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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涉陈良宇干将 上海官员土地腐败的路径

www.creaders.net | 2007-07-26 13:47:50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财经》2007年07月23日的报道《失意潜规则》,不禁让人倒吸一口凉气。在陈良宇贪腐集团被揭发擒获一年之后,上海竟然还在发生行政官员滥用公权力,勾结司法机关侵吞土地开发牟利的恶性事件,性质之恶劣、对于国资和社会伤害之深,不能不让人齿冷!

说实话,对整个案件的报道的材料看得越多,越觉得,这不仅仅是该报道所理解投资商与地方官员合谋开发地产牟利的潜规则这么简单。这个生动具体的案例,折射出的其实是部分地方官员的土地腐败元规则----利用公权力瓜分国有土地中饱私囊的整套综合行动方案。

这伙官员土地腐败的具体路径是:

利用公共建设项目立项----引入外来投资者----提供配套土地住宅开发----完成批地手续----胁迫投资者同意分肥,不就范就踢走----引入新的关联代理人开发商----代理人开发住宅获利----官员以及特殊利益群体分赃。

上海松江交通枢纽开发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它完整充分地体现了地方部分贪腐官员如何在各个环境不择手段地为自己牟利的不法行为。通过对这个案例,的深入揭发查处,便可以达到解剖麻雀的效果,能够令社会公众明白,贪腐官员是怎么样侵吞国有土地瓜分收益,又是怎么样沆瀣一气互相勾结犯案的。

案涉陈良宇干将

说实话,由目前媒体报道而言,事件只是牵涉到上海松江区的一个副区长级别,比起其他城市涉及副部级官员的重大案件,似乎不算什么。但正是大家想不到的,区区一个副区长陈猛,就伙同上海轨道交通九号线松江段常务副总指挥长陆金宝等等一群小官吏,为利益不择手段,串通工商、法院等部门,胁迫仲裁机构,生生地把外来投资者打垮。

此案极为恶劣之处,更在于松江区地方法院公然颠倒黑白,包庇当地官员贪腐集团,进而鲸吞原投资者上海庄城的全部权益。这样的做法,极大地破坏了社会公平,也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司法的权威。

在这起松江交通枢纽案胜诉的所谓政府国资公司小股东,就是勾结陈良宇贪腐集团的干将,在土地安排和资金获得上获得便利,从而一脚踢开原投资商。

正如《财经》记者证实,协助这伙官员获得资金,以欺诈手法获得土地开发权的,竟然是卷入上海社保案的上海工投原总裁王国雄,此人日前已经因涉嫌受贿罪在上海受审。

上海的三湘集团当年以“第二标”身份获得这幅被松江区官员“关照”的土地,其巨额土地出让金及后续开发资金中,有数亿元来自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工投)下属的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其中的操办者就是王国雄。

这伙官员还请原上海房地产管理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朱文锦一手操作,松江区土地局以过期7天未付清出让金和前期开发费用为由,与原大股东解除土地出让协议,并没收大股东已付的2800万元保证金。当日,松江土地局即与中第二标的三湘公司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但土地局对三湘公司取得该块土地的挂牌公示却在一年以后,三湘公司支付该块土地出让金的日期更超过一年以上。这位牵涉多桩土地交易问题朱文锦,曾经被称作上海“土地爷”的官员,也已经因陈良宇案被拿下调查。

踢走原股东掩饰吞地行径

房地产行业在中国的飞速发展有目共睹,中国政府对这个行业的关注和控制也令人印象深刻。但是,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对事关国计民生的房地产问题再三出台条令进行宏观调控,掌握着土地资源的一小部分别有用心的地方政府官员却将土地视为最容易大额获利的领域。因而近年频频在土地问题上爆出大案。

而根据松江交通枢纽案事发的案情来看,土地贪腐官员的作案手法并不复杂,甚至不加掩饰,很多时候就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事实上,原来的外资大股东承建交通枢纽,然后获得配套的土地开发,本来就是最早的合约之中清楚表明,一块骨头加上一块肉的买卖。这伙官员勾结瓜分的,是这套项目之中的肉,也就是配套搭售给股东的好东西。所以,这伙官员最后伙同当地的工商、公安以及法院把大股东庄胜踢出局的真实目的,就是为了掩盖他们把肉切走的真相,为其侵吞行为增加合法性。腐败元规则的重要一环因为,一天大股东还在交通枢纽这个项目上,他们就一天不得安生,分掉的土地就始终还是有后患。至于所谓的大股东没有钱投资之类的说法,都是贪腐官员罗织的罪名,使出来的障眼法。

之后松江区官员搞了很多假招标走过场,但是,最后土地还是落入这些官员的亲属子女名下的公司。这就使得贪腐行为欲盖弥彰,无所遁形了。

纪检思路应与时俱进

松江交通枢纽案,这一场表面看似单纯的商业纠纷,再认真分析,却令人心惊地发现,原来这还是一个由松江区当地政府官员、当地民营企业老板和当地司法机构所设计的陷阱!

但是,这种明目张胆的监守自盗和私相授受为什么不能得到有效监察和遏制?这里面有原来上海陈良宇贪腐集团的包庇和勾结的因素,恐怕也和目前反贪力量不足,不能与时俱进及时发现和惩处相关犯罪份子有关。

这伙官员合伙犯罪,利用了目前纪检机构的盲点。这类官员的申辩理由,来来去去就是两条,第一,我做这么多过分的事情,都是为了地方好,我本身没有现金落袋,因此不能说我贪污。第二,这些决定都是集体决定,不能算是个人的过错,更不能说是罪行。

其实,这些辩解都是针对传统的纪检工作思路而来。实际上,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大量贪腐官员能够通过各种变通方式获得利益,例如海外存款、例如获得股权,更多的就是本案之中的官员亲属直接获益。所以纪检部门再不能按照老办法去推定其是否有罪,尤其是不能只盯着现金,而是应该统一认识,只要官员有不当行为、尤其是有悖常理的公权力滥用,就应该坚决查处之。而对于他们借口的所谓的集体决策,也不能轻易为其蒙蔽,而应该重点突破,找出责任人。那些搞出严重祸事的地方部门,必须坚决问责,要有官员对社会和政府有个交代。

因此,重视民间力量,动员全社会一起来监察不良官员的行为,尤其是发掘重用一些有专业技能的人才进入反贪腐工作队伍,方能对症下药,及时见效。

私人权利不保公共权益也必受损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上海松江客运中心系列开发案中绝对并非只有一家投资商是输家,该案的最大输家,其实是全国民众。因为本该纳入国库收入所有的土地收益数以十亿元计算被相关利益集团瓜分,这本应该是用在内地民众的教育和医疗之上的财富啊!如今只饱了贪官的私囊,

而松江区民众,也只能够坐看交通枢纽变成一个巨大的工地废墟,看着附近的土地,被与贪官勾结的开发商盖成住宅,利用交通枢纽这个利好题材高价出售图利。

所以,我们不要轻易将这类案件看作是股东的私利之争,而更应该看到,在一个没有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的时候,看上去是些小商人运气不好吃官司丢财产,但是伴随的是国家与民众的巨大损失。

俗话说三人成虎,就是指谎言有三个人以上的传播,都很可能让人信以为真。更何况,三个以上代表政府行政权力的红公章,一旦压在任何一个商人或者老百姓身上,都是他们极难抗衡的。

当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被贪腐势力勾结侵害的时候,往往连国家和民众的合法权益都一样不能避免被鲸吞侵占的宿命。

夫大上海近年一直是内地和国际社会关注的重点,如今上海的新领导层,更应该借这个典型的土地贪腐案例,彻底“解剖麻雀”,打击至今仍然冥顽不灵沉浸往日的分肥美梦的不法官吏,从而开创上海的反腐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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