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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小费怎么成了美国社会最重要的潜规则?

www.creaders.net | 2006-11-26 23:33:14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在外国旅行,特别是美国,最不习惯的就是处处要付小费。说是小费,数目对于我这样的中国土鳖来说可不算小,住旅馆,每天早上要在枕头放一两个美元,给打扫房间的大姐;吃饭要把餐费的10%-20%给服务员;甚至连坐出租车也要额外给小费,其实很多出租车司机自己都是老板。我特别不能理解,干吗不直接把价格提高,算小费除了麻烦,而且让人有额外付出的感觉,特别像我这样平时俭省惯了的人,在中国自己嗓子冒烟了都舍不得买瓶矿泉水,到了美国一伸手就得给人付出几美元,还叫“小费”,简直让我心头淌血。

如果用吴思先生的分析方法,小费大概得算上美国社会最重要的“潜规则”,对于酒店的门童、餐馆的服务员,老板有意会付比较低的工资,小费成了他们主要的收入。我曾经非常困惑,主要依靠被服务对象事后的自觉,太脆弱了,假如有1/3的人不遵守,这个游戏就玩不下去了,拿吃饭来说,假如你坚持不付小费,别人也拿你没办法,大不了下次换个馆子,以免服务员在你比萨饼里吐口水。

请教了很多人这种规则何以能维系下去,几个美国人都说觉得付小费是很自然的事情,压根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过我听说小费源于18世纪的英国伦敦。那时,当地酒店的餐桌上一般都摆着写有“ToInsurePrompt-ness”(保证及时服务)的碗。顾客坐下后,只要将少量的零钱放入碗中,就会得到优先服务,服务的殷勤程度也和小费多少成正比。这一典型的贿赂行为被渐渐发扬光大,而且规范化、制度化,从事先付款,到诚信为本的事后付款,甚至如果你不付得体的小费,会受到道义的谴责──有一次希拉里没给服务员付小费就被媒体批评:那些服务员收入不高,你不付小费他们怎么养家糊口呀?

各种服务环节要用钞票来做润滑剂,这种习惯其实对我们中国人来说并不陌生,只是我们从来不用讨好普通劳动者,我们需要贿赂的是更加强势的人物。作为中国人,我们都知道找政府部门办事,要给具体负责的人好处,否则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找医生做手术要给医生塞红包,否则没准把手术刀留在你肚子里;孩子上学要给老师付钱,放学以后就会给你的孩子开小灶;记者也不是省油灯,参加新闻发布会得拿一笔车马费,否则不发稿。这些收入完全符合小费的定义,而且大家也觉得这种收入很合理,拿得脸都不红,如果你问他们为什么收受贿赂?他们会跟你解释中国官员、医生、教师、记者也是人,工资都太低,跟外国没法比,不找点外快怎么糊口?

对比起来,你会发现中美两个国家在小费问题上构成两个极端的鲜明对比,在美国理直气壮拿小费的人到了中国恰恰都不能拿小费,中国很多餐厅乃至按摩店都贴着告示,禁止服务员收取客人小费;而在中国可以拿小费的人,在美国恰恰是不允许拿小费的,美国的医生或者记者如果收了红包被别人知道,这辈子就别指望再干这行了。

如果要说贫富差距的话,中国比美国大得多,美国一个政府雇员一年拿5万美元,一个餐馆服务员也能拿3万美元,出租车司机甚至赚得更多,而中国一个公务员拿5万元人民币,一个服务员只能拿大约1万元人民币。我见到爱荷华市的市长,他被规定不能接受超过2.99美元价值的礼物和款待,换句话说,别人请他喝杯咖啡都不行,难道这些人不需要养家糊口?

中国人似乎很难理解英语里一个词“decent”,可以翻译成“体面”,英语里把教师、医生一类的职业称作“decentjob”──体面的职业,并不见得收入有多高,而在于这不仅仅是赚钱,而且是强调职业道德和荣誉感的工作,是不能用数米记薪的态度来工作的,有点像《论语》里说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餐馆服务员拿了小费分外殷勤是理所应当,一个“公仆”不拿好处不卖力则不仅损害社会公正而且有辱斯文。

但在中国一切都反过来了,体面常常被理解为穿着名牌西装、喝红酒、打高尔夫球的生活方式,连“高尚”都被用来形容豪华住宅了,越收红包越体面自然也就不奇怪了。(多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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