地开车到机场,脸不变色心不跳地混过海关的“正常人”。不过二者可能并没有一条不可跨越的鸿沟。至於何磊,他可能和一个他不爱的人生活了几年仍然不能爱上她,而因此变得冷漠尖刻。可是我们每一个人问问自己:你愿意和一个你不爱的人长期生活在一起吗?我想女士们尤其不能忍受和一个她不爱的男人长期睡在一个屋檐下。如果你自己都不愿意,我们有什么理由要求何磊这样作呢?如果你说你愿意,那我无话可说,上面的话算我白说。何磊是一个有缺点的普普通通的人,而我们各位又有谁不是这样的人呢?这个世界上又有几个圣人呢?即使何磊确实在精神上伤害了陈丹蕾,难道他脑袋里的子弹和被切碎的肢体还不能赎回他的“罪”吗?还需要我们继续对他指指点点吗?人死如灯灭。让他的冤魂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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