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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根本有没有国家观念

www.creaders.net | 2006-10-24 16:35:10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在网上,看到一位学者所作的演讲稿(朋友推荐,网址和作者大名不知),写得有声有色,淋漓尽致。好文大家欣赏,好稿共同聆听。讲稿内容如下:

中国百姓没有国家观念,那么他们也就相应的没有了爱国情感,至于朝廷天下,那是肉食者们考虑的;而肉食者们也相应的认为,天下就是他的家,百姓只是他家的奴才,他的家,那是宁赠友邦,也不能给家奴的。16世纪,葡萄牙人占据了我们的澳门,不是他们不想吃掉整个中国,而是实在吃不动,16世纪,整个漫长的东方海岸线上,葡萄牙人最多的时候也不过2万人;西班牙占领菲律宾,走不到中国跟前就累得大喘气;荷兰再厉害,也就是占领一个小台湾,一个中国海盗头头郑成功,就能对付得了荷兰殖民者。如今,我们的教科书上称郑成功为民族英雄,却不知当初清政府为了剿灭台湾的郑家势力曾试图联系荷兰殖民者以共同歼灭郑家海上势力,然后把台湾作为奖品奖励给荷兰。周宁在其《中西最初的遭遇与冲突》中也说,当时的康熙认为:海贼乃疥癣之疾,台湾仅弹丸之地,得之无所加,不得无所损,欲弃。施琅上书言:弃之必酿成大祸,留之诚永固边圉。由此,台湾才得以留了下来,不过我们从中可以看出,施琅已经具备模模糊糊的地缘政治观念了,可惜,没有进一步向海洋发展。

上层统治者没有国家观念,后世出现宁赠友邦勿给家贼的慈禧,出现攘外必先安内的蒋中正同志,也就不足为奇了。上层与下层互不相爱,不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这一点外国殖民者也看到了,1576年,西班牙殖民者桑迪博士在菲律宾写给国内的信上称:中国人是一群卑贱、无耻而且可恶的人,中国的国王与官吏虐待穷人,以闻所未闻的暴政对待他们的人民,而他们的人民也没有一个人会对他们的国王效忠。这是殖民者观察出的结果,后来发生的事实更引证了他们的结论。1603年,由于误会中国政府要派兵攻打菲律宾,西班人提前动手,屠杀华人侨民2万,过后他们又担心,明政府会兴兵问罪的,因为按照他们的常识,政府没有理由不保护他的人民,于是西班牙人修书福建抚臣道歉。一年以后,皇帝才降下招书来,让福建抚臣杀掉引起误会的中国风水先生,再移檄吕宋问罪,又过了一年,福建守臣的檄文才发出,先谴责西班牙人无故伤害中国商民,要求他们释放华人,退还财物,同时一再表明政府的态度:商贾是戝民,华侨多无赖,皇恩浩荡,大国仁义,决不会为一些戝民兴兵动革。。。如此的体贴安慰,西班牙人终于如释重负,原来政府真的不爱其人民。37 年后,1639年,西班牙人再次屠杀侨民2万人。政府不爱人民,人民也不傻,也谈不上爱政府。麦天枢在其《昨天-中英鸦片战争纪实》里是这样说的:如果以为沿海和长江 的炮声与白旗,已经在国民中掀起了多么巨大的精神波澜和情绪风涛,那便是属于今人想当然的自作多情,事实上,英国殖民者也发现了这一点, 1841年的鸦片战争中,英国 舰队突破虎门要塞, 沿江北上开向乌涌的时候,江两岸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平静地观看着自己的朝廷与外夷的战事,好似在观看两个不相看的别人争斗。同学们会说,三元里人民不是抗英了吗?是的,三元里人民抗英了,但是三元里的抗英在于,祖坟被英夷挖了,妻,女,母,被英夷强奸了,它的直接起因,乃是基于一个民族的伦理自觉与伦理本能。而且,这么一种本能的反抗,最后还是被清政府自己给瓦解了。

如果说中国的执政者只爱自己的龙 墩的话,那么老百姓也不含糊,只爱自己家的门槛。陈独秀在其《我们究竟应当不应当爱国》中说:国家不过是人民集合对外抵抗别人压迫的组织,对内调解人民纷争的机关,善人利用它可以抵抗外族压迫,恶人利用它可以外而压迫异族,内而压迫人民,我们中国是贫弱受人压迫的国家,对内固然造了许多罪恶,“爱国”两字往往可以用作搜刮民财压迫个人的利器。陈独秀说了这么多,无非是一个意思:警惕恶政下的爱国主义。说白了,爱国本是一件简单的事,但那是对于现代意义上的公民而言,对于奴隶,爱国就复杂化了。真正的爱国英雄袁崇焕被政府当作卖国贼凌迟处死,北京城的老百姓自发形成的爱国义举则是疯狂地一人一片肉把袁的肉块生吃了; 岳飞死了,真正的卖国贼端坐龙礅依旧当他的万民之父皇,卖国贼的经济人秦桧则在死后被百姓弄得长跪不起;秋瑾等爱国志士喋血菜市口,贫农刘老栓则用烈士的鲜血沾成人血馒头给他儿子治肺结核!阿Q更是踮着脚后根喊:杀头?好看!我对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材的龚自珍,如果知道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时领路的恰是他的亲生儿子龚孝拱的话,他老先生一定会害羞的。

血于火的洗礼中,中国有了辛亥革命,有了五四运动,但是文化启蒙并没有完成,奴隶也没有变成公民,伟人尚且没有完全接收现代文化的洗礼,没有拥有现代国家观念,更遑论一般的民众?了解了这一点,对于抗日战争中中国汉奸之多(光伪军就280万),我们就不会感到吃惊了。

提到汉奸,我们不妨作一下介绍。最开初的汉奸,意为一切为外国人做事的人。你给外国人当厨师,汉奸!你教外国人的孩子学中文,汉奸!你卖东西送货到外国人门前,汉奸!按当时的观念,现在的外交部长应算头号汉奸了,但是当初的汉奸只是道德歧视对象而非政治仇视对象,也就是说,并无人身安全之虑,可到义和团时代就不行了,洋人被称作长毛,汉奸被称作二毛,格杀勿论。当时义和团眼里,严复是他们要杀的第一个特大汉奸,《国闻报》都被义和团砸了,最后这汉奸还是在大刀王五的掩护下才逃出天津奔向上海的。文化启蒙大师成为义和团英雄眼里的头号汉奸,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讽刺,这种讽刺闹剧,在今天的中国大地,依然上演着。详情容我不说,否则我也成汉奸了!现在文化界最大的一桩汉奸公案是有关周作人的,日本人进北京,当时文化人士大都南下了,只有周作人选择留了下来,有人说,周之所以选择留下乃是想保护北大的图书馆。不管怎么说,时人不容他。当时南下中的郭沫若就以惋惜的口吻说,愿以几百个脑袋换周作人。这里,我更看不起的是郭,有种自杀,否则别犯酸,那种酸溜溜,让人想起了丑女人对付漂亮女人的绝招:漂亮倒是漂亮,可惜作风不好!人常说,中国文人不如妓,此中可看出点苗头。其实,周作人平时的人品,才华,哪样也不差。单举一个例子:北大图书馆馆长李大钊被张作霖绞死后,极大地刺激了周作人。他一边悲愤地写下《偶感》,捍卫李大钊的名誉,一边把李大钊的大儿子李葆华藏在八道湾,转送日本留学。周作人这样作,是冒着极大的生命风险的。但这样一个勇敢的人,在政府和同仁纷纷南逃(中国人忌讳这个逃字,八国联军进中国,慈禧和光绪把自己的逃跑叫西巡,小日本来了,中国政府与中国文人就“南下”了)之时,为什么不勇敢地选择南逃呢?中国鲁迅研究会理事倪墨炎也认为周作人不是胆小之人:“周作人当汉奸绝不是偶然的。别人捉进去了,严刑拷打,吃不消了,当汉奸了。他不是这样的,他思想上本来就消极了。”周作人研究专家,华东师范大学的教授陈子善是这样解释的:“他认为日本文化也好,中国文化也好,都是东方文化,他淡化了一个民族观念,淡化了一个国家观念,而强调了一个文化观念。”我觉得陈教授解释得比较合理,作为一个文化巨人,周作人缺少的是民族观念,国家观念。这一点我信,因为中国的另一位文化巨人,堪称五四启蒙运动之旗手的陈独秀在其1904年的一篇文章中说:十年前,我…那知道国家是什么东西…到了甲午年,才听见有人说,有个什么日本国,把我们中国打败了,

到了庚子年,又有什么…八国联军,把中国打败了,此时我才晓得,世界上的人,原来是分作一国一国的…我生长二十多岁,才知道有个国家…

这里,本人无意为周作人翻案,因为文化汉奸这帽子,是蒋中正同志给他扣上的,要翻,还得给蒋同志烧香,问人家同意不同意,没的自找麻烦。只是想说明,由于中国人先天缺少国家观念,其后果是严重的。何兆武说:近代一交战,天下一家的中国人立马儿变成了两个方向:一是崇洋媚外,二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何先生说得对,家奴也就只有这种选择了。如今,中国的义和团后代们更是把国家,民族,党,政府等概念混作一团,叫人哭笑不得,中国,什么时候才有政治意义上的真正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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