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读者俞力工来稿:6月3日,笔者在《析阿扁的四条“出路”》(http://column.creaders.net/columnViewer.php?id=274103)一文中,提及台湾在2008年之前逼退阿扁的“体制内”办法不外是罢免与倒阁。罢免一途难度甚高,原因是必须要有立法院2/3的立委支持,而目前泛蓝势力不及此数。倒阁则只需要1/2立委赞同,便可迫使阿扁解散立法院,并提前进行国会选举。如果泛蓝势力能够通过选举占有2/3席位,接踵提出的罢免案便极有成功的希望。泛蓝国、亲两大势力经“交锋”后,决定选择罢免一途,这又是为什么呢?
综观近期台湾近期的事态发展,阿扁政府的劣迹的确是罄竹难书。就弊案方面,就有陈哲南济洲岛赌场事件,总统府所涉的高捷包揽过程案,府内炒股票案,出国赌博案,司法黄牛关说案,将官升迁卖爵案,SOGO公司股权转移黑箱作业案,华南金控案,台开案,中信金控案,台肥人事案,以及,所谓的“一妻、二秘、三师、四亲家”所表现的用人为私的一系列贪腐、越权案。除了这些把阿扁周围人士一网打尽的丑闻之外,涉及政府低能无效的还有日益恶劣的两岸关系,族群矛盾的加剧,经济萧条、财政空虚的问题,金钱外交的问题,以银弹攻势干预他国内政问题,以巨资购置低劣武器的军购问题,朝三暮四、出尔反尔的丧失诚信问题…。凡此种种,说明单单阿扁的个人操守问题,便足以构成提出罢免的充分条件,除此还反映出,整个民进党政府既是腐朽又绝对低能。设想,如果类似情况发生在中西欧,在野党早已提出“不信任案”进行倒阁,同时必会推动提前选举以达到更换政府目的。
中西欧之采取倒阁办法,主要原因在于其政党政治是欧洲社会经过数千年的激烈阶级斗争(奴隶、封建、资本主义…)、之后所达成的妥协办法,即代表不同社会团体利益的民意代表,互相间达成遵守宪法的共识,透过议会里民主议事的讨价还价,贯彻社团所托付的任务。民意代表固然可出于策略选择、保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但维护社团利益的习惯与纪律早已构成起码的“政治伦理”。换言之,在中西欧,民意代表所代表的是集体行为;举手投足也必须符合集体利益。当执政党整体出现问题时,在野党不会把问题“个人化”,而是争取尽快的政府交替。在欧洲尤其不可能发生的是:个别政党的领袖人物,出于私交,而替对立党的政要助选(台湾所谓的“站台”)。或者,纯粹为了做官,而非出于意识形态原因,突然脱离队伍,到对立政党所组成的政府里担任行政院长之类的要职。
台湾号称民主社会,实际却是笔者再三形容的“民主庙堂”。它移植了欧洲的民主框架,而不具备政党政治的实质内容。也就因为华夏文化圈缺少欧洲的独特社会背景与政治伦理,凡华夏文化圈的政党多具有如下特点:一. 政党成员缺少阶级归属的同类性,由是代表某一社会阶级、阶层的意识极端薄弱;二. 组党目的在于不择手段推翻现有政府或巩固自己的政权,因此民意代表趋向于“绵羊”或“枭雄”两种族群;三. 在缺少团队监督与团队压力的情况下,民意代表便少有政治伦理甚至趋炎附势、惟利是图;最坏的情况则是,要么把国会当作橡皮图章,要么把街头的恶斗原封不动地搬进“民主庙堂”。
台湾实质上仍旧是个相当传统的儒家社会,劳资问题一旦发生,多不会通过政党、工会去寻求社会正义,而是让家庭成员和近邻、好友来分担一切后果;政客着眼的不是政党、阶级利益,在乎的也不是政府的更换,而是某个关键职务由谁来占据;该集中力量商议如何采取最佳对策更换政府时,考虑的却是如何把沸腾的民众情绪当作表现自己的卡拉OK背景,高唱一首做秀歌曲。也就因为如此,尽管民进党政府出了如此多的纰漏,在野党团拟议的策略却是“把皇帝拉下马”。而当泛绿支持者指责泛蓝派为的是“夺权”时,身为反对党领袖的小马,竟然羞于作出“就是要更换政府!”的答复,反而说出“罢免阿扁后,我一定全力支持吕秀莲担任总统”的国际笑话。台湾号称“民主实验场”,这多年下来画马不成反类犬,想想真还不如发挥华夏文明的智慧遗产,少花点银子,多花些精力设想如何结合现代条件选贤与能。200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