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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阳不应该占女人的便宜

www.creaders.net | 2006-06-18 16:51:34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在博客网上的秦涛女士的一篇文章,“张朝阳,欠我们的巨额非法所得何时吐出来?”文中说,“去年8月和今年2月,搜狐公司在我已经明确注明我的博客未经授权许可不得转载的情况下,无视我的著作权,两次进行了非法转载。其中我的文章《数博客风流人物还看女人》被搜狐女人频道非法转载并扩展为专题,点击次数估计达到100万!为搜狐带来了巨额非法所得。3月15日,我向北京海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来搜狐主动要求与我达成和解,签订了和解协议。当时我本着尊重双方的态度,同意了和解并进行了撤诉。但是,直至此时,搜狐居然并没有执行这一协议。而是采取了各种令人震惊的不诚信手段,用草根的话说,耍赖。”


    我不知道为什么中国屡屡会发生这样有法不依的问题,而且,作奸犯科者竟然是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公司老板还是在美国最好的学校受过教育,拥有博士学位,竟然占一个女作者的便宜。

    在美国生活多年,我从来没有看到有哪一家公司敢如此嚣张,公然藐视法律。 

    我不禁思索,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美国人守法意识比中国人强呢?是美国人素质高吗?可是,张朝阳的素质不低啊?看来这不只是素质问题。而是执法的问题。

    公司都是唯利是图的,可是,正因为如此,美国的司法机关才非常警惕公司仗势欺人的行为。对于不自觉遵守法律的公司,除了正常的赔偿之外,还会有惩罚性赔偿,本来只需赔几千元的官司,可以要求耍赖的公司赔偿上千万。

  不信?有一个真实故事。一个老太婆在麦当劳买咖啡,因为咖啡太热,被烫伤了。老太婆要求麦当劳赔偿医药费用,这是合理的要求,可是被麦当劳拒绝了。于是老太婆把麦当告上法庭。

  美国实行的是陪审员制度,陪审员是从公民中随机抽出来的。他们看到一个老太婆要费那么大的精力去,请律师,递诉状,与一个全世界前五百强的的公司打官司,索要几千元的赔偿,而这几千元的赔偿对麦当劳是九牛一毛。他们对麦当劳的行为非常气愤,觉得不能这么便宜了它,于是判麦当劳必须赔偿老太婆一千多万的精神损失费。     

  中国讲求公正,所以很不理解,只是被小小的烫伤就要赔一千万,这太违背常理了,这是不是把法律当儿戏?既然老太太当初只要医药费,就判给她医药费好了,惩罚的轻重应该与过失的大小相对应的,为什么还要麦当劳要支付惩罚性赔偿呢?

    其实,这是美国社会的聪明之处。通常情况下,确实是小过失,小惩罚,大过失,大惩罚。可是,有时候,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为了给耍赖者送一个明确无误的信号,很有必要违背常理地去做。正因为要求麦当劳的赔偿数额巨大,这样的判例就成了新闻,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这其实是为法律做了广告,让大公司都明白它们对必要在法律的框架里行事,以后不能再仗势欺人。

    要知道,美国有上亿的消费者,即使其中的百分之一受到大公司的欺负,花时间去打官司,也是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所以,虽然让麦当劳多付出了一千多万,省下来的社会成本是远远不止这个数额的。这样的违背常理,是大智慧。

    回到秦涛的案件,搜狐的想法是,我欠别人的钱,能拖就拖,拖不过去了再付,至少这其间的利息钱归自己了。拖到对方感到疲劳,不要了,那就更好了。因为中国,很多人没有意识到钱是有时间价值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值的。

    不但搜狐这么想,很多大网站也会这么想,可是,如果一直这样,版权法就如同一纸空文,作者的创作就没有了积极性。因为不守版权法,中国的软件行业,没有出现一家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不守版权法,中国也产生不了对世界有影响的作家。

    可是,怎么能让大家从学会守法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学习美国,对严重违法的公司加以巨额惩罚性的赔偿,可以从搜狐开始,为了让它不再拖欠作者的血汗钱,应该罚它赔秦涛几千万。

    疯狂的想法?一点也不。这不但是美国采用的方法,中国历史上也出现过。商鞅就深谙此道。

   战国时代,商鞅在秦国搞改革,起草了一个改革的法令,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他,不按照新法令去做。就先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下命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就赏十两金子。”

    不一会,南门口围了一大堆人,大家议论纷纷。有的说:“这根木头谁都拿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赏金?”有的说:“这大概是商鞅成心开玩笑吧。”


    大伙儿你瞧我,我瞧你,就是没有一个敢上去扛木头的。


    商鞅知道老百姓还不相信他下的命令,就把赏金提到五十两。没有想到赏金越高,看热闹的人越觉得不近情理,仍旧没人敢去扛。
 
    正在大伙儿议论纷纷的时候,人群中有一个人跑出来,说:“我来试试。”他说着,真的把木头扛起来就走,一直搬到北门。商鞅立刻派人传出话来,赏给扛木头的人五十两黄澄澄的金子,一分也没少。扛一根木头就给五十两黄金,你可能以后商鞅疯了。可是,这才是商鞅的过人之处。

  我们看看这件事对后来的影响。这件事立即传了开去,一下子轰动了秦国。老百姓说:“商鞅的命令不含糊。”商鞅知道,他的命令已经起了作用,就把他起草的新法令公布了出去。新法令赏罚分明。大家都自觉遵守,商鞅的变法取得了成功。

    花五十两黄金换来变法的成功,这钱花得值啊!在常理看来是荒唐的事情,在特定的情况下是非常合情理的做法。可是,在现代中国,有商鞅这样见识的人数是可耻的零。我劝天公重抖擞,再让商鞅样的人才重新降生到中国而不只是美国。

  重罚搜狐能唤醒中国大公司对法的重视,停止他们的侵权行为,使得作者能够把跟他们讨债的精力用到为社会创造价值上。

  如果重罚后,搜狐还是赖账怎么办?可以把它的公司封掉。什么公司都没有法大。(转自博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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