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台开案检察官所写的起诉书、不起诉处分书及签结理由等各项文档,最怪异的部分,就是检察官对本案以赵建铭为核心的各类资金流动的认定。
单纯的借款,为何要搞得如此复杂?赵氏父子根本答不出来。且检察官既认定是赵玉柱的借款,又为何有钱流入赵建铭的人头户?如此反常的情形,检察官却查也不查,即认定为赵玉柱向耐斯「借款」,且认定与国票金的人事无关,进而签结了事。
另如,不起诉处分书记载,前署立桃园医院院长何丰名涉嫌向赵建铭买官,于升职前给赵建铭的五万元,检察官认定是何丰名捐给陈水扁的政治献金,也是漏洞百出。检察官在不起诉处分书中说,何丰名「因陈总统选举快到了、可能需要选举经费」,就交给赵建铭五万元台支;赵建铭则辩称因为「没有在跑选举」,所以交给赵玉柱处理;而「证人」赵玉柱则承认收到这五万元,并利用人头帐户兑现。于是检察官就说,因为赵玉柱有「台南县盐水镇陈水扁后援会会长」的身分,所以即可认定赵建铭交给赵玉柱即是用于选举,无侵占五万元之意,不予起诉侵占罪;至于赵玉柱侵占这五万元,则另行起诉。
若五万元是政治献金,非买官钱,则何丰名和赵建铭的举动就太奇怪了。何丰名真要向陈水扁捐款,合法的、可取凭据的管道太多了,为何会交给赵建铭?且赵建铭就算「没跑选举」,但以其身分要转交政治献金是轻而易举之事,却为何非要交给其父赵玉柱不可?而赵玉柱拿了台支,又为何要以人头户兑现?这许多的疑问,都没有下文,检察官即已迳予结案。
检察官在药商回扣案的签结理由中,竟只字不提金额;只是以侦讯药商提供给赵建铭的人头户、赵建铭的随扈人头户等,以他们「虽承认提供帐户,经常帮赵建铭汇款,但不知道资金源」,故无法认定有「回扣」;且台大医院购药「非赵建铭一人所能决定」,「药商无给付回扣给赵建铭之理」,故认定不涉犯罪。
然而,检察官放在起诉书证人栏的记载,却将几名人头户的汇款情形说得很清楚,其金额都是数百万元以上,汇款对象多为其弟赵建勋。以检调的能力,这些人头户内的资金源难道查不出来吗?如今只因药商说没有给「回扣」,检察官竟连查都不查赵建铭人头户的资金源,就相信没有「回扣」,这种办案态度恐怕太自欺欺人了吧!
检察官在赵建铭金钱流动方面的种种掩护作为,已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例如,媒体报导,证人即总统府出纳陈镇慧曾为赵建铭汇款两百万元给陈幸妤,但检察官故意不写出陈幸妤的名字;事后则解释,赵建铭是将薪水一次汇给陈幸妤。此种将薪水交给妻子的方式是否合于常情姑且不论;倘若真是如此,则试问赵建铭有多少薪水,可以汇给陈幸妤两百万元之余,还有能力通过人头户,汇上千万元给其弟赵建勋?其资金源可不可疑?该不该追查到底?
还有,检察官的切割处理,在资金方面也留下了破绽。即一方面在签结理由以及起诉书证人栏中,载明赵建铭利用人头户大量向赵建勋汇款;但一方面又在不起诉处分书中说,赵建勋等人的帐户都是赵玉柱在使用的,钱也是赵玉柱调度的,藉以让赵家除赵玉柱和赵建铭以外的人逃脱内线交易罪。这两种说法相互矛盾,也是检察官为赵家脱罪洗钱的又一明证!
当前新闻共有0条评论 | 分享到: |
|
||||||||||
评论前需要先 登录 或者 注册 哦![]()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 | 更多>> |
1 | 习近平说了这句话后,越南沉默不语 |
2 | 突发!白宫最新声明:对华关税增至245% |
3 | 北京恐撑不住了 人民币年底将跌至… |
4 | 北京404:中国籍战俘出席记者会,内容惊人 |
5 | 让他死刑!立即执行 |
48小时新闻排行榜 | 更多>> |
1 | 突发!美巨头宣布退出中国农作物交易 |
2 | “习近平同志”终于消失 |
3 | 习近平说了这句话后,越南沉默不语 |
4 | 关键时刻 德国出手了 |
5 | 市场突传“中国大规模抛售美债” |
6 | 突发!白宫最新声明:对华关税增至245% |
7 | 美国拟与北京达成“重大”贸易协议 |
8 | 摆脱中国稀土 马斯克有重大突破 |
9 | 北京恐撑不住了 人民币年底将跌至… |
10 | 一场史无前例的涨价潮来了 |
一周博客排行 | 更多>> |
一周博文回复排行榜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