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31日《人民日报》报道,为防止和杜绝在换届中出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违纪现象,中共山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在换届工作中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
对于各级官员,要求做到“七不准”:不准利用换届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准拿原则做交易,搞封官许愿,收受或索取贿赂;不准在推荐和选举工作中以各种形式拉关系、打招呼、搞串联、拉选票等;不准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诬陷,影响、干扰换届工作;不准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随便猜测和议论各级组织人事安排工作;不准泄露党委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等机密事项;不准在档案材料特别是“三龄一历”(年龄、工龄、党龄和学历)方面弄虚作假。
只有“七不准”的规定,却没有违反了如何处罚的规定,这样的景观性的条款是很难落到实处的。即使出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违纪现象,也没有相关部门进行监督,追究当事人相应的责任。“七不准”的颁布可能的功效是,让原本就在地下泛滥的小道消息更加隐蔽,整个人事变动过程更加神秘。
为什么会产生“小道消息”,是因为有人对此类消息有着极大的需求,迫切想要了解,而这种消息又无法从正常途径中得知,于是乎,小道消息泛滥,人心惶惶。神秘兮兮的人事变动,其实在民主法治社会不是一种常态。如果相关当事人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获取相关准确信息,谁又愿意像做贼一样打探那些风言风语呢?
人事变动的暗箱操作,换届不通过人民选举而是搞推举这种“人治”色彩浓厚的方式,少数人直接决定干部任免,是产生“小道消息”的罪魁祸首。要真正杜绝“小道消息”,就要向现行的人事任免制度开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如果把整个官员的任免程序暴露在公众面前,那么一切“小道消息”都会烟消云散。
正因为很多干部是由上级领导掌握着人事任免大权,“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才会屡禁不止,因为“跑要买卖”在干部的任免上的确有效。如果,干部任免的权力真正握在人民手中,跑官要官得“向下要”,而不是“向上要”,上级无法决定干部的仕途,就不必向上级领导跑官要官,买卖乌纱帽的现象也就不会发生。于是,相关官员就会更加贴近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得到群众的支持,才可当选。其实,在民主法治社会里,为争取选民,在群众中“拉选票”,向群众“跑官”也未尝不可。
要杜绝“小道消息”以及其他一系列在换届人事变动中的丑恶现象,最佳处方就是建立制度文明。以民主差额选举的方式,让官员更多地向下负责,而不是向上负责;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让整个人事变动过程公正、透明,保障当事人与公众的知情权。不把干部任免当作机密事项,让公众获知相关信息,如果有群众那么多双眼睛监督着,官场作弊将无所遁形。(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