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第一家庭以及第一亲家的弊案,在台湾岛内掀起巨大波澜,也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关注,美联社就从这次事件展开,写了一篇报道,主题就是要证明:贪污,正是华人政治的特质。不过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并不同意,他以新加坡为例,指出,只要领导人有政治决心,有好的体制,贪污腐败行为是可以被减少到最低限度的。
我认同马英九的看法,其实在华人社会里面,不单单是新加坡,香港也是一个很好的惩治贪污腐败的例子。20世纪60年代的香港,贪污腐败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已经成为民众生活的一部分,到医院看病,想要好一点的医疗,就得给“利市”;做生意要打点黑白两道,不然根本没有生存空间。就连黑社会要在社会上混,也要首先摆平探长,所以香港才会出现了像韩森这样的身家上亿的华人探长,而那个时候,一个香港市民的月收入就是几十港元。
随着1970年代香港廉政公署的成立,这种局面得到了彻底扭转。像韩森这样的人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只能出走台湾,最终客死异乡,而他在香港的产业也被政府冻结。这个星期香港最轰动的新闻,就是廉政公署和韩森的后人达成协议,收回价值1.4亿港元的属于韩森名下的财产。这样的结果,对于廉政公署来说是打了一支强心针,不仅因为追讨回来的金额巨大,更是因为向社会显示出廉政公署打击贪污的决心,即使贪污犯逃到了海角天涯,即使贪污犯已经离开人间,他们还是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廉政公署成立之前,警队内部也有反贪小组,但由于是自己人查自己人,调查往往没有结果。廉政公署之所以能够有效地强力打击贪污,和它的权力监察和制衡架构有关。廉政公署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在调查的过程当中,始终保持独立,不必受到其他政府部门的影响。而这种独立性,正是领导人政治决心的体现。廉政专员定期向行政会议汇报,而立法会则作为制衡的角色,可以要求廉政专员出席立法会会议,解答有关廉政公署的政策以及经费的问题,并且有赋予或废除廉政公署的权力。
在台湾弊案频生的时候,有台湾的“立法会”议员就认为,台湾缺乏的,就是像香港这样的独立的反贪机构。
表面看来,华人社会贪污腐败的案件比较多多,所以西方有媒体认为,贪污是华人政治的特性。这样的逻辑推断是幼稚的。贪污腐败案件的多少,和文化无关,只和制度相关,一个良好的权力监督和制衡机制,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贪污腐败;体制的漏洞百出,才会成为贪污腐败的温床。
三十多年来,在香港社会已经形成一种观念,那就是贪污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民众变得自觉,也因为看到太多的例子,即使身为高官,或者家财万贯,都可能被廉政公署请去喝一杯咖啡,接受调查。香港成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城市之一,有廉政公署的功劳,而民众的支持和觉悟其实也很重要。 (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