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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选骏来稿:《王者之言》(008)

www.creaders.net | 2006-06-09 15:57:59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五色海第一卷
东方青色——春天的书
生命之谷——上下求索录
 
 
第一章痛苦的零
 
四、唯心派的忽视
 
026
 
考察历史上“唯心派”之流弊,不在所谓“认识论”方面,而在所谓 “伦理学”上。
 
心学派的谬误是把人神化了,这些哲学上的“无政府主义者”们,可能并不知道,少数知识分子固然可借用心学方法完成或是接近修练,但大部分人却并不适宜这样。心智没有受到开发因而灵性发育的人,如何凭借直觉去接受“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的启示?
 
但心学派的创始者们怀着不切实际的遐想,使得他们的后学不得不却流于作伪和卑鄙,他们的传道变成了假见证。因为当心学盛行之后,大部分学者明明没有天才也都趋之若骛,其后果就是吹牛的流行、灵性的麻木。正如某种宗教的流行,利益勾结腐蚀了人性和信仰,职业化的结果使得神职人员们的传道变成了假见证。
 
我们不是唯心论者,在伦理学上尤其反对唯心论。我们反对那种主张 “只须恢复与发扬理性或是信仰,便能建立一个和谐社会”的吹牛专家。理性和信仰能决定一切?但却不能决定自己(而要被外力如训练和神恩),这不是很荒唐吗!实际上,理性的恢复、信仰的发扬,是社会形态发展转向的结果,而不仅仅是其原因!理性的恢复、信仰的发扬,其实有赖于社会秩序的恢复(“衣食足而知荣辱”)──然后理性与信仰才有立足之地,不致流为笑谈;然后才可发挥巩固新秩序的“教化作用”。
 
此种意义的“社会秩序的恢复”并非指强暴的秩序。强暴的秩序,是指少数人违背社会的涣散趋势而以强力来贯彻自己的集权意志。由于强暴者违背趋势,此秩序便与人心相悖,故事倍功半,难于持久。应当承认,掌管者涣散社会的人们,往往代表了腐朽的势力,其垂死挣扎也就被视为“强暴的秩序”;从长远看,这种“秩序”其实是“反秩序”;仿佛宣布死亡了的东西就是非法的东西。
 
027
 
社会秩序与个人理性(包括良善的信仰)是为表里的:社会秩序井然且顺乎自然人性,个人就可以着手恢复道德良知,而不致因此反而受到伤害;而理性的恢复、信仰的发扬,因此有待于新兴力量提供的秩序重建。由此循序渐进,从而达到更积极的良性循环。
 
在此关键时刻,心学派所说的“良知良能”(而不仅仅是所谓“反思”),可以触发这类良性循环。但这必须得到社会效果方面正反馈的持续支持,否则,一切“觉悟”、“倡议”、“良心发现”迟早付之东流,说教沦为骗子的勾当、神汉的道具,天才人物也不能力挽狂澜。
 
028
 
秩序的要素是宗教,秩序的基础则是教化。但不论是西方的宗教,还是中国的教化,都不纯属心理范畴,而同时具有社会功能,是由内而外再由外而内地不断反馈实现的。如果只是单向地教化教化教化──那其实心学的勾当、神汉的道具罢了。
 
而外在的秩序(相应于内在的理性和信仰),又必与某种形式的社会等级制度的激励相关,这等级制度不是强暴的、人为的,不是靠少数人的专政维持的,而是靠多数人的认可、服从,且积极投入、支持,才得以良性运转的。
 
029
 
一切兴盛的富于活力的社会,一切初起的潜力深厚的文明,其基础都是基于能力的自然等级制度,它容纳各种社会成员的工作和效忠;而一切衰落的社会,一切颓废的文明,都是由于能力等级的崩溃,社会因此腐败,然后某些人物起来,消灭腐败,恢复秩序,但这秩序已非“自然的能力秩序”,而是“社会的强暴秩序”了,这强暴力的“秩序”(其实是“反秩序”)的末流所产生的弊端,足以导致一个社会丧尽天良、趋于瓦解(无论其专政力量多么残暴和强大)。
 
是能力等级制度,造就自然的活力秩序,在更高意义上,作为宇宙意志的体现,它的最高表现是所谓“普遍的和谐”的理想。能力等级制度因此构成社会和谐的基础,且是灵性宗教和社会教化得以有效的持续性要素。而能力等级本身,则是按照个体的不同,予以区别待遇,在法律和习俗上以资奖励,才得以形成的。
 
这样的能力等级制度,通过其良性的社会反馈宣告了:因为人们生来是不一样的,所以强求一样,无异杀人。其实一切生物也都如此。如强求众鸡一致的养鸡场,就是杀鸡的地方。因为养鸡场里的秩序不是能力等级的,而是人为的强暴的专政力量,因此是为杀鸡服务的,因此也是反自然的、泯灭良心的。
 
强暴的人为等级则是不按照能力原则来运行的,因而是反秩序的、反自然的,犹如“人人平等──人人可以反对别人,人人可以亵渎神圣”。它的强暴秩序下,掩盖着各种弊端,贪污、受贿、欺诈、狂傲、昏庸、下贱、腐化等等,使社会丧失生气,进而僵化,最后崩溃。这种无秩序,是社会总体毁灭的前兆;这种极端病态,往往为阴谋家所用,导演社会悲剧的扩大化。而这悲剧,正是能力等级的生态平衡惨遭破坏的恶报。
 
030
 
人与人其实是生而不平等的。当然对一个社会而言,不应使贫富悬殊,更不能使二者隔绝甚至对立。等级可以表现在社会职责上,但不表现在夸耀欺人上,以避免社会过早分裂。为富不仁,穷人当然日益仇恨富人;尽管,财富的差别是正常现象,但过分奢华和极端贫困,则是罪恶。而能力等级,正是要控制这类罪恶的蔓延。
 
由此可知,一个缺乏能力等级的社会,是不会有稳定秩序的;只会停滞、万马齐喑,因此不是秩序,只是死寂!而一个能力等级的社会,才可能导向正义。
 
031
 
正义是什么?
 
正义不是万事如意,不是人人满意(这是不可能的);正义是各本其分、各安其位。例如对先知而言,屈辱、痛苦的遭遇,是他的正义。对罪犯而言,苦刑亦是正义。对辛勤的白领蓝领而言,恰当的报酬即是正义。简言之,正义和秩序,是心与物的两面。正义因此是思想而并非现实,所以人类渴望多年但从未真正实现过(正义)──而较有正义的时代,被人称为黄金时代,令后人充满不尽的怀念,因为治理这时代的是一个能力等级的秩序,而不是强权等级的秩序,因而是“仁政”的。
 
032
 
被心与物的两面所支配的人,总是矛盾百出的,结果导致自己的支离破碎。人的一生,不但在环境的种种压迫缝隙里求生存,往往也在自己内心的矛盾丛中(在自己纷纭缭乱的意念中)讨生活。所以,有时候一个“偶然的因素”或事件(就在人生的历程中起决定的影响,并且)比之“必然要素”──更富于启示性,更能“体现命运的精髓”。
 
这样的生命是被命运摆布的一叶孤帆!尽管努力保持自己的航向,却不会挑选最艰难最危险的航道走,因为这将使成功的希望变得更为渺茫。这样的“选择”是“自由意志”的结果?哪里,哪里。
 
这样的人是不由自主的,一切关于自由意志的学说,早已在我们心中还原为初始的神话。而且,它还将伴随个人主义精神的历史性衰退,而发生世界性的破产。无疑的,个人主义的精神潮流,既使得现代社会取得了触目惊心的扩张,也使其日益沦入难以解脱的泥淖……兴于斯者必亡于斯──仿佛命运的精髓、历史的报应,在无数问题上向我们如是显示。
 
而“东方哲学”则有一个不可摆脱的基础:宿命论。若无宿命论作为至高的安魂曲,谁愿意为了一些“空洞的观念”去压抑甚或损伤感官的快乐和基于这种快乐的“理性判断”呢?
 
033
 
如果说,人在宿命的阴影下依然可以保留一线希望的话(仿佛一片黑暗中的属灵眼光),那么,我们现在希望梦幻盘踞的心灵,也可以让重负者好像在梦中遨游那样轻盈……这也就是创念的良辰!仿佛从无线电不期然传来一首心爱的乐曲,潜意识的浪潮也突然滚滚而出,充满陶醉!生活与梦想,合而为一!
 
意识和无意识的和谐无间──诚然不失为诱人的理想(称之为“理想”,实际指出其不可能)。然而,这种和谐无间,不可能以无止境让步而取得。恰恰相反,意识与无意识的和谐,是以无意识对意识的不断征讨和意识对无意识的不断伪装这样的双向运动,来构成的。现代人终于认识到无意识的大力,远远胜过人们一向自诩的意识。这不是说,意识鉴于自己的无力必须向无意识让步;相反,这表明意识必须不间断地向无意识进攻,以便达到妥协。
 
文明的发展,使得意识在生活中的地位愈来愈显赫,它占有、支配的活动范围不断增加。有人希望意识有一天会支配人的全部生活(哪怕在深深的梦中)──然而这是多么可怕的前景!那时,人们没有了梦想,没有爱情,只有功利的算计。……事实上,这一天永远不会来临。意识无论怎样强大,始终不过是欲望的仆人;而欲望的势力即使日渐局促,依然不失为人体的主人。因为意识所要达到的目标,说到底都是工具性的(为欲望服务)。意识统治一切?不。无非是提高了“意识为欲望服务的效率”罢了。
 
034
 
如此看来,意识与欲望的差异,颇似文明与生活的差异:
 
文明是不同于动物生活的部分,生活是类似于动物生活的部分;意识是不同于动物思想的部分,欲望是类似于动物思想的部分。文明是生活的结果,生活是文明的基点;意识是欲望的结果,欲望是意识的基点。没有文明的生活,是无望的;缺乏生活的文明,是垂死的。没有意识的欲望,是无望的;缺乏欲望的意识,是垂死的。只想创造新生活而不想创造新文明的人,必定是个盲目的破坏者;只想创造新意识而不想创造新欲望的人,必定是个迂阔的理论家!生活的期待不是生活,而是为了诞生新的文明;意识的目的也不仅是意识,更是新欲望的先导。这就是文明与生活的差异,也是意识与欲望的关系──唯心派忽视了人的矛盾?
 
[王者之言·必有法制]
 
[王者之言·必有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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