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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比租房多: 病态的中国住房市场

www.creaders.net | 2006-09-02 15:46:52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中国的住房产权自有率高达82%左右,这比欧洲的平均标准整整高出了一倍。也就是说,我们主要是靠买房来解决住房的需要,而国外的情况正好相反,大多数人都是通过走租房这条路,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十三亿人口中将有一半的人口,会在十年内大量从农村向城市转移,他们对住房的需求,应该是最为迫切的。但大家想过没有,对这些人来讲,初来乍到,就指望通过买房的办法,来解决几亿人的住房问题,这现实可行吗?回答应该是否定的。为什么会是否定的呢?原因其实很简单,一是建不了那么多新房,二是也买不起这些新房。还有我们大家都明白,租房住的最大特点是,灵活性比较突出。它能一下解决人们的生活必需,同时也容易兑现支付问题,如遇到特殊情况,还可以随时做出新的租房选择。但买房就不同了,买来的住房具有不动产的特性,它一旦设计建造好以后,寿命长达七十年之久,投入资金量特别大,而且人们走到哪,又不能把买来的住房背到哪 。感觉它“不好了”“过时了”,想换掉它时,又很难马上推倒重建。而另一方面呢,人在他的一生中,对住房的需求变化却是极大的。其中有些是有规律可循的,有些却自始至终充满了未知的变数。

  比如,人在年轻时,上学、工作的地点变化很大,只有租房才能灵活应对住房的需求。拿结婚时来讲吧,因小两口收入不多,实际生活中,有两间房就能满足需要了。但对住房的位置上,他们觉得只要离俩人上班的地方“近点”就好。另外,对他们来说,暂时住的楼层高点,朝向差点,位置偏点,都无所谓。只要附近有超市,上班坐公交车比较顺,房子的租金也相对合理就得了。因为他们还很年轻,以后再有更合适的住房可租的话,再搬新家是早晚的事。过上三五年,等这家人有了孩子,他们对住房需求又会有新的变化。最简单的要求,就是希望父母能搬过来,和自己一起住。这一能帮助照看小孩,二来又可以尽儿女的孝道。所以这时他们需要的住房,条件不一定太好,但只要面积够大,心里就很高兴。人到中年之时,工作相对稳定了,收入也增加了,他们自然想买一套自己理想的住房,以满足一下自己的成功荣誉感和家园归属感。由于这是出于自身需要的第一次买房,因而从方方面面来看,他们都显得格外地慎重。像居住的位置、楼层的高低、面积的大小、房型的结构、周边的配套设施、上下班交通是否方便,付款采取哪种形式等等,都考虑的很细致。对地产商来说,他们都属于成熟且挑剔的买房族。等儿女大了,家长又希望自己的住房,最好能离好点的学校近一点,因为这时孩子的前途最重要。这时候他们又急需在校园不远的地方,租一套小房来供孩子读书用。等到老了,要退休了,他们又想换一间小点的房子,面积不大,但要生活看病比较方便,清静绿化好,适合养老就行。当然对老人而言,楼层最好不要太高,住一二层就挺方便。如果老人原来居住在地价很高的繁华中心区的话,对他们来讲,感觉也都无所谓。只要有人愿意出高价相互置换,老人们是挺愿意住在稍远一些,但租金相对便宜的郊区的。因为繁华的闹市区,相对来说并不适合他们的口味。而这一系列的情况,都需要通过租房,才能得到妥善的解决和过渡。

  以上种种情况,是普遍存在和经常发生的。但是现在的住房市场,并没有去对它进行关注,更没有作为一种市场需求,去整合房产资源,调整“买租结构”,主动迎合不同需房者的口味,努力打造出一个多品种、多规格、多层次、能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租房市场,以供人们的选择。也就是说,一个手续方便,管理规范,规模可观,且具一定品牌知名度的“房屋租赁大市场”,现在距离我们的生活,还十分的遥远。

  在我们的眼前,通常所看到却是这样一种情景:一对准备要结婚的小俩口,身后跟着双方的四个爸妈,六人在商品楼市场里一起在挑房。其实小俩口只靠自己挣的钱,是根本买不起房的。如果有合适的房可以租下来,先做个过渡的话,他们在经济上,还是可以承受的。但现在没有便宜房可租,面且配套成熟的社区里又租不到房,于是,新结婚的年轻人没有了其他的选择,他们现在只能采取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直接来买商品房了。当然,买商品房的首期房款,得问父母伸手要了,其余的房款,就得背着“房奴”的按揭,牺牲掉自己许许多多的业余生活享受,靠自己二三十年如一日的苦苦挣扎去供房了。而且本来负担还可以轻点,但大家都怕以后买房会更贵,于是这些新婚的家庭,通常又进一步接受了另一个无奈的选择,“一步到位买房”。这样一来,他们购买的住房面积,就由原打算需要的六十平方米,立刻扩充了一倍,最后的结果是,不得不买了一百二十平方米的大房来居住。我们知道,住房是人们花销最大的一样东西。让年轻人拿出几十万来买房,既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可让人看不明白的是,现在却有那么多人像有病似的,你争我抢的,硬把一个巨大的包袱背在身上。并要以自己住房的几十年不变之举,去面对精彩世界的千变万化之势,这难道不是十分的滑稽和可笑吗?所以这种“一房定终身”的买房作法,实践已经证明,还将进一步证明,这条路是注定“行不通”的。

  实际上,我们从社会上走过来的人,心里都很清楚,一辈子不换五六次房住住,怕是不可能的。拿我自己的情况来讲,从离开父母走上工作岗位到现在,不到五十岁,我已经大大小小搬了十七次家了。还有一个例子挺能说明问题。一个工程师的妹妹家,靠炒股赚了点钱,几年下来,前前后后共买了六套房,可现在却由于种种原因,只能住在花钱租的房子里。头一间房是因为房子虽然大,但没热水供应,煤气也不是很有保证,再加上楼里的电梯老出毛病,只好转租给他人了。第二套房,楼层是九楼,爬上爬下很不方便,只好搬了。第三套房还可以,是个郊区的小院落,但住在里面不安全,看电视,上网、打电话都成问题,再加上离工作的地方太远,也只好租出去了。第四套挺好,住的时间也比较长,大概有五六年。但后来孩子大了,新的高中学校离家很远,考虑到高考冲刺,父母只好在离学校近点的地方租房住了。还有两套房,一套是过去设计的老房子,屋里有不少斜角,进到家里,看上去挺别扭的,现在政府要对那里拆迁,就用不成了。还有一套是期房,要等半年以后才能住得上。没办法现在为了做生意方便,这个买了六套房的人家,最后还是在离市场比较近的地方,租了套房住了。

    另外,从个人的发展前途考虑,如果你觉得自己是一个追求梦想的人,一个想要有所作为的人,一个不安于现状的人,一个志在四方的人,一个想抓住机会的人,一个以奋斗为乐趣的人,那么在三十五岁以前,奉劝这些人,最好都不要着急买房。就是买了,过不了多久,也会因这种或那种的原因,被自己重新卖掉。因为这是很有可能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看一看中国的各大中城市吧,特别是像深圳、上海、北京这样的城市里,上百万各地的年轻人纷纷来到这里找工作,在三五年的时间里,他们中的几乎每一个人,可都有搬家租房十几回的光荣历史呵!

  以上事例都说明了,房子是死的,人却是活的。因种种原因,人们只能选择租房来住,不然就不能满足人们对住房的各种需要。而我们目前形成的“买房比租房多”的畸形结构,是很不合理的病态住房供求结构。如果这种结构不加以改变的话,处于社会急剧变化中的人们,他们的活动范围和变动情况,就会受到极大的制约。刚刚引来的活水,就又会重新变成死水,给经济发展的蓬勃活力,带来困惑和窒息。

    在这里还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我们都有很强的危机意识,就不会看不清买房后面所蕴含的巨大风险。俗话说得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们现在购买的商品房,大多情况下,是靠在银行申请贷款,再以按揭的形式买下的。也就是说,买房者要在贷款按揭的几年或几十年的期限里,确保自己的资金链条不会断裂,危险才不会发生。但是我们细想一下,谁能保证在这样漫长的时间里,不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天灾人祸和各种异常情况呢?拿天灾来讲,像大的地震,大的洪水,大的台风,大的火灾,这几样我们大家应该有所耳闻,感觉上应该是不陌生的。还有车祸呵,重病呵,事故呵,中毒呵,凶杀呵,爆炸呵,失业呵,失踪呵等等,这些我们甚至都有可能见到过。还有一些像经济危机,银行倒闭,战争冲突,不测事件等等,这些在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上,也是时有发生的。而这中间的每一项,如果落到哪一家人的头上,就会出现按揭资金链的断裂 ,而资金链的断裂将意味着巨大的经济黑洞的出现,尽管银行有住房做抵押,会减少一些损失。但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资金链一旦断裂,就意味着呆坏账的出现,其结果将特别的凄惨!可以说这样的风险要是真的出现了,于人于己于国都是难以承受的。

    现在我国的住房按揭才实行了不到十年,贷款者大多比较年轻,社会发展也还比较顺利,人们对各种风险还不太在意。但不要忘了,冰山一角虽然不能马上造成威胁,可是“泰坦尼克号”豪华巨轮最后覆灭的教训,我们永远不能把它忘了。

    反过来看,租房就绝对不会出现大的风险问题。一般一月付一次钱,再加上押金作保障,这样就不会出现资金链的断裂了。所以租房的生命力,应该远远大于买房的生命力。但让人遗憾的是,我们的住房市场现在病了,而且病得不轻。正是在这种不合理和病态的结构中,人们想租到自己心仪的好房,就成了一件不大容易的事。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由于可租的房少,租金自然就高,再加上市场的不规范,随意涨价,治安状况差,卫生不能保证等,很多人住进去没有多久,又会因租金承受问题,再一次挪窝 。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眼下这种动荡不安的状况,会让人心烦意燥,苦受煎熬。听吧,越来越多的人们在大声呼唤:租房的春天来到吧!

  在中国的住房建设市场上,还处处存在着病态的“市场房价过快上涨”的不正常现象。而这一现象的背后,除了政府本位角色缺失,民间大量资金找不到出路,当地政府不合理收费过重,一些富人趁买房之机推波助澜这四大原因之外,还另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原因,这就是地产商们不择手段的逐利行为。

  在今天的中国,房地产商的利润,是一个非常不透明的,可在不同场合下,能忽大忽小的可变数,但对内行人来说,他们却是心知肚明,脑子里都有一本清楚账。一位资深房地产开发商,在谈到其中的秘密时坦言道:一般来说,房地产商对外公开讲的利润是8%—15%,实际上真正的利润都在25%以上。那么这个讲法准不准呢?

    不久前,福州市物价局在全国率先公布了福州市的商品房社会平均成本。经测算,福州市地产开发商的利润率平均约为50%,最低的约20%,最高的超过90%。所以笼统的讲,一般房地产商的利润在30%以上,是有一定根据的。另外我们从一项权威调查中也可了解到:房地产业的税后净利润,在各行各业中位居第一位,它比社会平均水平大约要高出5倍,比处于第二位的电力煤气行业利润高出1倍。而与房地产行业高利润相呼应的,是住房价格的直线攀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去年全国商品房平均售价上涨14.4%,商品住宅平均上涨15.2%,而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比上年增长7.7%。

  当然,在房地产暴利的背后是少数人的财富快速增长。在2004年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上,前200人中,有64人来自房地产行业;在前20名中,有11位涉足房地产行业。有人用简单算术,即以几个主要大城市房地产利润总额除以全年天数计算,北京不到两天就产生一个房地产亿万富翁,广州约三天产生一个亿万富翁。面对如此暴利,被压榨的“房奴们”该做何感想呢?除了愤怒无言,又能怎样呢?

  房地产业之所以能够如此暴利,从大的方面看,其聚财路径无非是这样几条:第一,通过土地交易黑箱操作获取利益。在前两年,土地交易没有实行“招、拍、挂”之前,土地协议转让获得房地产项目商业用地,是开发商们的主要途径。由于交易不是公开进行,因此黑箱操作几乎是绝大多数房地产项目的重要利润来源。

    第二,利用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特有游戏规则,以较少的资金通过“财务杠杆”放大利润。简单地说,就是以较少的自有资金启动项目后,房地产企业通过银行贷款、房屋预售、施工企业垫资等方式完成销售利润。除了这些办法以外,一些开发商还以假按揭大肆圈钱,实施“空手套白狼”游戏。一位从事投资银行业的专家估测,以这种方式,房地产商的自有资本回报率可以达到300%。

    第三,就是通过避税漏税转移利润,税收黑洞触目惊心。近十年来,税务部门对开发商的房地产税征收一直存在不少“盲点”。据上海海德税务师事务所所长陈志荣介绍,房地产企业的避税行为多发生在“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这两个环节。一般来说,内资房地产企业在“所得税”上“做手脚”,多采用“虚假成本”的方式避税,而外资房地产企业则擅长运用“转让定价”的手法避税。所谓“虚假成本”,就是通过虚增成本,尽量使房地产开发项目产生的利润,降至最低甚至亏损,来逃避所得税的征收。去年,不少地区的税务部门在检查中都发现,大量房地产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偷漏税行为,约有90%的房地产企业存在涉税问题。

  中国房地产商在高税费的情况下,却奇迹般的取得了连国外同行都羡慕不已的超高利润。对此现象,很多人一直困惑不解。其实他们的赚钱方法也很简单,除了上面讲的三大方面原因外,再就是在住房建造的具体操作中,尽量压缩建造成本和尽力扩大利润空间。拿“买地皮”这一块来讲,他们会想方设法甚至不择手段的,用最小的投入以取得最大的回报。这中间包括花钱买通关键人物,用“吃小亏占大便宜”的方法,取得大面积的建房用地。另外就是把大量的土地囤积起来,等几年土地价格大涨后再开发。我们知道土地的最长使用期限是七十年,如果是五年后才建成商品房出售,那等到人们拿到房产证时,一般只有六十四年的房产使用期了,(光办房产手续就得一年左右时间)。这样土地放三五年,估计价值就能翻番 ,而买房者的房屋使用年限却缩短了五年,在这一进一出中,地产商就赚了大钱。

    还有就是“预售许可”的出台,也为地产商们提供了钻空子的方便,让他们捞足了油水。因为在楼房还在打地基的时候,他们就有可能让购房者预付了全部房款。这样他们自己不出资金,也不付利息,甚至通过降低质量,就能使自己的利润空间得到很大的扩充。另外,面积缩水、“先卖差房后卖好房”也能大赚而特赚。很多地产商利用人们不懂公摊,建筑面积、套内面积等专业名词,让每家少个三五平方米,是很普遍的事。因此光是利用缩水手段,地产商就能从每个购房者手中赚取两三万元。而“差房先卖,好房后卖”也可从每套房中间,赚取更多的钱。再加上一楼底层如果是按铺面设计的话,那么同样面积的商铺,一般能卖到住房价格三到十倍的价钱,不用说地产商又能从中大赚一笔了。

  还有虚假广告满天飞,先把购房者骗到手,然后再偷梁换柱大捞大赚。深圳有一家知名房地产企业,广告上说得挺好,人们感觉空间也够大,就纷纷买房住了进去。地产商一看房子卖的太好了,就立马改了主意。硬是在原来只盖两期的楼房中间,多挤进了一座号称第三期的楼房,使生活环境质量一下打折不少。为此购房者大呼上当,群起抗争,最后闹了半年时间,地产商才以每户每平方米补偿一千元钱平息了此事。就这件事来说,尽管住户们得到了一些补偿,但地产开发商却赚到了更多的钱!俗话说得好“从南京到北京,买家没有卖家精”。道理很简单,地产商如果亏本的话,它还会给你每平方米一千元的补偿吗?除了这些,他们还在销售中,玩弄文字游戏,有意把“订金”写成“定金”,一不小心,上万元的定金,就会被地产商白白骗去。还有什么“送装修”,“平均价”,“促销价”等等,里面都充满了陷阱。一旦购房者不当心掉进去,就会被地产商一通恶宰。

  在增加和减少建造成本方面,中国的地产商们大都选择了与国外地产开发商相反的作法,人家是为了保证房产质量这个“百年大计”,把钱的大头,都投放在了建造成本上,我们却总想把建造成本压得越低越好。拿玻璃窗来说,人家现在普遍都使用的是耗能少、防噪声的三层玻璃窗,我们是一层能挡得住风雨,就绝不会为你多用两层的玻璃窗。还有国外的商品房,都是经过基本装修的,人搬进去就能住,我们的地产商,卖给人们的大都是毛坯房,仅装修费的节省,又会让地产商每套房多挣三五万到十来万,而这笔钱,中国的老百姓本来是不应该掏的,现在掏了以后,还帮开发商数着钱,这场景看上去是不是很悲哀啊!有时候我们很超前,动不动就会提,应当与国际接轨,可是现在“房价”倒是真的和国外接上轨了,可房屋质量和基本装修,怎么就不提与国际上也接轨呢?看来接轨不接轨,是有“双重”标准的。对自己赚钱有利就接轨,不利就可以不接轨,这不是强盗逻辑又是什么呢?话说到这里,一般人就该清楚,为什么房地产开发商空置了那么多商品房,却还像个“不倒翁”,永远也不会倒下去。因为它只要能出售一大半甚至一半商品房,就已经早早的收回了全部成本。所以剩下的房子能卖多少是多少,如果还能涨上去,它就可以赚更多的钱。

  中国住房建设上的第三大病态表现是,政府本位角色的严重缺失,使本应科学完善的惠民住房制度“冰消雪化”,结果导致全国住房市场失去了调控制约,造成了为改革付出巨大牺牲的民众,不仅没有分享到由改革成果所带来的住房实惠,反而跌落成了“新时代的房奴”。“一代房奴”的产生,已经波及到上中下三代人齐遭罪,搅得民怨沸沸扬扬,贫富反差更加悬殊。这种结果,实在是人们始料末及的。

  大家可能还记得,房改之初,我们的政府也对新的住房建设有过积极的组织和参与,比如讲,对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就搞过“安居房”建设,又出台了“经济适用房”政策和“廉租房”政策,还设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公布了要实行住房工资货币化。其实这些政策的出发点都是不错的,也是非常合理的。如果能加以再完善再提高,还是很有希望和前途的,也是能取得最终成功的,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制度保障(没有专门立法,也没有成立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而地方政府又因涉及自身利益而不愿落实、再加上开发商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等原因,这些比较完整的配套办法,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不仅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反而走向了人们所不希望看到的岔路方向。

  拿安居房来讲,本来就衣食无忧的国家干部职工,生活上已经有很多保障,但安居房又使他们只用市场价三分之一左右的钱,就买到了位置很好,且设计安排都十分超值的住房。不仅如此,在权利和利益的作用下,很多部门和单位又通过建集资房和微利房的办法,每个职工又可以拿到一套比较便宜的住房。这种作法不仅对于社会上缺乏福利关照,又真正需要住房的社会底层人来说,有着明显的不公平,而且它也造成了同一单位中,由于当时没有调进来,以后政策过期作废,所造成的同一单位职工之间的现实上的待遇不公平。结果奇怪的现象就很快出现了,有些人几年里就连续拿到了两套住房,而同在一个机关里办公,另一些人却连半间住房都没有,还必需自己上市场去租房。仅这两套住房,在深圳就使这两种人所得的实惠相差了一百万元。所以这一政策对有权有钱的人来说,是占了便宜,对实际最需要住房帮助的人来说,实际上就造成了贫富差距。现在国家叫停了集资建房,应该说是清楚的看到了,它会把公有资产利益向有权有势者转移的弊端,会造成明显的不公平,所以立即加以制止了。

  “经济适用房”本来是国家为解决贫困人口住房而专门制定的政策。早在1998年住房体制改革时,我国政府就曾明文规定要建立以经济适用房为供应主体、包括“廉租房”在内的多层次住宅供应体系,但后来执行效果很糟糕。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经济适用房开工量占比由2000年17.6%降到2005年1-11月的5%,而截至2005年底,全国尚有70多个大中城市根本没有启动这项建设。目前,我国94%的住房开发定性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只占6%,其性质却是微利“商品房”。

    9年来,各个城市每年都投入大量的资金为中低收入者建经济适用房,这些投入主要是通过免交土地出让金,免交税金和减免各种配套设施的费用体现出来。但不知怎么搞的,就在中低收入者入住的同时,却有更多的“小康人家”也住了进去。也就是说,在实际交易过程中,真正的购房者却不一定是中低收入者。9年来人们一直在问:这大量的资金到底补给了谁?因为人们实在看不明白,现在的经济适用房,面积大的有200多平方米的;还有些购买者同时购买几套,然后打通一起使用;还有的经济适用房的楼下,停着大量的高档豪华轿车,这不是要告诉大家,这国家给的便宜,谁有本事能捞上,就可以是谁的吗?。结果想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就几天几夜的排起了长队。本来应该好好查查是什么人钻了国家的政策空子,但板子却打在了不会说话的这项“政策”上。这事就这么在地产商们的“忽悠”下,2003年国家就很快叫停了“经济适用房”。

    没有了国家在住房市场上的平抑作用,2004年全国房价一路高涨,每平方米的房价要比上年暴涨了352元,这比前六年年均增加的57元的平均水平要多出295元。也就是说,按照开发商的意志实施的“房改新政”第一年,中国的城市居民就为高涨的房价,多付出了千亿元的巨额“学费”。中国数万个开发商,一同分享了这上千亿的“叫停成果”。就是这一原因,命运多舛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出台才五年,就又变成了只向低收入群体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而在实际执行中,这项惠民政策连十分之一的低收入者也没能保障住。由于没有法律制度作保证 ,这两年,它又变为“拆迁户”们的专用住房了。政策的多变和缺乏应有的力度,让人感觉它就像那天上的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经济适用房”的名存实亡,和方方面面采取的“不保护、不调整、不完善、不创新、不立法”政策,无疑造成了中国房地产商各路大军的“大踏步前进”,为他们能够“天马行空,独来独往”提供了无限的空间。

  在住房建设市场上,“廉租房”的作用,实际上很有限,因为“廉租房”制度根本就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截至2005年底,全国累计用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资金为47.4亿元,仅有32.9万户最低收入家庭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而且这一政策在设计上,有一个巨大的缺陷,就是会造成新的贫民区的产生,这不仅突显了两极分化,还会导致一系列的社会不良后果。而住房工资实行货币化,也是说得多,做得少。它给人们的感觉是“千呼万唤不得见,遥遥无期难兑现”。公积金制度也很不完善,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没有。整个住房保障网,几乎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不仅显得支离破碎,而且最终是一败涂地,造成了难以收拾的局面。

  前面我们谈了中国住房建设的三大病况,现在该回过头来谈谈第四大病况,看一看与之相联系的时隐时现的,一个“百病缠身”的资金投资市场。我们大家都知道,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要搞投资建设的话,方方面面都需要钱。但与国外相比,中国的情况有着很大的不同。尽管人们的银行存款和物价上涨率相比,现在实际所得的是个“负利率”。但考虑到住房、上学和看病的需要,再加上投资渠道十分有限,大家只能把省吃俭用下来的钱,大都放在了银行里。目前我国的居民银行存款,已高达近十六万亿元人民币。这笔巨款放在银行里睡觉,并不全是好事。把钱拿出去花了,才能拉动经济的繁荣,当然更好的出路是拿去投资,让它出去为投资者赚回更多的钱才对。几年来,这些存款慢慢发现投资房地产有利可图,于是也为房地产市场房价上涨“火上浇油”,结果弄得更多人买不起房。

    游资不用“疏”的办法去引导,光“堵”是不起任何作用的,这笔巨款是“福”是“祸”,是继续“病”下去,还是让她走上“健康”之路,并为解决中国的住房建设出力,关键是看我们怎样处置她,安排她。从总的方面讲,一是要通过开辟更多的投资渠道,如重点开发环保绿化、新农村建设、林业开发、旅游业投资等长线无污染无破坏项目:还有就是对发展经济急需的基础设施、能源水利、信息产业、金融保险、科技创新、市场体系建设进行投入等。

    现在的情况普遍是,一方面有很多大项目没钱投资去开发,而另一方面,又有很多投资却无门可入。等到闲置存款什么时候物尽其用了,什么时候这个问题才算解决了。二是通过股市加以分流,三是建设社会保障系统,让人们敢于花去手中的钱。四是在住房、上学和看病方面找出一条良性循环的出路。四管齐下,才可以让她大病脱身,走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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