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读者俞力工来稿:当前进行了3星期之久的轰炸黎巴嫩南部事件与1999年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对前南斯拉夫所采取的为期78天的军事进攻行动均属典型的国际军事冲突事件。
从法律角度观之,这两次军事行动俱是在没有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下所进行的非法军事行动。尽管此次以色列当局所持的借口为“自卫”,但无论是来自巴勒斯坦反以力量的个别火箭袭击事件,或来自黎巴嫩的火箭攻击,甚至包括俘虏一名以色列军人的行动,对以色列所造成的破坏程度,远远不及以色列当局经常性的“定点消除”行动对该两地所构成的破坏。除此之外,以色列当前所采取的“反击”行动的规模,也与自身所遭到的威胁不成比例,由是拿“自卫”作为辩解,也缺少任何法律基础。
根据1977年生效的《日内瓦公约附加议定书》,对民用物体与平民进行攻击俱在禁止之列。然而,上述两军事行动的最大特点在于,对民用设施,包括道路、桥梁、发电站、自来水厂、学校、工厂、电台,甚至救护车,均进行了肆无忌惮的攻击与破坏。最后,也都是在明目张胆违反自古以来国际间“不斩来使”(指轰炸中国大使馆与联合国观察站)的习惯与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引起国际社会的震惊与普遍谴责。
1999年轰炸前南斯拉夫期间,也曾一度造成上百万民众的逃亡惨剧。北约组织为推卸责任,坚称大批难民为“受到塞尔维亚人驱赶”所导致。如今,众目睽睽之下,黎巴嫩向叙利亚逃亡的黎巴嫩人口已逾80万人,充分说明狂轰滥炸正是造成大规模难民问题的唯一原因。1999年北约组织之胆敢“倒打一把”、“贼喊捉贼”,其原因无非是所有欧洲大陆成员均积极参与了该次非法军事行动;而自2003年伊拉克战争以来,欧洲大陆则洞穿美国的战略部署,并拒绝继续担任代理人的角色。
谈及战略目标,必须首先提示国际问题非传统社会问题。对待社会问题,一般人均有“解决问题”的冲动与共识。至于国际问题,则“刻意制造问题或使问题永恒化”往往构成强权的唯一战略目标。鉴于此,上述两个军事行动的目标,绝非是消灭前斯拉夫或真主党,而是一方面让该两地区倒退50年,由是使实力悬殊状态成为永恒;同时又通过狂轰滥炸和彻底的羞辱,揭示敌方的精神靠山(前者指俄罗斯;后者指包括伊朗的整个伊斯兰世界与阿拉伯国家)的无能为力。
通过上文分析,不难理解以色列的处境尽管困难,其国防安全问题尽管较一般国家要严重许多,但却无法掩饰它的诸多军事行动具有代理战争的性质。令人费解的是,当全球舆论均对以色列提出抗议和要求其自我约束时,唯独中国境内有如此多的网民和中东专家把以色列的侵略战争曲解为“真主党进行的代理战争”。真主党每天向以色列南部发射的土制火箭是伊朗提供的吗?伊朗对都市游击战有任何经验可提供吗?伊朗反对以色列固然有过激现象,但毕竟是唯一的国家公开指出欧洲基督教世界于二战结束后把本地的犹太人问题转嫁给阿拉伯国家,而其意义完全等同于“所有欧洲国家倡议土耳其放弃国土、迁居新疆,并让汉族扫地出门”。这么做,中国人会欣然同意吗?以色列立国非止是生米熟饭,考虑到该民族的悲惨遭遇,稍具理性的人士多会支持联合国大会1947年底就“巴勒斯坦分治”所作出的决议。但是,如果以色列立国后扮演的是战争代理人的角色,再三羞辱的是整个阿拉伯与伊斯兰世界,则不消再过40年,当巴勒斯坦人口成为以色列境内的多数,当该地区石油资源耗竭、西方国家对此地区失去兴趣时,以色列人则可能还得经历一次前所未有得浩劫。不过,不论如何,以阿之争、美伊之争属于犹太、基督、伊斯兰三大一神教之间的长期斗争的延续,无论谁代理谁都有其历史背景和现实理由。至于丝毫不搭界的中国为何要搅和在这场代理战之中呢?我国每年进口的石油至少有三分之一来自伊朗,即便没有政治大智慧也至少要有点小商人的生存本能。
2006/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