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选骏来稿:《王者之言》(032)
五色海第一卷
东方青色——春天的书
生命之谷——上下求索录
第四章弱者的力量
四、奴性与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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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生来是敌人”?不但在同性间是如此,在异性间也如此。人与人,之所以结成友谊,成为互相需要的伴侣,主要是由于他们面对着更大的敌人、更大的共同危险。这样,社会的制度、文化的教养,促成敌人的和解、友人的结盟。人与人之间,一旦拥有朋友的关系,这“朋友集团”则将内部排挤出来的仇恨,全数甚且加倍地转移到它与另个“朋友集团”之间的关系上去,这样,人与人之间的仇恨,根本没有消除,而且也没有减少:它只是被转移,而且是加倍地转移。说来可悲,迄今为止人类的仇恨,似乎还没有转移到人间以外,因此承受仇恨怨毒及惨祸的,还是人们自己。
人之所以充满仇恨,因为他本质上是个受害者,所以他需要仇恨来减轻他的受害感所造成的重压,来放松过于紧张的神经。在仇恨中,人可以感受到超常的力量,如愤怒时,人的激素和体力都会陡然上升,野兽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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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既然生活在一起,并在日益狭小的空间中求生存,就得互相妨害、互相构成压制(谁叫他们都以“自我为中心”呢)。这就是人间的一切仇恨故事的起源。仇恨未尝不是好事,强烈的仇恨造成强烈的力量,有多大仇恨就有多大力量,而人又是如此迫切地需要力量。唯一的问题是:仇恨所带来的力量,往往是破坏的力量;而迄今为止的人类也并没有形成“人类共同的仇恨”──结果,各种仇恨的结果,只是形形色色的人与人之间的个别的仇恨,所以分散的仇恨造成了的只是个人或是群落之间的残杀。
人们渴望和平,这正说明历史永远处于战乱中。如果“真正的和平”来临了,人们说不定会厌恶透了它,因为和平违反人们好斗的本性,而压制这好斗的本性,难免招致更大规模的报应,带来不可挽回的腐化堕落,以及一切健康力量釜底抽薪式的消灭。
这样的“和平”与全面专政下的“平等”一样,只有通过消灭人的创造精神、毁灭高等生物的的个性,方能达到。元明清三朝的黑暗历史,就是“和平与平等”的历史……这样违反人性的政治杰作,是通过普遍的社会疲惫,通过严酷的极权压制,才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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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元明清黑暗政治延续而来的当代中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 的矛盾与冲突,是现代人十分关注的题目。本来,个人利益加在一起才是集体的利益,而集体利益必将分散为个人利益。在通常情况下,“个人利益”是明晰的、清楚的。我们可以很真切地看到它,不会对“个人利益”一词发生疑问。例如,这个人想吃饱穿暖,那个人想获得荣誉,第三个人则想受人爱恋──这些都作为“个人利益”的经常内容,跃入观察家的视野。但是,作为阶级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和各种集团利益和政党帮派的利益等等,则经常是模糊的、笼统的、含混的。因为它们很难和(控制这些集体的“龙头老大”的)个人意志分别开来。
“某某阶级的利益”到底指的是什么?“国家利益”指的又是什么?某某政党、某某帮派团伙的利益,究竟何所系之?……
这些“问题”往往不是没有答案,而是答案太多!“人各一词”的状态,结果使得答案的真实性,变得十分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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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个人利益“,哪里看得见什么“集体利益”!阶级利益、国家利益、政党利益、帮派利益,如果离开了“个人利益”,则不仅空谈无益,且在事实上没有可能。结果,在许多情况下它们成了龙头老大的“更隐蔽的个人利益的幌子”。而“龙头老大的更隐蔽的个人利益”,则通过对所谓“无关紧要的小人物们个人的利益所进行的有系统的损害”,终于促进了他们自己的“命运攸关的大人物的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就是这么一个可言而不可见、可传而不可受的无形妖怪!
理解了这一点,也就理解了,“促进个人利益!也就无形中促进了真正的集体利益。”除此之外,并不存在什么统一的、可以操作的集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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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健康,难道要以个体的病态为代价?它在现代社会的表现,主要是要求个体实现所谓的“部件化”。即,把本来“五脏俱全”的人,强行阉割为执行某种单调任务的工具。这在所有“自由世界”、“民主社会”,表现得也相当彻底,而且理比所谓“极权社会”还要无孔不入……因为它动员的是“经济细胞”,并动员社会部件们主动参与,以“自我实现”?即,为了异化者的利益而“自我实现”!这也就傅斯年在《中国狗与中国人》一文中所赞扬的西方人和西方狗。
在极权社会,这一“强行”经常以“威胁”的形式出现,有时辅之“感化、诱导”──但性质上都要求其工作对象的最后屈服!否则,就将其作为“反社会份子”立即逮捕法办,予以消灭。在民主社会,这一“强行”更经常地是以“利诱”的形式表现出来。其辅助手段则以“失业、流落街头”──极权社会残忍(“热情得可怕”),民主社会冷酷(“自由得恐慌”),这是它们生存的必需。在这些地方,社会的健康,甚至要以牺牲个体价值、毁灭个体存在,来维持。也许有些不错的折,也许有些调和的努力,但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完全协同,说到底是个梦;社会利益的借口,流于极小一部份人的变相利益,大多数人总是被轻蔑地抛在一旁。至于说到“社会需要”与“个人兴趣”的正好一致,那真是偶然中的偶然、理想国中的理想国,即使可能出现,也只昙花一现,岂能长驻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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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牺牲实实在在的个体健康,去饲养空洞不真的“社会需要”(如前所述,它始终只是某些个人意志的变形),也许说不上是“罪恶的”,但又岂能名之为“神圣的”?除非,各人根据自己的处境(“阶级地位”),分别称之为罪恶的或神圣的!以贯彻社会的分裂。贯彻这一切“蔽于现实的渐进而不知历史的绝情”的荒唐闹剧。
如此看来,个人的兴趣与社会的需要,尽管并不协调,却同样重要。如无个人的广泛兴趣,只有社会的刻板需要,历史会停滞不前,人就会沦为一堆无生气的活化石。而过度追求个人兴趣,不顾社会需要(即胜利者的意志)──人间秩序也会解体,陷于无序的骚乱,成为可怕的屠场。
更深入一层来看问题,对富有集体感的个体来说,独善其身,难。因为他怀有的的作为个体的解脱,是需要到集体解脱的洪流中方能获得的。他的这个倾向实际包含两个极端:“奴隶性格”和“英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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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奴隶性格”,是把自己解脱的希望,寄托在集体的解脱(由自己领导或由他者所代表的集体解脱)上;所谓“英雄精神”,则是在促使集体解放的奋斗中,加剧实现自己的解脱。英雄,也是不能独善其身的──因为“独善其身” 是与“英雄”的定义互相矛盾的。
有感宫的解脱手段,也有心理的解脱手段……
上藤架抢摘葡萄──这便是感官的解脱手段。
吃不到葡萄而说葡萄酸──这便是心理的解脱手段。
而后者在现代心理学中,被“科学地”表述为“心理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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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官的解脱手段”并不仅仅意味着“行动”。因为有人说了,“思想也是一种行动。”当然,那感官的解脱手段则必定诉诸行动。而且是看得见、有成效、具有实际后果(即物理后果或生理后果)的行动。而如,“尽管失败了,却引起人们的景仰并激发了后世的灵感”……则不在此列,除非,失败的震撼冲击了人们的神经,达到举世颠狂的地步,从而直接转折了历史。
集体性解脱与个体性解脱,尽管都是个人所需要的,但在形式与表现上,则大相径庭!现代的群众心理学,对此作过深入研究,取得很多成果,但并未达到问题的核心。例如,从集体意识的观点看,宗教和革命,是最明显的集体解脱的运动;而处在宗教大潮和革命运动中的群众,是恢复了他们内驱力的人,这时,他们摆脱了平时那种习惯的奴仆的身份,至少在自我意识中,不再麻木不仁。而集体性的解脱行为,并非人类仅有。在许多群居的哺乳类动物的生活史上,我们也可以发现类似现象。关于鲸群和老鼠集体自杀的报道、研究(《新约福音书》上还有关于猪群集体自杀行为的记载),生动揭示了一个动物集体的所有成员,是多么团结一致地奔向它们的共同死亡。虽然,这可能是共同受制于压力(如疾病或是饥饿)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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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在共同感到的紧张气氛中,也许有一个敏感者突然改变了自己惯常的行为方式,成为“首义者”。于是,一个群体性的运动突然随之兴起。反对者称此为“脆弱”,而支持者赞许为“坚强”(中立地说,“坚强”也可以做“迟钝”解)的首义者,其反常行为或许是突然发生的,或许是久已潜伏;但只是基于那共同感到的强大压力,他所处身的那个集体,才会普遍接受其“示范作用”(这往往出于无意识,并使群众自认为共同参与了那个创造,从而得到傻瓜般的自我满足)──因而,在这特定的时空里,也仅仅在这特定的时空里,它才可能具有集体解脱的功能。
由此凸现了人生的三境界──
1,道德情操,是作为权力意志的升华,而展现并扩张;
2,求权意志,又是作为生存欲望的升华,而存在并扩张的;
3,争取权力的冲动,可以在必要时压倒对生命的渴求,求权意志这样运行,不是背叛生命,反而是发扬生命;寻求道德的冲动,在必要时可以压倒对权力的渴求,道德情操这样运行,不是背叛权力,反而是发扬权力。
道德情操是“恶之尤”?是的。虽然从表面视之,权力意志有时会压制生存的欲望(反抗舒适、厌恶满足),道德情操有时也会压制求权的意志(反抗占有、厌恶荣华)。这样看来,生存欲望+权力意志+道德情操──只是一条线索上的不同环节!它们之间,有时也发生互相排斥的现象,但是出于某种“向上的力”之错综复杂的作用,这种“力”把人不断推向他的宿命,甚至令遥远的星空也横生波折!所以,道德情操也就是“生存欲望+权力意志”的综合的更高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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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取权力的意志,是消极的,因为它的指向主要还是目的物之占有(而正如犹太人斯宾诺莎说过的:一切支配,都是消极的。)。而道德情操才更积极,因为它的指向已经是目的物之创造。道德情操的拥有者,是通过创造来实现其自我牺牲,通过自我牺牲来完成其最终创造。也许在他的自我牺牲与舍己创造之间,并无严格的界限,但《老子》的“为而不有,长而不宰,功成而弗居”的箴言,已经划出了求权意志与道德情操之间的界限。
“道德情操的化身”──就是所谓“精神化身”、“理念人物”。
为了他们的“道德”,他们是可以放弃生存欲望、甚至放弃权力意志的。
在他们看来:视生存高于权力者,即那些脱离了求取权力的活动仍可苟活下去的人,只能算作“生存者”而不能算作完整的人;视权力高于道德者,即那些脱离了道德追求仍可洋洋自得的人,只能算做“权能者”而不能算作完美的人;只有那些视道德高于一切,并不惜为之舍命、为之弃利者,才是完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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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权意志,是生存欲望向道德情操过渡的中介。要达到道德情操的圣境,必须经过求权意志的熏陶,否则这道德情操必是伪幻的。然而首义的天子,不会让自己长久滞留在求权意志的尘埃中,“帝,出乎震”,他将继续升至道德情操之孤岭。不论那境域多么寒冷,他却以其不想的创造之火,点燃这里澄彻的天。这里的空气新鲜,这里的阳光刺眼,这里的风说着命运的语言:“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世界历史可以被理解成:“权力的道德”与“道德的权力”之争!这就是所谓恺撒与命运之争!这是耶稣基督的命题。而哲学家们则称为“恺撒与耶稣之争”为“权力的道德”与“道德的权力”之争。权力是一种道德──在世俗的恺撒的意义上。道德是一种权力──在神圣的耶稣的意义上。在欧洲蛮族的历史上,“皇帝属下的权力的道德”与“教宗属下的道德的权力”之分,时有争斗。在中国费拉的历史上,儒家正统也以其“道德的权力”向流氓皇帝们“权力的道德”断然宣战:名份战争、明君昏君之争、正邪之争,说到底是“道德的权力”与“权力的道德”之战。这战争的原动力,被那宁死不屈的文天祥(在中国人的圈子里,他迄今是无人能出其右的人格极限,他的光辉完全超出凡人能够想象的亮度),称作“正气”。由于这位孤独的中国费拉被成群结队的蒙古蛮族所激怒──不免产生了这种偏向:“正气”的矛头所向,不是没落的皇帝,而是新兴的皇帝,也就是,是指向那些更加流氓无产阶级化的皇帝。
在“正气”的熏陶下,强暴的权力,总会蜕化为平稳的道德;而沉默的道德,也有一天会张开血盆大口,喷出强权的火焰,作为对那冷酷世界的热爱。这是易经式的、历史的阴阳交替:权力(阳)向道德(阴)的演变,是衰落、沉寂;道德(阴)向权力(阳)的演变,是复炽、重新升起。──这就是奴性与英雄的双重变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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