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德惠市交警王兴盛和曲佳松执勤时遇到无证的士女司机杨某暴力抗法。然而,在杨某连续15分钟,40多个耳光扇向交警时,他们却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原因是为了“不让群众误会”。(据《新文化报》4月26日)
对此,笔者虽然从内心里钦佩两名交警的职业素质,可是钦佩之余,我却不免疑问:为啥警察会在暴力抗法面前如此畏手畏脚?
理论上讲,交警作为执法者和管理者,在普通群众面前他们应该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可是在这位违章的姐暴力抗法的恶劣行为面前,这两名交警为什么反而畏手畏脚呢?对此,被打交警王兴盛给出了他的理由——不让群众误会。如果真是这一原因的话,那么我忍不住追问一句,假如周围没有群众,交警还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吗?
当然,我这一问未免冒昧,大有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之嫌。不过,反观如今一些地区警察执法现状,我却不由得不有此担心。笔者在百度中输入“暴力执法”四字,仅用时0.001妙就找到35200篇相关新闻和评论,可见如今暴力执法现象之严重。而正是这些暴力执法现象,严重破坏了警察在群众之中的形象,使得警察在执法时难于得到群众的舆论支持。如果警察在平时执法时难于得到群众的舆论支持,那么当他们面对暴力抗法时畏手畏脚也就是理所当然之事了。看来,王交警在被打时为防止群众误会而没有还手,恰恰从反面证明警察在群众的舆论支持上的缺位。
当然,诸如杨某这样一些暴力抗法者必须为打警察负责,这里面也有着法律对民警正当执法权保护力度不够的原因。不过反思这一事件,本质上其实还是少数警察暴力执法的行为给警察自己戴上了“紧箍咒”,使得警察在群众面前难以得到舆论支持。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警察在围观群众面前还手,无论其是否处于正当执法或防卫要求,都容易让群众产生误会。
其实我们并不需要警察在面对暴力抗法时“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因为这不是人民警察的义务,更不是他们在面对违法者时应有的姿态。可是警察要想得到群众充分的舆论支持,在暴力抗法面前理直气壮的行使执法权。首先必须改变警察的工作作风,首要的就是彻底杜绝暴力执法,取下自己为自己戴上的那个“紧箍咒”。(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